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向全國各級法院和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其他相關機構公開招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調研重大課題和審判理論課題整合而成的重大研究項目,是組織全國法院和法學院校開展司法研究的重要平臺,迄今已有20余年歷史,在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具有廣泛影響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領導下,司法研究重大課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系統研究解決司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有關司法工作的基礎性長遠性熱點性問題、司法領域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司法實務中的重大疑難復雜問題、制約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緊緊圍繞抓實“公正與效率”主題、服務保障黨和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重要法律制度的司法適用、加強人民法院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等,深入開展司法理論和實務研究,為持續推動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廣泛征求意見和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確定了20個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最高人民法院鼓勵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務界聯合申報,支持地方法院跨地區、跨級別聯合申報,特別是東、中、西部法院聯合申報,倡導以法院為主的跨行業聯合申報,力求最大程度吸引理論界、實務界專業人士參與重大課題研究工作,確保形成高質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題目及課題招標公告、申請書可從最高人民法院網和中國法院網等官方網站下載。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
招 標 公 告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加強司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推動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和保障中國式現代化,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領域的創新與發展研究”等20個課題作為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面向各級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其他相關機構及其專業人員公開招標。現就課題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在法學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科研優勢或者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
2.課題主持人原則上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行政職務;
3.課題組所在單位具有完成課題所需的人財物保障條件;
4.除課題組主持人外,一家單位單獨申報的課題組成員數量為3-8人,兩家單位聯合申報的課題組成員不超過12人,三家單位聯合申報的課題組成員不超過15人,課題組成員均應具有較強研究能力;
5.課題主持人及課題組成員具有完成課題的良好信譽,無違背學術道德和學術不端情形。
(二)申請人作為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正在承擔我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或者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等中央部委批準的內容相同課題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報。
(三)法學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其他相關機構與人民法院聯合申報或者主持人所在單位有經費支持的,予以優先考慮,鼓勵不同層級之間、東中西人民法院之間聯合申報。
二、研究期限
(一)各課題組應當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項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課題研究。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須經批準。
(二)最高人民法院將結合各課題組研究計劃、研究成果現實需求等情況,在通知立項時一并提出課題完成的具體期限。
三、申報事項
(一)申請人須如實填報《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申請書》(電子版可以從本院官網和中國法院網下載),于6月15日前將紙質版申請書寄送最高人民法院,電子版同時發送指定郵箱。
(二)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請材料后將組織專家進行評標,確定中標單位后,將在人民法院報、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公告。對未中標者,不再另行通知。
聯 系 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覃子軒 姚佳璐
聯系電話:010—67557252、010—67558060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信封上請注明“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
郵 編:100745
電子郵箱:sfyjzdkt@163.com(郵件標題請設置為“申報課題名稱+申請人”)
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
題目及研究重點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領域的創新與發展研究
研究重點:習近平法治思想原創性貢獻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領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和實踐發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的實踐路徑等。
二、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研究
研究重點:中國式現代化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現代化提出要求,對人民法院各項工作既是重大機遇,也是嚴峻挑戰;審判工作現代化的內涵、要求;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服務、保障的職責使命和目標任務;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方法路徑、突出問題及解決方案等。
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司法制度的傳承與發展研究
研究重點:系統總結黨領導下革命根據地司法制度建設的歷史經驗和現實啟示;人民司法制度正式建立的標志及認定依據;革命根據地優良司法傳統傳承與發展的實踐路徑;革命根據地時期紅色司法文化資源開發與利用的方法、問題及建議等。
四、抓實司法公正與效率研究
研究重點:正確處理司法審判“快”與“好”的辯證關系,找準抓實司法公正與效率的著力點;科學處理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的關系,在堅持依法辦案基礎上追求最佳辦案效果,堅持法理情相統一的現實問題;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績效管理體系問題;各地法院抓實公正與效率的具體舉措及成效等。
五、新時代人民法院能動司法研究
研究重點:審判理念現代化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基本原則;能動司法理念的科學內涵和時代要求;能動司法理念對司法專業能力、職業道德素質提出的具體要求和養成路徑;各地法院能動司法的實踐探索和成效檢視;統籌抓好新時代能動司法基礎工作的保障機制等。
六、深化訴源治理改革研究
研究重點:延伸審判職能,“抓前端、治未病”,主動融入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的路徑;進一步完善司法建議制度的建議;實質性化解涉訴信訪矛盾,落實“有信必復”要求的機制建設、配套措施及成效檢視;充分引入人民調解力量,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踐探索;制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法相關研究等。
七、推進審判管理現代化研究
研究重點:審判管理現代化的理論體系、主要內涵、目標任務;統一法律適用的方法路徑和現實困難;請示案件辦理機制完善建議;完善審判質效管理體系的成效檢視及改進建議;裁判文書公開和庭審公開問題等。
八、司法責任認定與追究機制研究
研究重點:司法責任認定與追究機制建設的進展與問題,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責任認定與追究機制的意見建議;審判組織與司法責任的關系,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與審判責任制度銜接問題;院庭長監督管理責任與合議庭審判責任的劃分,合議庭違法審判責任的內部劃分機制和問責方式;違反審判責任落實與法官懲戒制度、紀檢監察審查調查程序關系問題等。
九、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研究
研究重點: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成效評估;強化庭審實質化的具體舉措;通過立法修改鞏固改革成果、推進改革深化的具體方案;亟需通過立法、司法解釋等解決的刑事訴訟制度其他問題等。
十、“兩卡”案件所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司法適用與政策完善研究
研究重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總體態勢;信息網絡犯罪線上、線下幫助行為的法益侵害程度比較;“兩卡”案件適用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入罪問題、與上下游犯罪的認定問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其他法律適用難題研究等。
十一、企業合規司法實務問題研究
研究重點:企業合規進入司法審查程序的條件、適用案件的范圍;適用涉案企業的范圍;企業責任與關聯人員的責任;企業合規進入司法審查的程序選擇;企業合規監管人制度的設置;合規整改和合規驗收的標準問題等。
十二、民法典的體系化適用研究
研究重點:準確把握民法典的體系化特征;科學運用法律解釋方法,正確認識民法典總則編與各分編以及各分編相互之間的邏輯關系;準確把握“總則與分則”“原則與規則”“一般與特殊”“依據與參照”的適用關系等。
十三、懲罰性賠償制度實證問題研究
研究重點:懲罰性賠償制度的一般性理論和適用原則;不同類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的裁判方法及賠償數額量定規則;懲罰性賠償與法定賠償的協調適用及司法實證疑難問題;懲罰性賠償與補償性賠償的關系及理解與適用;兩岸懲罰性賠償司法問題比較研究等。
十四、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及司法保護路徑研究
研究重點:虛擬財產的概念、性質和類型研究;涉虛擬財產民事、刑事案件的實證分析;國外虛擬財產發展及司法實踐比較研究;虛擬財產相關權利變動規則;網絡虛擬財產交易的風險及規制;涉虛擬財產保護相關司法解釋制定實證研究等。
十五、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研究
研究重點: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糾紛的案件類型及裁判思路總結;商業銀行開展表內業務和表外業務與客戶之間形成的多重法律關系及各方權利義務的規范分析;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類型中商業銀行的歸責依據及責任承擔方式;制定和完善司法解釋或司法政策的建議等。
十六、海外利益司法保護問題研究
研究重點:涉外案件管轄規則研究;構建禁訴令法律制度的司法實踐及建議;我國民商事司法協助法律制度完善路徑;承認和執行投資仲裁裁決的法律制度構建路徑;新加坡調解公約的司法實施、完善我國調解立法研究;以反壟斷法和標準必要專利為實例研究中國法域外適用;反外國制裁法的司法實施問題研究等。
十七、數據權益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問題研究
研究重點:數據權益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路徑及規則構建建議;涉數據權益糾紛的審理機制、裁判規則、證據審查等司法實證問題;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標準及法律責任,完善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規制的建議;域外數據權益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比較研究等。
十八、人工智能發展的司法應對研究
研究重點:人工智能及其設計者民事主體性問題;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知識產權權屬認定問題;涉人工智能新型案件司法裁判比較研究;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人工智能治理規則與司法挑戰;從司法層面引導人工智能發展“科技向善”的對策建議等。
十九、加強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司法保護問題研究
研究重點: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基礎理論研究;我國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保護的現行法律規定和司法保護制度;國際公約、代表性國家和地區關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和司法保護制度;我國新的未成年人保護原則、理念在民事、行政審判領域的貫徹落實;強化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司法保護,從源頭上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方法路徑等。
二十、執行案件前端化解機制研究
研究重點:立審執協調配合解決執行難問題情況;立案和審判環節影響后續執行工作的主要問題;調解書自動履行情況;風險提示和告知、財產保全、督促履行、執轉破、司法建議等工作開展情況;拒執罪、失信聯合懲戒等強制執行措施適用情況;執行機構和執行隊伍建設情況;推進解決執行難問題考核機制情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