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海菱(山東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
所謂“文風”,即“文章風格”,其形成有兩個重要因素:一是文體,二是作者的氣質稟賦。在古人那里,不同的文體對風格有不同的要求,曹丕認為:“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标憴C也曾區分不同文體的特點:“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頌優游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不同的文體適應不同的場合,“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另外,創作者各有其獨特的才情氣質,“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即便是父子兄弟,文風差別也非常明顯,勉強不得。
時移世易,如今之“文”,就“文學”而言,大體包括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幾種。廣義的散文包括敘事文、議論文、應用文、說明文、通訊、報告文學、隨筆等。相比于劉勰《文心雕龍》將“文”分為33大類、蕭統《文選》將“文”分為38大類,現在的文體分類是大大減少了。但即便如此,談及文風,仍很難有個統一的標準,你說明白曉暢為好,他說朦朧含蓄為佳;你說開門見山為好,他說曲徑通幽為妙;你說緣情綺靡為好,他說明心見性為高……筆者認為,談文風有必要將“實用”之文與“審美”之文分開來談。
實用類文章,如社論時評、說明文、行政公文乃至學術論文等,要以明晰準確、嚴謹高效為要務,盡量不用晦澀難懂的隱喻、暗示類修辭,更不能無中生有、含糊其詞、虛實莫辨,以免影響人們的正確理解。審美類文章,諸如詩歌、小說、狹義的散文等,旨在通過表現人、事、物、情、理,從而滋養人類的內心、豐富人類的見聞、提高人類的認知、增強人類對美的感知力與創造性。它要求作者滿懷真誠與善意,有敏銳的觀察和深入的思考,有開闊的視野與博大的同理心,文字表達重在精彩與傳神,對文風的要求則大可以放寬,只要與其所表達的內涵適配便好。如魯迅的《野草》冷峻奇崛,汪曾祺的《人間草木》清新淡雅,風格懸殊,但都值得再三品味。
總之,好的文風可用兩個字來形容:得體。內容與形式妙合無垠,不做作、不牽強,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光明日報》(2025年05月12日 0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