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史中的主權者:非凡人格的描繪
根據考古發現,專門描繪人類首領的藝術圖像出現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此后,我們在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藝術圖像中,發現了一個非常驚人的一致的構思,即反復記錄首領勝利的時刻。
浮雕《納美爾石板》記錄了公元前3200年古埃及國王的形象。圖中納美爾的身材是其他人的兩倍以上,他頭戴高高的冠冕,左手抓著匍匐在地上的俘虜的頭發,右手高舉長杖。他的腿部肌肉線條明顯。為了表達此刻的正義,在他的前方刻有神鳥和神獸。在1000年之后的《納拉姆辛石碑》上可以發現相似的構圖。圖像中,和納美爾一樣,身形最為高大、位列所有人之上的是當時的阿卡德王納拉姆辛,頭戴象征特殊權柄的角狀飾物,手持武器,腳下是追隨他一邊攀爬、一邊沖殺的士兵,沿著他揮舞的手臂右側、前方,是紛紛求饒或跌落山谷的敵人,天空中同樣有象征神圣的花紋。
第二個相似的構思是對統治者相貌和體態的美化。擁有神圣權威的主權者,應該是一個擁有無瑕的身體和完美形象的人。《卡拉夫雕像》中,國王坐得筆直,一手握拳顯示力量,一手打開顯示仁慈,他的臉上沒有皺紋,永不衰老,外形健壯。并且雕塑家以直線條限制了所有的動感,由此消除了時間觀念,給人以永恒的感覺。我們在觀看《阿卡德王青銅頭像》時,會有同樣的感受。作為主權者的國王是一個非凡的人,圖像中阿卡德王面容安詳、高貴和威嚴。他的頭發精心地編織著,茂密的胡須雕刻成整齊的小卷兒,弓形的眉毛、深邃的眼窩、豐潤的嘴唇,突出了國王的健美。在被破壞之前,這尊雕像的眼窩里鑲嵌著珍貴的寶石,象征統治者的神秘和威嚴。
除了對國王、首領身體的美化,另一個相似的構思是對統治者的神化。只有統治者才有能力與強大的神秘力量直接溝通。現存最古老的法典,公元前1792年至公元前1950年間,巴比倫時期的《漢謨拉比法典石碑》,便是在這樣的觀念下雕刻漢謨拉比王的形象的。圖像中,漢謨拉比王肅然站立,從端坐在石基上的太陽王手中接過權杖,象征石刻法令為君權神授,國王命令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效力。
對統治者的神化并不限于古代的藝術表現。我們還可以在現代的藝術圖像中發現這種古老的神權觀念的遺跡。安托萬·格羅于1804年為拿破侖創作的畫《拿破侖視察雅法城的疫情》,描繪了1799年3月間拿破侖慰問在近東戰役中被傳染病感染的士兵的情景。傳染病醫院的臭味使得拿破侖的隨從用手帕捂著鼻子,拿破侖卻冷靜無畏地站在死者和病患者之間,他伸出手安撫患者,就好像耶穌用手觸摸病人使他們痊愈那樣。
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在穩定繁榮的世俗力量的統治時期,為了凸顯統治者形象,畫像常常通過特別的服飾去表現主權者的雍容華貴。巴洛克藝術完美地契合了王室宮廷對雍容華貴審美風格的追求。西班牙畫家迭戈·委拉斯開茲的《菲利普四世》,描繪了1644年正在參加阿拉貢戰役的國王形象。畫面中,菲利普身穿紅銀相間的戰袍,并配有指揮棒和劍。畫家重點描繪了國王精美的服裝,如玫瑰色的外套和肩帶,外套上銀色的刺繡圖案閃著微光。
佛蘭德斯畫家魯本斯的《瑪麗·美第奇的抵達》創作于1638年,它描繪了美第奇家族成員瑪麗結束海上航行,從意大利抵達法國,在女仆的簇擁和攙扶下走下甲板,受到大眾熱烈歡迎的情景。畫中瑪麗神情溫和而寧靜,她身穿銀灰色的衣袍,鼓起的大裙擺浮現出柔亮的光澤。
霍布斯“利維坦”:人格形象的誕生
藝術史中的主權者形象,無論是勝利時刻的首領、被美化和被神化的統治者,還是擁有巨量財富的君主,即便他們面貌各異,出現在不同的場合,但始終都是獨立的人格形象。然而,1651年,英國思想家霍布斯在出版其政治學著作《利維坦》時,設計了一個迥然不同的主權者形象,并將其命名為利維坦。圖像中最為醒目的,并不是主權者身上華美的服飾,而是他的身體。他的身體與自然人人體不同,利維坦的身體是由密密麻麻、排列得整整齊齊的人構成的。相對于這些小小的人,利維坦是一個巨人,他卻像現實的君主一樣,頭戴皇冠,一手持權杖,一手持劍。他身上所有的小小個體,都面向他,有些人還向他跪拜。
在利維坦的身下,是鄉村和城市,即體現著主權者的領土,利維坦的權杖和劍守護著這些領土。畫像的下半部分,分別畫有代表當時社會中兩種權勢力量的象征物。左側從上至下繪有城邦、冠冕、槍炮、旗幟、戰爭場面,代表貴族的權柄和力量;與之對應的,右側從上至下繪有教堂、主教的法冠、教會的軍事力量和宗教法庭。表明無論是貴族權力還是教會的勢力,都在利維坦之下,受到利維坦利劍和權杖的抵制。
在所有描繪和記錄主權者形象的歷史圖像中,利維坦的獨特意義在于:它雖然是一個想象的產物,它源于霍布斯的構想——然而,它卻非常真實、準確地描繪了現代國家主權的形態。那么,利維坦的人格形象是如何誕生的呢?
什么是人?在霍布斯看來,人是一個生理層面的、不斷運動的個體,擁有欲望和選擇意愿的個體——霍布斯徹底否定了古典理論中的人的終極目的和最高的善——他說,是欲望驅使人從一個目標到另一個目標,不斷發展;人類的普遍傾向,不是求知、不是至善,而是權勢欲,是那種“得其一而思其二,死而后已,永無休止的權勢欲”。
為什么人會有如此欲望?霍布斯認為,欲望產生的原因,不在于人的內在,而是環境使然——是財富、榮譽、統治權或其他權勢的競爭,使人傾向于爭斗、敵對和戰爭。在這種環境下,如果他不這樣做,就會連現在的權勢也保不住。因此,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得到同一東西而又不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所以人們需要權力,需要一種超越個體和個體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終結外界評價和自我評價之間永遠不可能一致的沖突。
如果沒有這樣的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那么人們就會處在戰爭的狀態。當然,絕對的人人為戰的狀態,在現實中、在任何時代都不存在。這是因為,人一方面存在競爭心理,另一方面也是有理性的,出于對死亡的畏懼,對舒適生活的欲求,由理性發現如此的戒條或一般法則——尋求和平、信守和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然而,這些致力于達成和平的法則,正義、公道、謹慎、慈愛……并不能憑借自身的力量來實現,因為這些法則總是會與人性的偏私、自傲、復仇等激情發生沖突。所以,要有一種更為強大的且有武力保障的權威來懾服所有人。
那么現在,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付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集體,承認和授權他或他們代表自己的人格,授權這個主權者為著公共和平和安全,采取的任何行為或命令。當全體真正的統一在這個唯一人格之中,這個主權者就是利維坦,每一個人都是他的臣民,而統一在利維坦人格之中的這群人,就是國家。
利維坦的雙重人格與危險
當利維坦產生之后,如何保障和實現創造者的初衷?那便是明確主權者對個人的絕對懾服的地位。為了實現絕對懾服,賦予利維坦“無限權力”——它可以決定學說和意見、思想和言論、戰爭與和平。霍布斯說,主權者的權力,“人民能想象它有多大,它就有多大”。
在利維坦無限的權力之下,臣民的自由是相對的自由,是在絕對服從主權者命令的前提下和法律沒有加以明確禁止的那些領域之中的自由。霍布斯自問,是不是這些自由太少、太可憐?他自答說,任何一種制度都有它的問題,為了絕對消除戰爭和敵對,利維坦必須擁有這樣的無限權力。利維坦產生于人們立約的活動,契約是平等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然而,作為契約的產物利維坦,卻與它的創造者之間,建立起絕對權力和服從義務的不平等關系。
霍布斯在為這樣一種無限大的權力命名時,暗示了他的危險。利維坦的名字取自舊約《圣經》。創造之初的利維坦,還不是惡魔,只是神所創造的怪物,但是,到了《啟示錄》中,它就搖身一變,被視為反抗神、要讓世界毀滅的惡魔,并被冠以七罪之一——驕傲。這個名稱有著雙重的隱喻。霍布斯在分析利維坦成立的原因時,把人們需要絕對主權者的原因,歸于人們對自己的評價,總是要比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要好,對于稀少的東西,總是認為自己才是值得擁有的,由此產生戰爭。這不正是驕傲的后果嗎?另一層隱喻,似乎又在說主權者、世俗國家最終的命運,無限大的權力可能的衰落和死亡。與上帝創造的利維坦一樣,人造的利維坦,最終反對甚至毀滅他的創造者。
我們在利維坦的圖像中,找到了危險的根源。雖然利維坦的形象不同于傳統的人類首領,然而,他卻又不是純粹虛擬的造物,而是被繪制成為類人的形象。虛擬人格最終歸于一個具體人或一些人,這些人一方面扮演著政治的角色,另一方面永遠保有自然人的身體和性情。霍布斯卻恰恰非常推崇如此雙重人格形成的政治形態,他說,“公私利益結合最緊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進也最大。在君主國家,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一回事,君主的財富、權力和尊榮與人民的財富權力和榮譽是一致的。”然而,我們知道,歷史經驗中,在共同利益可能得到最大推動的同時,也必然伴隨著潛在的危險。在人格和權力高度結合的地方,利維坦存在任何人治可能產生的危險。
霍布斯試圖通過統一的無限權力,為永無止息充滿矛盾、沖突、敵意和爭斗的人類社會帶來和平。然而,霍布斯的論說中卻充滿了矛盾,他一方面表現出對專制的捍衛,另一方面又倡導人天然的平等地位,一方面主張得到同意的統治,另一方面又推崇絕對權力對人的思想的強制。我們可以把霍布斯關于主權者的理解,這種一團矛盾的理解,看作一種過渡時期的產物。它的價值應當回到思想史中去認識。
洛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和關于自由、平等的論說,以及邊沁關于法律與命令的論說,很多后來的思想都從霍布斯的思想中找到了自己需要的東西。霍布斯強調的主權概念,成為描述現代國家的基礎。現代國家在利維坦的形象中得以演進,其中重要的進化是代表著自然人身份與公職身份的區分,更重要的是,在理念和實踐中,把控制權力的公職人員置于法律的統治之下。
當然,這也是一種理想和想象,即便在法的統治之下,利維坦這個巨獸從來沒有徹底地消除他的人形、人性和人格色彩。易于自負的人們創造了無限權力的利維坦,如此的人性注定了利維坦的不完美。可是,人性真的就是易于自負嗎?想想蘇格拉底吧,那個被神諭指認為天下最聰明的人,卻真誠地承認自己的無知。由這樣的一群人成立的國家,主權者又是什么形象呢?請回顧哲學王的知識,構思一幅他的畫像吧!
(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