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本科專業是法學教育中的一個基礎性概念,是實施法律專門人才培養最有代表性的一項教育制度。它是標準的法學學制系統中的第一個層次,是培養法律專門人才的主要途徑,是法學院校教學設施的主體和判斷一個法律職業者第一次接受法律教育程度和狀況的顯著標識。法學本科專業教學的內容結構與方式方法,最能反映一國法律制度的基本樣態,并因而成為比較法學或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了解其他國家的法律教育制度,主要就是關注它的法學第一學歷教育情況,包括美國的JD。
學科和專業是關系極為密切的兩個不同概念。學科是知識分類概念,專業是人才培養概念,是知識分類概念實際運用于知識傳遞活動的結果。一個學科可以成為一個專業,但一個專業往往由若干學科交織組成。學科的劃分由專家、學者采用學術標準設計完成,是一個學術行為,而專業的設置在我國實行行政許可審批制,具有行政管理性質。專業的設置,不僅要考慮科學性和規范性,還會考慮區域布局和管理等因素,以“控制專業”和“特種專業”加以標識。
學科及其分類概念的確立是晚清移植西學分科模式并與我國傳統知識分類體系不斷糅合的結果。中國傳統與當今知識分類的主要差別在于接受并確立了分科設學和學務專門這兩條原則。受蘇聯高等教育的影響,新中國成立后接受和使用“專業”概念,指“專門職業”或者“一種專長”,滿足計劃經濟條件下對專門人才培養的需要,因此成為高校的基本教學組織和教學設置的基礎。歷史上法學類先后設置過許多不同的法學專業,目前主要是法學專業,此外還有少數高校開設知識產權、監獄學等具體專業。
“本科”一詞源自清末新學制,對應高等學堂、大學堂、通儒院的層級設置依次開展大學預科、正科、研究科教育。本科即實施大學科目的教育,它是預科教育的目標和方向,又是高級研究科教育的基本條件,因而成為大學教育的主體。今天的法學本科概念,沿襲了近代學制的這個傳統,內涵明確而穩定,通常是以高中畢業為起點,經過四年左右有計劃、有目標、有組織的法學專業學習的教育制度。規模上,截至2020年8月,我國有635所高校開設法學本科專業,約占全國高校的50%。在校人數少的有幾十人,多的有一兩千人,相差較大。法學專業的數量和在校生人數堪稱世界之最,其中近七成的法學專業是最近20年間新開設的。區域分布上,可以說從最東邊的佳木斯大學到最西端的喀什大學,從最北邊的黑河學院到最南端的三亞學院,法學專業的設置早已遍布神州大地,法科學子的弦誦之聲通達四至。從歷時性上看,在這些歷史長短不等的法學專業中,天津大學的前身天津中西學堂頭等學堂于1895年開設“律例學門”,是我國近代歷史上第一個大學法學專業。北京大學法學專業除1952年至1954年院系調整短暫撤銷外,自京師大學堂時代至今未曾中斷,是我國開辦時間最長的法學本科。若從持續不斷的意義來看,吉林大學法學專業自開辦至今從未中斷,時間最久,迄今已有73年。法學專業依存的高校主要隸屬于教育部、中央和國家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和軍隊系統。雖然法學專業遵循統一的教育方針、政策和辦學標準,但也因此導致各高校經費、師生編制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的問題。
了解法學本科專業的內涵,只要看一看它的教學計劃便一目了然。經典的本科專業教學計劃通常包含培養目標及其具體規格、學習年限與時間安排、課程目錄和教學環節四個要素。實踐中,高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訂發布的指導性教學計劃為模板,結合自己的師資條件等因素制訂具體的實施性教學計劃。各高校的專業教學計劃之間雖不盡相同,但大同小異。當然,不同時代的教學計劃,教學目標、課目、學習時限和相關要求方面,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深刻反映出法學教育與特定時期現實政治需要之間的密切關系。新中國成立初期,全面調整課程內容和教學要求,著力廢舊立新,確立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建立適應社會主義法制要求的法學教學體系。到1960年代前期,法學專業教學計劃的體例結構和內容要素基本定型。改革開放以來,法學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不斷修訂和豐富完善,在思政教育與專業學習、理論知識教學與實習實踐訓練、本國法與外國法教學內容等關系的處理更加成熟和穩定。2018年以來教育主管部門開始實施《法學類本科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該標準對法學專業構成要素,包括培養目標、培養規格、課程體系、教學規范、教師隊伍、教學條件、教學效果、質量保障等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規定了總量約為160學分、“10+X”的法學專業核心課程設置模式,即除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法律職業倫理10門課程之外,允許法學院校在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證據法、財稅法9門課程中任意確定5門課程,作為法學專業的必修課。這一課程設置模式,既堅持了專業內涵的最低標準,又為法學院校開展個性化人才培養提供了相對寬松的空間,體現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結合。法學類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標志著我國法學本科專業教學制度已發展到一個新階段,達到了一個新發展水平。
作者:王健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