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一句“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獲得了媒體的廣泛好評。有網友評論說,有權不可任性,就是在提醒公權者要“遵守規矩”,還有網友提出,要用法治約束作為“有權不可任性”的重要保障。今年2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首先要依法設定權力。在法治國家里,權力必須依法設定。國家權力,尤其是政府權力運行的效應是雙重的,它既可能會增進社會福祉,也可能會造成社會危害;它既可能維護和保障人民的權利和自由,也可能侵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以致制造奴役和恐怖。因此,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首先就是要依法劃定每一種權力的邊界。界定權力的邊界是權力行使的前提。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就是要依法規范權力。規范權力的重點是要規范權力運行的程序,做到“有權不可任性”。通過程序規范權力是法治原則和精神的具體體現。權力運行的程序性要求各級政府在做出重大決策前進行充分論證,保證權力行使的科學性、民主性與合法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在要求。規范權力運行還要推進權力運行的公開化。公開的目的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還要依法制約權力。阿克頓勛爵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使人腐敗。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因此,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一步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也要依法監督權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建設法治中國,必須以規范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要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嚴密、有效的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切實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