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積在北大法學院2013屆畢業典禮的發言節選
五年前一位北大法學院的畢業生到通商律師事務所跟我一起工作,工作第一天我告訴他,從今日起咱倆是雇主與雇員的關系,也就是說我要開始剝削你的剩余價值了。他很認真地回答:“李老師,我愿意讓您剝削我的剩余價值。”
于是乎,我問他:“你的剩余價值在哪里?是多少?”他沉默良久無言以對。幾個月以后,他告訴我:“李老師,我現在沒有任何剩余價值,因為你在支付著我工作培訓的成本,但我不能給您帶來任何收益。”他有了這種認知能力后,我知道我可以跟他認真的對話了。我跟他講了幾點:
一.我們大學法學院的本科教育是基礎教育,不是技能教育;而一個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須熟悉與掌握專業技能。
二.一個優秀的法律人才必須有很強的再學習的能力。在離開大學,成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后,不僅要盡快完成從學生到專業人士的培訓與自我培訓的過程;還要不斷的學習,形成一個開放式的知識結構,不斷地提高自己的認知能力,不斷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
三.大學四年的課程設置及教育,從知識面來說過于窄,從價值取向的培養來說過于淺。法學院的學生在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方面需要繼續補課,在人文教育方面最好是把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到羅素等人的西方關于人本主義、政治思想方面的名著通讀一遍,以完成“Liberal Art”的教育,人本主義的教育應該是文科教育的基礎。
二十多年前,我自費去加拿大。為了生存在Seven-Eleven打工,此時遇到一位在多倫多大學執教的教授。他問我,“李先生,您將來想干什么?”我用我磕磕絆絆的山東式英語告訴他,“我想成為律師。”
這位教授告訴我,“在加拿大做律師要在加拿大讀本科的。”我說,“我知道,我還是想做律師。”這位教授很木然地對我說,“一個人會成為他想成為的那個人。”
我們每個人心里都有一個理想中的自我——self image。我們向self image接近的過程,也是自我完善的過程。為了要成為我們想成為的那個人,我們還將要走很長的路。這里有個因果關系的邏輯。
我做了。我付出了。我得到了。這樣,我才無悔。
同學們離開學校后,首先面臨生存的問題,更會面臨發展的問題。如何發展是種選擇。在實現選擇自由的同時,就確定了各自的選擇路徑。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有自己的夢想,在當下,在紙幣時代,物價在不斷升高。但夢里的消費,是免費的,你得不到免費的午餐,你可以得到免費的夢。我們應該有夢,但不應僅僅是個夢想主義者,說夢之人。法律人的共同之夢,那就是法制社會,在那個接近理想的社會里,公平與正義比陽光和空氣還便宜,便宜到我們消費它們時可以忽略不計其消費成本。這個共同的夢想的實現,靠的是諸位共同的努力,甚至還要靠同學們的學生、子女們的共同努力。
同學們每個個體的夢,應該是萬紫千紅,各有不同。希望各位都會成為各自的夢中之人。一個獨立的人、精神自由的人、意志自由的人,才是真正對得起自己的人。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他就是個人。人之所以為自己,他一定是個不同于別人的人。獨立的,精神自由的,意志自由的人才是不同與別人的人,才是他自己。市場經濟時代是個利益多元化的時代,每個人都可以追求自身的利益。每個人最大的利益是什么?就是要做我自己,要活得精彩。不獨立,不自由,無精神自由,無意志自由的人,無精彩可言,而不精彩的人生那將是此生最大的損失。
我們之所以學習法律,是因為社會需要學習法律的專業人士。是因為社會需要有秩序,需要公平、正義。秩序、公平、正義構成了一個文明社會的基礎,我相信在座的諸位中的若干人將來一定會成為共和國的棟梁,會出現總理、部長及若干優秀的法律人才。無論我們的工作有多大的成就,我們的價值所在都是在維護和追求社會的秩序、公平和正義。這種價值的追求是我們每個法律人的擔當,每個法律人的使命。
來源:《法制日報》201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