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會學在中國出現已有一些年了,學者們譯介論著、調查田野、發表心得,推進了法社會學在中國的不斷發展。如今,法社會學已經成為我國一門重要的法學理論學科,在學術界和法律實務部門有著越來越廣泛的影響。
由西方社會產生的法社會學移植到中國,要在中國生根,并創立與中國社會文明及國情相吻合的學科,法社會學需要思考從“在中國”到“中國化”。法社會學的中國化、本土化,是植根于我國社會文化的土壤,并與法律科學的世界性辯證統一的中國化、本土化。
法社會學的中國化,需要進行原創性的努力:反省西方法社會學對中國法社會學的影響;修改外國法社會學理論以適應中國觀點;修改外國法社會學方法以適應中國研究情境;法社會學內容和材料的中國化;從中國歷史中去創造具有中國色彩的法社會學理論;建立中國法社會學。
因此,我國法社會學的研究主題應該特別強調:(1)深入探討中國鄉土、基層和民眾,找尋維持中國社會秩序的脈絡和因素;(2)經濟變遷中社會結構、文化變遷、社會分化及社會政策和社會治理、社會權威的探討;(3)中國社會階層化及城鄉之間社會流動的觀念、功能問題;(4)社會變遷中家庭結構和價值的持續、改變及相關之婦女地位、勞動力和法律調整問題;(5)過渡社會中的道德、規范變遷以及社會制度的轉變和重組;(6)以中國社會為對象,系統地整理其發展歷史以發掘其中深深影響中國發展的特有歷史、結構和規范;(7)中國社會轉型期間產生的特有人口、就業、教育、犯罪等社會問題與社會控制。尤其需要特別關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中國社會當前面臨的種種社會問題;二是中國的社會與文化變遷、規范變化,以及其與中國文化特質之間“連續”和“變形”的程度。
思考法社會學的中國化、建設中國法社會學,應該注意有關中國社會、中國文化中特有的概念、題材或現象,如中國人的“人性”觀點;中國社會的道德、倫理和權威;中國古代的集體主義傳統;和諧追求;中國家庭中的人際關系以及家庭與社會的聯系;中國的階級特色,尤其是農民和士大夫階級;中國社會生活中的精英;中國的社會思想和民俗、習慣;中國歷代革命中的不理性和反理性因素;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社會的變遷;一些中國特有的概念,如道統、仁、天、理、小人、君子、陰陽、天下、權勢、禮、孝、因緣、認命、報應、風水、中、和、同等。
在法社會學研究中,我們需要重視中國固有的一些與社會秩序、社會規范、社會權威有關的現象、實踐,如:社會秩序維持方面的人情、關系;家庭在社區秩序維持中的意義;朋友等初級群體在秩序維持中的意義;大一統的社會秩序觀;社會結構中的宗族;社會控制中的自我控制、內在控制方式;糾紛解決中的調解、和解、非國家解決方式;鄉土社會的糾紛解決者,他們與社區的聯系;作為社會突出現象的送禮、行賄;迷信行為的當代表現和規范價值;原始宗教的社會控制意義。
1949年以后出現的一些現象反映了中國社會的變遷,中國的法社會學研究應給予充分的關注,如:(1)集體化現象:農村的人民公社與社會控制,社員與大隊、生產隊的人身依附;城市的單位現象與社會控制,單位領導的權威,單位規章的效力及其與國家法律的關系;(2)計劃生育現象:計劃生育與家庭關系,計劃生育與社會結構改變,計劃生育與社會關系重塑;(3)農民進城引起的問題:農民離開村莊出現的問題,農民的需要滿足與政府功能替代,農民與市場經濟、城市化發展;當代農村的秩序維持特點;(4)運動的功能:運動與社會權威,運動式社會治理,“文化大革命”中的社會控制;(5)互聯網發展的影響:虛擬世界的性質,網絡社會與實體社會的關系,互聯網的內生秩序,從互聯網發現法的產生規律;(6)少數民族與漢族關系:華夏觀念與多民族秩序融合,少數民族發展與文化認同、規范一體;民族習慣法與國家法治建設,等等。
法社會學的中國化是建設世界場景中的中國法學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應在全球視野下思考中國法學的發展,思考中國法學對世界法學的貢獻。中國法學的發展奠基于立足中國社會、解決中國問題、探尋一般規律,確立中國法學的獨特內涵,為人類的法學發展提供中國人的智慧。要想取得與西方法社會學界平等對話的地位,首先必須擁有能合理地解釋本國的社會實踐、法律實踐的法社會學理論。法社會學研究者為此需要堅定不移、堅持不懈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