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士“村官”
許章潤
法學院的畢業生去做“村官”,這是近兩年里的新鮮事,令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而喜少憂多。如果說人生如長征,而法律終究不過一種生活方式,那么,觀察鄉民的日常灑掃應對,體貼底層中國的組織和秩序,探究社會生活的實踐邏輯,對于釋證紙面之法,進而改進紙面之法,油然生出謀求愜意而理性的美好人世生活的責任心來,其實未為壞事。在此過程中,揣摩世道人心,溫習世故情理,學習辦事做人,懂得人生在世吃碗飯其實是一件艱難的事,都是課堂上難以真切教授的,而這些恰恰才是真正的知識。長程跋涉的第一步雖然艱苦,卻堅實,“村官”也算是沒白當。
畢竟,即便時至今日,鄉村秩序依然是中國最為真實的存在,而法律和法律人是以料理人事而造福人世為職志的,從來都是一種實踐智慧,需要的是實際干才。這一人生歷練可能正可以提供這一才干的見習和訓育機會。所謂閱世閱人,見微知著;任事任道,自靖而已。不僅是法科畢業生,無論學習的是哪一種專業,能夠立志從基層走出自己的人生之路,或者借用一句時髦的話叫做“基層創業”,總是有志男兒。而中國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一輩,正需要心懷此志,方能成就大業,中國也才有希望。
但是,法律畢竟是一種高端職業,現代法制尤其是以工商社會形態為基本預設,而以利益最大化的陌生人作為人格形象建立起來的規范體系。很難想象,刻下中國的鄉村里能有多少真正的法務,需要動用工商社會的規則來打理,或者,竟是現代法制能夠打發得了的。如此,則法科畢業生要么忙于計劃生育,抑或“新農村”建設的種種,竟或不過寫寫畫畫,則四年的法學院職業培訓,于公于私,收效也太低了。聽說在北方某山村,一個自動化專業的畢業生的最大貢獻不過是替鄉親們修修電視機。這不僅是個人不能承受之重,更是國家不能承受之輕。一項調查顯示,當村官的大學畢業生專業各異,理工醫農文法,一應皆全。他們在鄉村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如果有什么作用的話,是否一定要大學生才能發揮這樣的作用?迄而至今,既無實證數據,也沒有翔實的報道,總讓人覺得怪惋惜的。
人才有心智與心性之別。有些人擅長并且樂于做生意,縱橫商場,可要他坐冷板凳治學,他便百無聊賴,無所作為了。反之亦然。這正如裁縫打不了鐵,搞IT的面對殺豬行當可能顯得體弱智弱。“村官”與“大學生”,是不是這個理兒呢?其間溝壑重重,哪里是一面倒的言詞所能一言以蔽之的。
當然,筆者并非主張法科畢業生一定要從事法務才算正道。其實,法學是一門經世技藝,以規則之治服務人生,希望將事實予以清晰歸置,營造一個權利和義務衡平的和諧人世。如此,則法科畢業生從事法務固為用其所學,經商、從政或者社會活動,亦為正業。就此而言,當村官正好是一種見習。只是在中國目前的情形下,體制保障、公平爭競的環境乃至于正常的人際交往氣氛等等,尚付闕如,他們究竟能夠見習些什么呢?抑或不過是臨時性政策的試驗品呢?身為教師,為弟子慮,我無法放下心來。
而且,迄至目前,所謂“當村官”尚非一種建制性設置,毋寧是一項權宜性安排。無論是承諾三年“鍛煉”以后考研加分,還是準允將來“提干”可以作為一項“參考”資歷,抑或優先錄取公務員,乃至于“一律給予北京市戶口”,凡此恰恰說明大家心照不宣,都以三年為期,期滿走人,并沒有長遠制度性打算。報載最早實行此制的海南已經遇到了“后期管理”的問題,可見所慮并非無據。同時,報道還說村官放言“扎根的歡迎,鍍金的走人”,迎拒之間頗顯主人心態,諸侯風度,那些連自己都說不清究竟能待多久的孩子們,身處眾鄉親之中,如何應對,豈是“鍛煉”二字所能了得。
筆者起居校園,目睹如今的大學生,不少似乎心懷大志、滿腹經綸的樣子,而將不通人情世故甚至不講禮貌當作人格獨立,可就是連畢業找工作還得老爸老媽出面。因此,有此歷練,也是好事。可正因為有“老爸老媽”,他們也就無需此一歷練了。僅從經驗觀察來看,當“村官”的多為貧寒子弟,無背景,無外力,只好自求多福。因此,是否能夠規定以后凡是提拔干部,均需有此歷練,或者大機關根本就不直接招人,一律從大學生村官中憑公務員考試錄取。好像這樣才更公平。否則,倒霉的還是貧寒子弟。
其實,鼓勵大學畢業生下鄉當村官,說穿了不過是對于“就業難”的一種簡易對策,總讓我想起某種“廣闊天地,大有作為”的時代場景。這不,一位官員就語調不詳地對我說:這是一個好機會,我要兒子不爭,讓給同學們!如此一來,“同學們”只好去“爭”了。豈止是“爭”,還要掛紅花,披紅綢,敲鑼打鼓歡送呢!——這不又是那年頭的場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