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特稿
在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擔當盡責 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闊步前進……王晨
本期聚焦:國際法與“一帶一路”法治
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現狀、問題與完善……廖詩評
“長臂管轄權”的法理分析與對策研究……肖永平
“一帶一路”背景下鐵路提單與鐵路運單的協同創新機制……楊臨萍
制度型對外開放的支點:私法關系涉外性之界定及重構……張春良
學術專論
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發展脈絡、核心要義和時代意義……付子堂
黨內法規制定技術規范論綱……管華
組織法視閾中的公司決議及其法律適用……周淳
國際法視野下的中國國有企業改革……韓立余
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的理論闡釋與法律制度構建……劉大洪
網絡犯罪的刑法解釋空間向度研究……劉艷紅
新時代檢察權的定位、特征與發展趨向……苗生明
立法與司法研究
論基金托管人的治理功能與獨立責任……洪艷蓉
案例研究
行政賠償案件中原被告舉證責任辨析……羅智敏
爭鳴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安保責任研究……王道發
特稿
在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擔當盡責;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闊步前進
內容提要: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根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習近平總書記基于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原理,緊密結合現階段中國國情和全面依法治國的豐富實踐而創立的,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實踐導向和理論風格,是歷史邏輯、實踐邏輯和理論邏輯的有機統一。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科學內涵,貫徹落實“十個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不斷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關鍵詞: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
作者:王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法學會會長
本期聚焦:國際法與“一帶一路”法治
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現狀、問題與完善
內容提要:近年來,美國頻繁通過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內法,采取國內法域外適用措施,使得國內法的域外效力和域外適用問題再次成為國際社會的焦點。國家采取不符合國際法的國內法域外適用措施,以及濫用國內法域外適用措施,都會構成對國際秩序和國際法治的沖擊和破壞。賦予國內法域外效力并適度進行國內法域外適用,不僅能夠保護本國公民和企業的利益,也能夠為國際秩序和國際法的發展提供契機。但現行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的指導思想并不明確,重要領域的立法缺失并導致執法缺位,法律責任規定則過于模糊,基本無法實現上述目標。因此,在現有國際法規則框架下,完善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適度進行國內法域外適用,既是深化國內法治改革的需要,也是履行大國責任和深度參與國際治理的需要。
關鍵詞:域外適用;域外效力;域外管轄;連接點;法律體系
作者:廖詩評: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長臂管轄權”的法理分析與對策研究
內容提要:“長臂管轄權”是域外管轄權的美國表達,一般包括立法管轄權、司法管轄權和執法管轄權,這三者的行使基礎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長臂管轄權”同時面向國際社會和國內社會,常常涉及國家之間的主權平等關系、法院與私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關系和私人之間的平等關系。美國法院先后從權力論、聯系論或者方便、公平和正義論中尋找其法理基礎。在實踐中,起源于解決州際問題的“長臂管轄權”同時在民商事和刑事領域不斷向域外立法管轄權與執法管轄權擴張,其適用深受美國政治和外交政策的影響,經常違反美國承擔的國際義務、侵犯其他國家的主權,毫不顧及國際禮讓和國際法上的“合理性”要求。隨著中美關系的變化,加上“長臂管轄權”基礎本身的模糊性,美國對涉中國事項濫用“長臂管轄權”的傾向愈發明顯。我國應根據國際法規則,從借鑒與應對兩個視角以及立法、司法、執法三個層面構建我國法的域外適用法律體系。
關鍵詞:“長臂管轄權”;立法管轄權;司法管轄權;執法管轄權;域外適用
作者:肖永平: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
“一帶一路”背景下鐵路提單與鐵路運單的協同創新機制
內容提要:鐵路提單是我國國內貿易主體參照海運提單創制,并應用于中歐班列的新型國際鐵路運輸單證,它具備物權憑證功能,是完善國際陸上貿易規則,推動“一帶一路”互聯互通建設的重要制度工具。鑒于現行國際鐵路貨運制度是圍繞鐵路運單設計的,鐵路運單屬于國際鐵路貨運必備單證,鐵路提單與鐵路運單的協同運作成為了當前階段推進鐵路提單制度創新的唯一選擇。鐵路提單與鐵路運單的協同運作需要以國際鐵路貨運公約為基本遵循,合理利用鐵路運單規則,確保鐵路提單與鐵路運單在鐵路運輸合同層面的統一性,實現鐵路提單簽發人、鐵路運單發貨人、收貨人三者的同一性。此等架構雖有重大的實踐價值,但仍屬權宜之計。鐵路提單制度創新的最終目標是形成一套新的國際鐵路貨運單證規則,故下一階段應著力推動鐵路提單制度的規則化和國際化。
關鍵詞:鐵路提單;鐵路運單;物權憑證;運輸憑證;協同創新
作者:楊臨萍: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國家二級大法官,法學博士
制度型對外開放的支點:私法關系涉外性之界定及重構
內容提要:國際私法是我國規范涉外私法關系、建構私法領域對外開放秩序的基本法律,私法關系的涉外性是其發揮功效的支點。私法關系涉外與否,將在程序與實體上產生體系化的法律效力差異。我國迄今采取法律關系要素涉外的方式界定私法關系的涉外性,這在涉外民商事交往相對簡單、法律關系較為傳統的歷史形勢下較好地發揮了建構涉外私法秩序的功效。自貿區(港)、深圳前海、外商投資、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下“一站式”爭端解決機制等對外開放的創新安排和實踐,對現行涉外私法關系界定規則造成了新的沖擊。我國應積極回應新形勢下制度型對外開放的要求,順勢革新涉外私法關系界定規則,對外協調民法等周邊規范,對內融貫法律適用法的內在安排,引入實質關聯標準,設立矯正規則,創建“非內域私法關系”特別規則,為我國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創新安排與實踐探索預留空間,為我國從政策型開放向制度型開放轉變奠定基石。
關鍵詞:私法關系;涉外性;制度型對外開放;全球私法治理
作者:張春良: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學術專論
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發展脈絡、核心要義和時代意義
內容提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治國理政的歷程中,高屋建瓴、總攬全局,對法治問題進行了一系列戰略性思考和歷史性探索,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其豐富的科學內涵集中體現為“十個堅持”,而黨的領導、法治體系和信仰法治三個關鍵詞貫穿始終。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根本遵循,是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實踐的思想旗幟和行動綱領,是對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的全面繼承和創新發展,是對世界法治文明進步作出的中國原創性理論貢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際,站在新時代新起點,系統闡釋、認真研究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這一重要科學命題和重大理論范疇,深入學習和深刻把握其發展脈絡、核心要義和時代意義,必將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建設、為堅定制度自信,提供更加堅強有力、更加科學系統的理論支撐,助推“中國之治”進入新境界。
關鍵詞: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黨的領導;法治體系;信仰法治;“中國之治”;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
作者: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黨內法規制定技術規范論綱
內容提要:黨內法規制定技術規范是制定黨內法規過程中應遵循的技術規則,對解決其與國法難區分、結構不完整、語言不規范、與憲法法律和上位黨規相抵觸、活動技術缺失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黨內法規具有思想性、政治性和道德性,其技術規范必須反映并規訓這種特質。黨內法規制定技術規范的體系包括統籌技術規范、語言技術規范、結構技術規范、活動技術規范和公文技術規范五方面。統籌技術規范解決黨規與國法之間的選擇與分工、銜接與協調;語言技術規范既反映黨內法規的特質,又應區分原則與規則、高標與底線、思想與行為;結構技術規范要解決標題、題注和正文中的突出問題;活動技術規范主要包括公布技術和完善技術。
關鍵詞:黨內法規;統籌技術規范;語言技術規范;結構技術規范;活動技術規范
作者:管華: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組織法視閾中的公司決議及其法律適用
內容提要:民商合一立法體例下,在公司法規范存在缺漏時,基于《民法總則》第134條第2款,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則即可適用于公司決議糾紛。然而,行為法規則無法回應公司決議的團體性,也與組織法的原則和價值相矛盾。法律行為制度以契約為原型,其規范重心在意思與表示的一致及雙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公司決議制度則調整公司意思的形成,亦即部分成員或機關成員的意思如何成為公司的意思從而約束全部。公司決議本質是“公意”,而非“合意”。決議只有在符合公司法與章程規定的程序與權限時,方被評價為公司意思。公司決議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應由公司法專門調整的必然性。故對公司決議,公司法有規定的,當然應適用公司法;公司法未有規定的,應先根據公司法的精神與原理進行法律解釋和漏洞補充,避免動輒向民事行為法逃避,對公司決議削足適履地適用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則。
關鍵詞:公司決議;公司意思;程序權限;法律行為
作者:周淳: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國際法視野下的中國國有企業改革
內容提要:國際法在國有企業問題上遵循主體和行為相統一的標準,是否行使政府職能是分析國有企業身份和行為性質等問題的基本出發點。多邊國際經貿投資規則采取所有制中性做法,聚焦商業活動。近期發達經濟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對現行國有企業規則提出了挑戰。中國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時既要符合自身實際需求,又要顧及國際規范,并通過實踐影響國際法規則的發展。中國目前在國有企業性質和職能認識上還不盡統一,下一步的國有企業改革應國資國企改革兩手抓,繼續堅持政企分開原則,采取國有企業分類和分級制度,加快政資分開,建立相應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治理制度,促進公平競爭。
關鍵詞:國有企業;政府職能;商業活動;非歧視;公平競爭
作者:立余: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的理論闡釋與法律制度構建
內容提要:市場主體規則平等是指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任何一類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競爭機會均等、權利與義務關系對等,國家的經濟干預不得違背和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不給予任何一類市場主體不正當的競爭優勢或劣勢。目前實踐中的市場主體規則平等將國有企業作為主要規制對象,忽視、淡化了其他類型企業可能存在的競爭不公問題。應當重塑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理念,使其不再局限于規制國有企業的競爭問題,而應擴散至不同控制力、資本來源、空間區位、產業組織的企業形態之間的整體公平競爭問題,令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的內涵從狹義走向廣義。在廣義市場主體規則平等的理論指引下,中國經濟法律制度應予以深切變革,落實國企運行平等、稅收規則平等、融資規則平等、監管規則平等、外商投資規則平等五大法律規范。
關鍵詞:市場主體規則平等;國有企業;國家干預
作者:劉大洪: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網絡犯罪的刑法解釋空間向度研究
內容提要:社會空間能夠形塑法律事實和法律概念。網絡空間的社會性使網絡犯罪的事實和概念得以出現和生成。網絡犯罪具有計算機作為犯罪對象、計算機作為犯罪主體和計算機作為犯罪工具三種類型。網絡犯罪是對傳統線下犯罪的進化:由于網絡空間中的虛擬性、平臺性、智能性、復制性,刑法的空間效力面臨虛置危險,犯罪的行為主體轉向網絡平臺,犯罪的行為構造發生松動重組,刑罰的裁量基準愈加重疊多樣。對此,刑法應當兼顧立法技術和解釋能力。在解釋論上,一要認知網絡本質,二要重視案件事實。隱喻既是事實分析方法,也是法律解釋思想:通過將陌生的線上事物轉化為熟悉的線下事物,使案件事實向法律規范靠近;通過釋放法律關于線上事物的隱喻含義,將法律規范向案件事實拉近。
關鍵詞:刑法解釋;網絡空間;傳統線下犯罪;網絡犯罪;隱喻思想
作者:劉艷紅: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新時代檢察權的定位、特征與發展趨向
內容提要:新時代背景下,隨著國家權力結構的新調整和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檢察權的內涵和外延亦隨之發生變化,法律監督的憲法定位更加鮮明。檢察權要以代表公共利益為職責使命,以司法權與監督權的交互融合為基本屬性,更要以檢察審查為核心內容,通過促進其職能化、實質化,作為法律監督的重要支撐,貫通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等各環節、各方面。隨著我國檢察制度的基本成熟定型,可以提煉出檢察權在制衡本質、主導功能、范圍延展、客觀公正立場以及運行機理等方面的特征,這是中國對現代檢察制度的重要制度貢獻,也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發展完善的基本遵循。當前,檢察機關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總體布局已經形成,應當緊緊抓住檢察審查這一核心內容,從不同維度推動檢察權的發展完善,實現從“單一型”向“全面型”、從“管理型”向“保障型”、從“分散型”向“集聚型”、從“被動型”向“能動型”、從“審批型”向“親歷型”的轉變。
關鍵詞:檢察權;法律監督;公共利益;檢察審查
作者:苗生明: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法學博士
立法與司法研究
論基金托管人的治理功能與獨立責任
內容提要:作為解決契約型投資基金“委托—代理”問題的治理機制,基金托管人被賦予補充基金管理人信用和制衡管理人濫權的功能。中國法下的基金托管人,是“一元信托”基金結構中的受托人,其職責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約定有別于管理人,負有為投資者利益最大化處理托管事務的信義義務。基于“托管”與“管理”的功能分離,同為基金受托人的托管人和管理人不是《信托法》上的共同受托人,未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應根據過錯原則判斷其是否盡到托管職責并因此獨立承擔責任。在確定損害賠償時,應考慮基金托管人的主觀過錯、損失受托管的影響程度、履職的客觀條件以及托管費的有限性,體現權、責、利三者的統一,構建激勵相容的托管制度。
關鍵詞:契約型基金;基金托管人;獨立責任;“阜興案”
作者:洪艷蓉: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案例研究
行政賠償案件中原被告舉證責任辨析
內容提要:盡管《行政訴訟法》第38條第2款明確規定了行政賠償案件中原被告的舉證責任,但是理論及實務界對原被告舉證責任的認識仍有分歧,尤其當原告請求的賠償損害數額無法查清時,被告是否承擔客觀舉證責任,存在不同觀點,這直接導致原告的權益能否得到司法保護。通過對舉證責任的含義及《行政訴訟法》關于舉證責任規定的綜合分析,應該明確,在行政賠償案件中,一般情況下,原告承擔舉證責任,包括主觀舉證責任與客觀舉證責任,因被告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特殊情形下,被告的行為構成證明妨礙,舉證責任倒置,由被告承擔客觀舉證責任,原告只承擔主觀舉證責任,應該降低原告的證明標準。經法院調查后有關損失數額事實仍然無法確定時,法官應該酌情裁量賠償數額,需要明確法官酌情裁量權的前提條件與審查標準,加強判決書的說理性。
關鍵詞:行政賠償;舉證責任;證明妨礙;酌情裁量權
作者:羅智敏: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爭鳴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安保責任研究
內容提要:《電子商務法》具有自身特殊的調整對象和范圍,其中,第38條第2款規定的審核義務或者安全保障義務對應的權利主體特指三方主體關系下的“消費者”。實踐中爭議比較大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相應責任應當屬于民事責任,而且是一種包容性的民事責任,既可能是補充責任,少數情形下也可能是連帶責任或者按份責任,具體應根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審核或者安全保障義務內容及相關實際情形進行判斷。從《電子商務法》第38條的內部關系上看,第1款的連帶責任是基于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為,而第2款可能構成的連帶責任是基于客觀的共同侵權行為,兩者具有明顯的界分,在適用中不能混淆。
關鍵詞:《電子商務法》;經營者責任;審核義務;安全保障義務
作者:王道發: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