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
第4號
根據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司規〔2025〕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2026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面向全國公開申報。現將項目受理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部署要求,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緊緊圍繞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開展有前瞻性、引領性的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和有指導性、針對性的應用對策研究,推出具有學術創新價值、決策參考價值、實踐指導價值的法學理論成果,為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服務“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和理論支撐。
二、選題方向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體系化學理化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標識性、原創性概念、范疇和理論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豐富內涵、最新發展和實踐貫徹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發展脈絡研究。“兩個結合”在全面依法治國領域的具體體現研究。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研究。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研究。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研究。更加注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研究。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研究。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研究。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基本內涵問題。協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關系問題。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問題。
(二)全面依法治國基礎理論與應用對策研究。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問題。健全政府立法審查機制研究。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問題。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問題。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問題。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問題。健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研究。完善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機制研究。加強行政復議主渠道建設和完善行政復議體制機制研究。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研究。檢察公益訴訟問題。健全國家執行體制研究。統籌推進教育改造、社區矯正、幫教銜接、糾紛化解、法治宣傳制度機制研究。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法治實踐相融合研究。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研究。《監獄法》配套制度研究。提高刑罰執行質效問題。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和監督問題。深化律師制度、公證體制、仲裁制度、調解制度、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樹立預防性法治理念研究。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問題。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問題。完善社會治理法律體系問題。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問題。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研究。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研究。加強中國法治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問題。推進數字法治建設問題。法學各學科各部門各專業領域基礎理論和前沿問題、國際學術熱點問題等。
(三)法治服務保障“十五五”時期高質量發展重點選題研究。建設法治經濟、信用經濟研究。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問題。法治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問題。全國統一大市場基礎制度規則問題。數字經濟、低空經濟、無人駕駛等新質生產力和未來產業發展法治保障問題。推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立法研究。健全規范涉企執法長效機制問題。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強化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問題。依法規范平臺企業經營行為問題。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研究。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問題。提升涉外執法司法質效問題。加強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斗爭問題。強化“一帶一路”建設法治保障問題。健全海外利益法治保障體系研究。國際民商事司法協助問題。標準必要專利法律問題。加強追逃追贓相關法律問題。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研究。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問題。提升領導干部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研究。加強領導干部依法辦事監督檢查問題。完善綜合性法治評價工作機制研究。
三、項目類別和資助經費標準
(一)項目類別
項目類別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專項任務項目。
(二)資助經費標準
1.重點項目:最終研究成果為學術專著、編著等的,資助經費不超過15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學術論文的,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的,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
2.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最終研究成果為學術專著、編著等的,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學術論文的,資助經費不超過4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的,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
3.專項任務項目:司法部不予資助經費,項目申請人或申請單位自籌經費。
四、申報要求
(一)受理申報范圍
全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黨政機關及法學社會團體的在職人員,符合本公告規定的申報條件者均可申報。
(二)申請者條件
1.申請者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申請者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對申報項目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礎,有足夠時間專心研究。
3.申請者(項目組全體成員)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申請重點項目者,項目主持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副廳(局)級以上職務;申請一般項目和專項任務項目者,主持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申請青年項目者,主持人和項目組成員年齡均不超過40周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并且均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
(三)申報注意事項
1.申報項目應從選題方向中選定題目開展研究,可根據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對選題作適當細化完善。
2.申請項目由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按照申請者條件要求承擔審查責任。
3.項目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其他項目組成員;作為項目組成員最多可以參加兩個項目申報(所列項目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參與申報材料無效。
4.項目組原則上不超過六人(主持人除外);申請者已有足夠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時間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可以單獨申報。
5.專項任務項目的申請者須自籌研究經費,由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審查經費情況。
6.項目不資助博士論文,不能以博士論文相同或相似的內容參加項目申報。
7.項目研究成果形式包括學術專著、編著、譯著、教材、教學參考書、學術論文、研究報告。研究成果為學術專著、編著、譯著、教材、教學參考書的,須正式出版;研究成果為學術論文的,須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與項目研究相關論文,重點項目的項目組須發表3篇以上,其他項目須發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的,須有省部級以上黨政機關出具的采用證明。
8.項目立項后,項目主持人應在6個月內提交5000字左右的成果要報。司法部將擇優推選,列入成果匯編進行推廣,探索優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
9.項目的研究期限為立項合同書簽訂之日起兩年,如延期后仍不能結項的,司法部可以作撤項處理。
10.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本次項目:(1)以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中國法學會等部門批準的同一或相似研究內容的項目成果申報的;(2)以已結項、出版或發表的司法部項目成果申報的;(3)正在主持司法部項目尚未結項的;(4)曾經主持司法部項目被撤項未滿3年的。
11.申請者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本公告未盡事宜參照《管理辦法》執行。
五、申報辦法
(一)本次項目采取在線申報方式。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平臺(https://sfbktgl.moj.gov.cn)的“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在線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準。
(二)申請者需于2026年5月20日前登錄申報系統,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申請者在線申報的同時需提交1份經所在單位審核簽章的紙質版《申請評審書》,在司法部官網或平臺下載后填寫,確保線上線下內容一致,并于2026年5月20日前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寄送。
六、材料寄送
收件單位:全面依法治國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平安里西大街41號
郵編:100035
聯系人:鄭麗娟 何佳晨
聯系電話:010-65152798 010-65152738
電子郵箱:sfbktgl@moj.gov.cn
司法部
2026年4月17日
2026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申請評審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