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深入推進‘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新聞發布會。本場新聞發布會是“迎兩會·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系列新聞發布會的第三場。發布會通報了“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主要情況和成效,發布一批典型案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在發布會上介紹,2025年1月,最高檢部署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活動。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聚焦重點領域、緊盯關鍵環節,持續加大辦案力度,2025年1至11月,共立案辦理食藥安全公益訴訟案件24029件,占公益訴訟案件總數的19%。
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檢發布了深入推進“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這批案例緊扣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食藥安全問題,覆蓋“從線下到線上”“從處方到藥箱”“從城市到鄉村”等關鍵場景,既有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補齊監管短板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也有依法追究侵害公益法律責任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體現了檢察機關在食藥安全領域持續推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價值追求。
案例集中體現了三個方面的鮮明特點:從監督領域看,堅持民生導向,突出對食藥安全關鍵環節的精準監督;從辦案方式看,堅持剛柔并濟,充分發揮行政公益訴訟與民事公益訴訟的制度功能;從治理效果看,堅持源頭治理,推動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成效。
民事公益訴訟辦案有效整治社區團購食品安全問題
張雪樵表示,社區團購平臺消費生鮮食品質量難以控制、消費者又投訴無門的根本原因是平臺企業作為食品銷售鏈的主導者和實際控制者,通過格式合同條款規避了自身的民事法律責任,將商品銷售方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轉嫁給線下供應商,而線下供應商與消費者并沒有建立實質交易關系,導致了消費者維權難的困境。為此,最高檢舉辦公開聽證會,在依據民法典準確把握平臺企業與消費者構成實質民事法律關系的基礎上,指導湖南、江蘇、浙江、北京等地檢察機關先后對相關平臺違法行為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93起并發布公告89件,主張平臺企業依法修改格式合同不合法條款。社區團購食品安全問題得以有效整治,消費者合法權益得以有效維護,同時,也為平臺消費秩序的規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成功的實踐樣本。
運用科技手段對食藥公益訴訟案件賦能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鐘福雄表示,運用科技手段對食藥公益訴訟案件賦能,其核心是讓監督從“經驗驅動”轉向“數據驅動”“模型驅動”“技術驅動”。2025年1至11月,全國食藥安全領域大數據模型已達42個,應用3300余次;在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等公益訴訟領域,檢察機關開發建立了14種新技術方法;各地應用最高檢平臺上架模型篩查線索立案4482件,檢察技術部門受理委托鑒定案件同比增長116.7%。技術賦能辦案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利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平臺實現精準發現案件線索,提升監督效能;二是輔助調查取證,固定關鍵證據。依托大數據模型篩查快速鎖定食藥安全問題線索,并運用快檢、實驗室檢驗鑒定等定性、定量分析技術進一步夯實證據;三是促進提升監督成效,構建長效機制。
縱深推進“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活動
徐向春表示,最高檢黨組對食藥安全檢察公益訴訟高度重視,在肯定監督活動成效的同時也明確提出要持續深化監督活動。下一步,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檢察長會議部署和要求,在2025年工作基礎上,縱深推進“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活動,重點將在“精準、提質、實效”三個方面下功夫:一是聚焦“難點”靶向發力,推動監督精準度再提升;二是深化“科技”賦能增效,驅動監督質效實現新突破;三是追求“實效”惠民利民,確保監督成效更加可感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