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C刊”《法學》宣布于今年起實行“隔年用稿制”。
1月23日,《法學》編輯部發布啟事稱:根據編輯部會議決定,為吸納更多學者和研究人員進入《法學》作者群,《法學》自2026年起實行隔年用稿制,即本年度在《法學》刊發過論文的,再下一年度才能在本刊發表論文。
《法學》是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中文法律類期刊,也是全國為數不多的法學理論類月刊。1956年創刊伊始,便以關注社會、面向實際、創新理論、推進法治為宗旨,發表了一系列具有社會影響力的論文,從而以善于及時捕捉和反映學術熱點而深受廣大學者的喜愛。1958年《法學》因故停刊,1980年復刊,復刊后的《法學》以“短、平、快”“麻、辣、燙”的風格呈現新時期中國法學的研究成果,得到作者、讀者的關注與認可。其時的發行量位居全國法學類理論刊物之首,還是美國、英國等國會圖書館收藏的少數中國法學刊物之一。
隨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入新時代,以及法學研究重心、方向、方法的轉變,“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洋為中用、古為今用”成為《法學》選用稿的標準,逐漸形成了“緊貼現實發展、沖擊法學前沿、反對無病呻吟、彰顯學理深度、論證嚴謹規范、文字清新易懂”的用稿特色。
《法學》不僅始終居于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和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之列,還被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遴選為“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A刊核心期刊,《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的轉載數量常年位居榜首,期刊影響因子和影響力指數穩居前三。在國際化評價上,《法學》入選“世界學術影響力Q1期刊”,是國內僅有的三家法學入選期刊之一。
澎湃新聞注意到,目前已有多家法學類期刊采用“隔年用稿制”。
比如,由吉林大學主辦的《法制與社會發展》、《當代法學》均在投稿須知中明確,“同一作者,在同一年度內,原則上只能在本刊刊發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