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何華輝法學獎”評選會議于2025年10月26日在武漢大學舉行。評選委員會共收到申報獎項材料11份,包括有杰出學者和優秀成果兩個方面。委員會按照《“何華輝法學獎”評選工作規程》,經初選、評議、終評三輪評選流程,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結果,F將評選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項,杰出學者獎獲獎者:何勤華,華東政法大學。
第二項,優秀成果獎,獲獎者及作品如下:
1、劉曉林,《唐律中的“余條準此”考辨》,《法學研究》2017年第3期;
2、劉志強,《論“數字人權”不構成第四代人權》,《法學研究》2021年第1期;
3、雷磊,《新科技時代的法學基本范疇:挑戰與回應》,《中國法學》2023年第1期;
4、朱全寶,《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內涵》,《中國法學》2022年第1期。
本次評選結果于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武漢大學何華輝法學基金會秘書處提出。
異議送達地址: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大學法學院483辦公室,15072429409, shengzhong@163.com,聯系人,鐘老師。
公示結束后,評選結果生效。
武漢大學何華輝法學基金會
202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