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陳光中訴訟法學優(yōu)秀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選辦法》第2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在啟動第七屆“陳光中訴訟法學優(yōu)秀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現(xiàn)將非基金成員學校的學生申報、評選事項通告如下,歡迎非基金成員學校學生申報:
一、申報資格
1、申報人研究生學位授予學校不是陳光中訴訟法學獎學基金成員學校。
本通告中的陳光中訴訟法學獎學基金成員學校包括: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湘潭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浙江工商大學、山東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吉林大學、廣州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安徽大學、浙江大學。
2、申報論文為刑事訴訟法學方向、民事訴訟法學方向的碩士學位論文與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學位論文不包括論文博士的博士學位論文。
3、參加本屆優(yōu)秀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選的范圍為2024年度、2025年度的訴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和博士學位論文。
二、材料報送
請申報人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將下列材料寄送至陳光中訴訟法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1、《陳光中訴訟法學優(yōu)秀研究生學位論文推薦表(非基金成員學校填寫)》。推薦表可以登陸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網站查閱、下載,網址:http://www.procedurallaw.cn/ .
2、申報的學位論文1本。學位論文已公開出版的,請仍提交學位論文,不要提交出版物。學位論文獲獎的,請?zhí)峤猾@獎證書復印件。
郵寄地址:100088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郭琪 收
電話:13834057265
三、有關評選的事宜
1、非基金成員學校學生申報論文獲獎名額由陳光中訴訟法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jù)本年度申報人數(shù)按照適當比例確定。
2、非基金成員學校學生的評選工作與基金成員學校學生評選工作分開進行。
3、獲獎論文由陳光中訴訟法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表決決定。
聯(lián)系人:肖沛權
電子郵件:xpqcupl@163.com
陳光中訴訟法學獎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