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為國家權力配置與運行確立了基礎性制度框架,對于各國家機關的分工及相互關系有著明確的規定。例如,《憲法》第3章第1節詳細規定了全國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國務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主要領導人員,并監督這些機關的工作。
在實踐中,各國家機關的權責范圍并非永不相交的平行線,而是在各種層面產生著各式各樣的交集。但是,豐富的實踐交集背后,《憲法》及其相關法對于行政、監察、司法、檢察機關間橫向相互關系規定很少。現有的規定,主要聚焦于分工,強調某一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不受特定主體的干涉,對于各機關間的制約、配合著墨較少。涉及配合或制約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部分特定業務上,例如第127條第2款關于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辦案中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規定,第140條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時“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規定。
怎樣分工?怎樣配合?怎樣制約?制度實踐與規范意旨之間往往存在張力,這既是規范層面亟待厘清的問題,也是實踐中需要回應的課題。對于已有的規定,例如“檢警關系”,前輩們曾展開過不少論述,并從中得出“遞進制約”的共識;并通過體系解釋的方式將《憲法》第140條的適用范圍由“辦理刑事案件”擴大到公、檢、法三機關的一般性關系調整。并且,近年來,“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也使得前述關系一直處于動態演進過程中。
以往的研究總能為我們提供鏡鑒。《憲法》第127條第2款這類 “新規定”,行政與監察、司法與行政、檢察與行政這類憲法未有明確界定的關系,以及新的制度實踐,仍有待我們從學術角度進行探索和發掘。
在此背景下,從“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角度,審視各國家機關,尤其是行政、監察、司法、檢察機關的橫向相互關系尤為重要。各部門法學之間的深度對話,規范、實證、經驗進路的有機結合,或許讓我們更準確地把握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實踐樣態與規范意涵,為當下制度實踐的完善提供兼具規范理性與實踐品格的學理支撐。
一、征稿方向
本次學術年會由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公法研究中心、《人大法律評論》編輯部共同主辦,以“疊變:國家機關‘分工、配合、制約’的規范與實踐”為主題。
《人大法律評論》編輯部一直致力于整合各法學二級學科之間的互動交流,促進各部門法之間的制度協同、理論協同、觀念協同,推動法學通說的形成,我們熱切期待法學各二級學科,尤其是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監察法學等相關學科的師友參與討論。
本次學術年會擬征收以下主題的稿件,用于年會上報告、交流
1、法律規范中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憲法第140條,第127條第2款的規范意涵及相互關系;其他法律,如《刑事訴訟法》《監察法》等法律中“分工、配合、制約”的規范意涵及相互關系;憲法未明確規定的國家機關關系之學術建構與制度完善。
2、公安、檢察、法院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新時代的檢警關系,如捕訴一體、提前介入、補充偵查對公安、檢察關系的影響;民事執行中的公檢法關系,如檢察機關對民事執行過程的監督;新時代的法檢關系,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檢察建議制度對法院、檢察關系的影響,以及對法律服務業的影響。
3、監察、檢察、法院、執法部門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公、檢、監互涉案件管轄與各機關關系;監察調查與審查起訴流程中的監、檢、法關系;修改后《監察法》對各機關間關系的影響等。
4、行政、法院、檢察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司法建議與行政、法院關系;檢察機關開展行政檢察監督、公益訴訟與行政、法院、檢察關系,尤其是檢察機關參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的影響;涉國家機關執行案件中的行政、法院、檢察關系;執行體制機制改革中的行政、法院、檢察關系;環境保護、金融、知識產權、稅務等領域“監管”和“訴訟”,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與行政、法院、檢察關系,尤其是專門審判(檢察)組織設立和開展工作的影響。
5、行政、監察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和監察監督的界分、行政決策執行中監察介入的范圍與限度;黨紀問責、行政問責與監察問責的異同;監察建議制度等。
6、政法體制、政法工作機制、反腐敗工作機制中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宏觀、中觀視野下的研究,如《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下各機關的組織變動、人事交流、互動等;微觀視角的研究,如反電信網絡詐騙、反洗錢、醉酒型危險駕駛、虛假訴訟、反有組織犯罪和解決“執行難”等類案治理中各機關的互動。
7、歷史演進中的“分工、配合、制約”
包括但不限于:各機關關系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法治溯源、新中國成立后各機關關系的變化與發展等。
二、注意事項
會議擬定于2025年9月中下旬舉辦,具體時間和舉辦方式,請留意“人大法律評論”微信公眾號后續通知。
本次會議投稿鏈接為:
https://f.wps.cn/g/V5fbDT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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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截止時間:2025年8月31日。
我們將根據來稿質量與選題分布,遴選若干篇報告,并邀請相關領域學者進行評論。年會還將開設“圓桌討論”環節,促進學者間的深度交流與跨學科對話。此外,投稿中的原創論文還將擇優推薦至《人大法律評論》(CSSCI收錄集刊)發表。
誠盼各位專家學者積極投稿。
若有疑問,請發送郵件至 lawreview@ruc.edu.cn,我們將及時回復。
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
中國人民大學公法研究中心
《人大法律評論》編輯部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