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學立法研究院)擬共同發(fā)起“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推選活動,通過自薦、推薦、投票、評審等方式,選出一批特色鮮明且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地方立法項目,助力提升地方立法質量、推動地方立法創(chuàng)新、促進公眾參與立法、塑造地方立法品牌。
一、活動宗旨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精神,以探索高質量立法的理論體系和評估標準為切口,切實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fā)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助力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本次推選活動注重地方立法案例的創(chuàng)新性、實效性和示范性,力求反映出我國地方立法的最新動態(tài)和特色。
二、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 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 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學立法研究院)
主辦單位共同設立“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推選委員會,負責本次推選活動總體指導及專家評審。
推選委員會秘書處設在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學立法研究院),承擔推選活動日常事務工作。
三、推選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的地方立法項目,可以提交推薦:
1.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符合政治性、合法性等前提條件。
2. 在民主性、科學性、規(guī)范性、可操作性、地方特色性和實效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示范作用。
2015年3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制定頒布實施的各級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
四、工作安排
1. 2024年8月10日前,推薦人將下列材料以快遞方式郵寄到推薦評選委員會秘書處(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之江路51號浙江大學之江校區(qū)主樓105立法研究院),電話:0571-86711422),并將材料的電子版發(fā)送到指定郵箱(lifayanjiuyuan@163.com):
(1)首屆“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推薦(自薦)表(一式四份)。
(2)擬推薦地方立法項目正式公告版本;
(3)地方立法相關過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法過程稿、論證報告、調研報告、反饋意見等。
(4)地方立法實效相關證明文件。
2. 2024年8月31日前,推薦評選委員會秘書處對推薦材料組織進行形式審查,以及政治性、合法性評估,符合要求的將組織團隊開展調查評估,從中初選確定20個入圍案例。
3. 2024年9月15日前,開展線上投票。
4. 2024年10月31日前,開展專家評審,并選出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5. 2024年11月30日前,召開發(fā)布會,公布推選結果。
五、推選紀律
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遵守保密規(guī)定,不得泄露推選過程中接觸到的各類材料,在推選活動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營私舞弊行為。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王 晶 15503406160
龔月玥 15968102392
單 睿 17805605391
黃 鎮(zhèn) 18126191056
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
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學立法研究院)
202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