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獎勵辦法》和《第九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實施辦法》規定,經組織專家通訊評審和會議評審,獎勵委員會審議通過,第九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共評選產生擬獎勵成果1491項。現將評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2月6日至3月14日(為期30日,不含春節假期)。
根據《第九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實施辦法》,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公示成果存在學術不端問題或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均可以書面方式實名向獎勵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異議,并提供翔實可資調查取證的材料。單位提出的異議,須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寫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個人提出的異議,須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對提出異議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保密。
以下異議不予受理:
1.非實名提出的異議;
2.對申報成果未獲獎的異議;
3.對獎勵成果等級的異議;
4.未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異議;
5.不屬于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的異議。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社科司科研處;郵編:100816;聯系電話:010-66097563;電子郵件:ghc@moe.edu.cn。
附件:第九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擬獎勵成果名單
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24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