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大刑事訴訟法學法律工作者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聚焦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具有時代意義的重點課題,深入開展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刑事訴訟法學:聚焦時代課題 深化理論研究
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在訴訟形態上形成錯落有致的刑事案件處理機制,在訴訟過程中彰顯人權保障的現代刑事訴訟理念,在末端治理上回應犯罪人、被害人和社會公眾的多元化需求。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需要從刑事訴訟理念和刑事訴訟理論體系兩個層面加以推進:刑事訴訟理念是建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基礎,完善刑事訴訟理論體系是構建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路徑。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一年來,廣大刑事訴訟法學法律工作者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聚焦今后一個時期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具有時代意義的重點課題,深入開展相關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系統開展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政法工作現代化專題研究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23年工作計劃要點》,2023年以來,研究會統一部署開展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政法工作現代化系列專題研究(1+8+6):“1”,即組成專門團隊開展政法工作現代化研究;“8”,即確定八個研究專題;“6”,即依托研究會三個專業委員會、三個專業論壇組成學術團隊開展針對性研究。2023年以來,各專業委員會、專業論壇及專題學術團隊按照研究會要求,廣泛開展調研、組織研討座談,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礎上,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23年學術年會以“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及其體系化構建”為總議題,圍繞刑事司法理念的更新與拓展、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展開闡述與討論。
刑事訴訟領域的“中國特色”與“現代法治”有機融合,催生出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對于法治中國建設具有促進與保障作用。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在訴訟形態上形成錯落有致的刑事案件處理機制,在訴訟過程中彰顯人權保障的現代刑事訴訟理念,在末端治理上回應犯罪人、被害人和社會公眾的多元化需求。構建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價值體系,要體現公正價值之堅守、效率價值之追求、和諧價值之融入、修復價值之關照、預防價值之關注;要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以體現中國特色,例如實現“慎刑”理念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同時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法治經驗;要及時對科技發展作出回應,分析其對偵查制度、檢察制度、審判制度、證據制度和辯護制度等刑事司法領域帶來的深刻變革;要探索和解決當下刑事治理中的緊迫問題,聚焦“輕罪治理與刑事訴訟結構轉型”“企業犯罪治理中的刑事司法制度”等時代命題,實現由“治罪”到“治理”理念轉型和制度升級;要立足刑事訴訟法的第四次修改,解決當前規范密度不足、結構有待完善、程序性法律后果匱乏等問題,全面貫徹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管轄制度、辯護制度、證據制度、涉案財物處置制度等。
政法工作現代化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從理念、體系、制度、機制、保障等各個方面,提高政法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動政法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政法工作現代化的本質要求是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發揚斗爭精神,以政法工作現代化統領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要樹立并實現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現代司法理念,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加強和完善請示報告制度、決策和執行制度,提升運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推進黨建與政法工作的深度融合;要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發展檢察監督、人民陪審員、法律援助、涉案企業合規等中國特色司法制度,深化政法體制改革,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健全系統完備的法制體系;要規范和健全各項司法權力運行的體制和機制,強化對司法活動的制約監督,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司法體系;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社會治理,通過工作布局、體制機制、治理方式的現代化,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政法隊伍,同時為政法事業發展奠定堅實物質基礎。
深入開展公平正義刑事訴訟核心理念研究
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首先在于刑事訴訟理念的現代化,刑事訴訟理念的現代化是公平正義理念的現代化。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發展過程中,公平正義理念占據非常核心的位置,成為我國刑事訴訟理念現代化的核心要素。正如一些學者所言:“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價值,樹立并實現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特別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行動準則。”在刑事訴訟法學研究中,公平正義理念也一直受到高度重視。2023年,由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主辦、北京大學法學院承辦的全國刑事訴訟法學青年論壇首次年度研討會以“刑事訴訟中的公平正義理念及其實現”為主題,著眼于推進公平正義理念在刑事訴訟中的實現。與會人員圍繞刑事訴訟公平正義核心理念的基礎理論、公平正義核心理念與刑事訴訟法治建設、公平正義核心理念的實踐問題三大議題展開深入研討。
在傳統程序正義相關研究中,公平正義理念是最為重要的研究對象,隨著時代的發展,研究者們還對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公平正義理念進行了創新性研究。比如,隨著刑事和解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協商性司法改革措施的開展,一些學者開始從傳統對抗性司法程序正義中發展出協商性的程序正義。又如,隨著數據時代的到來,刑事司法過程深受數字化浪潮的影響,一些學者據此提出數字程序正義。在新的時代,我國更為注重人民群眾對刑事司法公平正義的感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有學者據此開始研究主觀程序正義,以區別于傳統的客觀程序正義。還有學者從刑事訴訟法現代化的視野出發,認為中國式刑事訴訟現代化必須堅持公平正義的刑事訴訟核心理念,兼顧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同時也應關注訴訟參與人和社會公眾對刑事司法公平正義的感受與體驗。因此,隨著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與發展,刑事訴訟理念將不斷更新與拓展,刑事訴訟中的公平正義理念也將被賦予新的內涵,從而可以更好引領刑事訴訟法治的現代化轉型。
持續開展全面深化刑事訴訟法治領域改革研究
進一步推動刑事訴訟制度的健全與完善是學術研究的重要使命。2023年,刑事訴訟學者就刑事訴訟法治領域的重點、難點、痛點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系統研究,既繁榮了刑事訴訟法學理論,也為下一步刑事訴訟制度的完善貢獻了智慧。
一是繼續深入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研究。關于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和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關系,有論者指出,兩者均服務于共同的司法目標,但功能定位不同,前者指向“推進嚴格司法”,是刑事訴訟法中應有的一項基本原則;而后者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的重要內容。針對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路徑,有論者指出,應當把訴因制度改革和人民陪審制度改造作為撬動審判為中心和庭審實質化的重要支點。
二是繼續深入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關于認罪認罰自愿性問題,有論者指出,被追訴人基于風險規避而非損失規避心理,存在非自愿認罪認罰的心理困境,被追訴人是否有罪以及量刑的輕重對其是否自愿認罪認罰具有重要影響。為了強調認罪認罰的自愿性,有論者指出,應將律師在場權的權利場域由“具結”延伸至“訊問”,并綜合律師類型、涉罪輕重等因素區分權利啟動模式與律師在場頻次。
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辯護權研究。有論者認為,要在積極確立當事人的絕對選擇權原則和委托辯護的優先原則的基礎上,理順“沒有委托辯護人”等法律規范的邏輯內涵,明確辦案機關完整的告知和通知義務,構建獨立完整的詢問程序和配套筆錄制度,增設委托辯護律師的及時會見制度,完善相關制裁制度和救濟程序。針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辯護律師參與不足等問題,有論者主張在認罪認罰案件中構建本土化的有效辯護制度。
四是深入開展涉案財物處置程序研究。關于涉案財物的處置程序,有研究認為,可參考現行的公開聽證制度,就涉案財物的性質、權屬、采取處置措施的種類、時間等聽取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關于涉案財物處置的證明問題,有論者指出,應當明確涉案財物獨立的證明標準、舉證責任及調查重點,且在最終的裁判文書中應當有獨立的、充分的對涉案財物處置的說理論證。關于第三人參與涉案財物處置的程序,有研究者認為,在訴訟資格上,應當對第三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同時,在訴訟程序上,第三人對涉案財物提出異議,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即證明涉案財物為其所有或與犯罪行為無關。
積極開展刑事訴訟法治促進社會治理研究
社會治理現代化,旨在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公平、協調社會關系、激發社會活力、推動社會進步,不僅需要政府發揮治理職能,也需要社會各界在黨委領導下共建共治共享。近年來,各部門法學者都在積極探討本領域法治實施對社會治理的積極意義,刑事訴訟法學者也對以下方面加以研究。
一是輕罪治理。刑事訴訟推動社會治理實質是對犯罪的治理,輕罪治理無疑是當前刑事訴訟關注的重點領域。有論者認為,應優化輕罪治理現代化的程序供給路徑,包括關于輕罪的劃分標準、推動建構和完善刑事協商制度及程序、完善程序出罪機制、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犯罪記錄消除制度、輕罪案件的證明標準等。有論者提出,刑事訴訟多元治理范式強調刑事訴訟的多方參與和多元功能,并提出拓寬程序出罪渠道、建立司法轉處制度、打破訴訟期限限制、完善權力約束機制以及確立重、輕罪案件雙軌制績效考核機制等實現路徑。對于輕罪治理,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得到學界關注,有論者認為,有必要將這一制度擴大適用到所有輕罪案件,完善其適用條件,確立有針對性和差異化的監督考察項目,建立較為完善的教育矯治體系,健全附條件不起訴的適用程序。另有論者圍繞具體輕罪如醉駕治理提出,對醉駕案件進行不起訴分流,合理適用酌定不起訴、構建成年人輕微犯罪附條件不起訴,并做好不起訴與后續行政制裁的銜接工作。
二是企業合規治理。通過刑事訴訟推動企業合規治理是因應國際國內經濟社會形勢發展需要的重要司法改革,相關研究已經從早期關注檢察機關主導下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轉向關注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對于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有論者認為,應當重點明確規范案件適用范圍和條件,科學建構合規附條件不起訴制度,規范偵查環節合規適用,完善審判環節程序銜接,強化行刑銜接的聯動推進,加強執行環節的銜接貫通與跟進監督。另有論者認為,通過立法修改建立公、檢、法、司等多機關共同激勵企業合規的制度體系,明確“合規整改”法定從寬事由,以全面去除治理結構中的犯罪誘因,實現再犯預防的積極效果。
三是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有論者指出,應適度拓展少年司法制度管轄范圍、制定專門少年司法法、加強組織體系建設等推進我國少年司法制度建立,通過解決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以加強社會治理。有論者認為,應當進一步加強社會支持體系建設,積極發揮社會力量在合適成年人到場、社會調查、觀護幫教、附條件不起訴考察、禁止令執行以及對少年犯的社區矯正等方面對司法的輔助支持作用,以合作主義引領司法工作與社會力量的深度融合。有論者強調,關注“一站式辦案機制”“強制報告”“犯罪記錄封存”“司法救助”“分級干預體系”“綜合保護體制機制”等規范化建設對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的促進作用。
四是社會治理檢察/司法建議。檢察/司法建議是檢察機關、法院積極發揮能動作用參與社會治理的有力舉措。對于司法建議,有論者認為,司法建議當前主要解決個案問題,司法建議制度改革應當從個案型治理向綜合型治理、從靈活型治理向規范型治理轉變。也有論者認為,司法建議的主要內容是指出問題、防范風險,法院司法建議的社會治理功能,一方面體現為運用司法權威,發揮個案判決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導向功能;另一方面體現為促進社會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對于檢察建議,有論者認為,檢察機關應根據具體個案辦理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以及隱藏的深層次社會問題,通過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依法能動履職促進“抓前端、治未病”,預防犯罪的發生。另一些研究關注檢察建議的權力屬性界定和強制力保障問題。
認真開展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研究
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是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應有之義,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壯大法治人才隊伍的基本保證,更是豐富發展人類法治文明新形態的重要舉措。開展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研究是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于推進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化構建的基本思路。有論者提出:一要在整個法治體系中思考和謀劃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問題,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的目標進行中國刑事訴訟法治和法學的體系化創建;二要從政治的大視野上把握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突出自主性、原創性和體系化、系統化實質,堅持實踐性要求;三要發揮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作為全國性、專業性法學社團的優勢和作用,加強與院校及聯盟的協作,加快構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
關于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具體路徑。多數觀點認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需要從刑事訴訟理念和刑事訴訟理論體系兩個層面加以推進:刑事訴訟理念是建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基礎,刑事訴訟理念的現代化是推動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重要動力;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本質上就是建構一套與我國當前現代化建設相契合的刑事訴訟理論體系,完善刑事訴訟理論體系是構建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路徑。關于建構中國刑事訴訟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具體路徑,有論者從標識性概念的選擇和實踐基礎上的理論抽象兩個方面具體分析了建構的邏輯進路;也有論者指出,要建構全面、成熟的自主知識體系,需要強化本土學術主體性,確立刑事訴訟研究的新思維,提升、轉型現有的知識生產視野與方法,在面向我國制度、實踐的基礎上,推進概念與話語體系的本土化,實現我國刑事訴訟知識的國際化認同。
探索開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修改問題研究
推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修改是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大精神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出的目標任務,也是深入推進中國式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的立法需求。當前,刑事訴訟法修改被納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有關刑事訴訟法的修改理念、模式、原則、制度等內容引起了刑事訴訟法學理論界的廣泛討論。
一是修法理念和模式。有論者指出,刑事訴訟法修改應當沿著科學、民主、文明的規律,堅持中國式司法現代化,尊重和保障人權。有論者提出,應以法典化思維推進刑事訴訟規則的完整融貫,體現政法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的發展方向。有研究表明,應當依照全面修改、應改盡改,以精細立法助推精密司法,適應經濟發展、犯罪樣態的變化和國際斗爭的需要等基本思路。有論者認為,應將修法正名為“再法典化”,以此為出發點討論其契機、條件以及立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與途徑。還有學者明確指出改良路徑——應在嚴格遵循法律保留等原則下,對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進行準立法式改造。
二是具體修改原則、制度內容。多數觀點認為,應將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成果納入修法中,重點關注輕罪治理和程序構建、證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問題,建立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訴訟法體系,并設立審前分流機制;完善強制措施制度,確立“以不羈押為原則,羈押為例外”的原則;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刑事協商程序、程序違法行為的制裁制度,嚴格優化涉案財產處理程序,同步完善刑事辯護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門檻。
三是同步開展相關法律規范中涉及刑事訴訟部分的研究。刑事訴訟法修改也應注重與法律援助法、律師法、監獄法等法律法規的有效銜接和統一,處理好“一元化”修法模式下與其他部門法律之間的關系。有學者指出,應重點關注行政執法體制的專業性和刑事司法的追訴之間的有效銜接問題,加強公檢法機關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聯系。有論者指出,要進一步優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構建侵犯律師權益的程序性制裁機制,要對值班律師權利的內容和行使方式等作出具體規定,也應明確法律援助律師的義務和責任。還有研究表明,考慮建立刑罰執行過程中暫予監外執行、減刑、假釋制度的訴訟化構造,從實體上從嚴把握暫予監外執行、減刑、假釋的適用條件,在程序上完善暫予監外執行、減刑、假釋案件的辦理流程。
全面開展其他重大刑事訴訟法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司法理論體系。探索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并行不移送審查起訴與附條件不起訴制度,依法合理運用數字監管技術,構建符合心理學規律的證據規則。將未成年人作為權利主體,延伸判后跟蹤幫教,引入發展心理學疏通心理評估的現實堵點,探索解決國家親權與父母親權之間的沖突,以及家長作為過失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承擔問題。界分罪錯行為,建立分級分類、可相互轉換的矯治教育措施。推動罪錯未成年人教育保護的多維平衡,并強化對專門學校的綜合配套與保障。構建獨立的理論體系,實現從辦案需求、未成年人群體需求向未成年人個體需求的轉變。
二是推動數字偵查在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下發展完善。隨著生活場景的數字化,以及虛擬幣、同質化通證的流行,數據成為偵查的重要要素,而如資金分析技術等數字技術的發展,又促使數字偵查成為破案的驅動引擎。在此過程中,加強人權保障、完善數字偵查程序規制深具現實意義。要反思、調整,甚至重構偵查規制體系,分步驟、有重點地推進數據立法,著力完善偵查規范、證據制度。對大數據證據進行類型化,明確大數據分析報告的證據屬性,構建“數據合作社”電子數據收集制度。堅持合法、比例與區別對待原則,推動制度的精細化、規范化,保障公民權利、商業利益,消解偵查失范風險。
三是探索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刑事證據理論體系。堅持“客觀性”“存疑有利于被告”,既強調追求事實真相,又關照確定無疑真實觀的實踐困境。在統一證據理論話語體系的基礎上,從解釋論途徑與信度表達兩個層次以及理論、制度、實踐三個方面構建自有話語體系。倡導過程性證據觀,區分統一證明標準與程序機制調整下的具體標準。細化證據判斷規則,補足傳聞證據規則,完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充分關注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直接言詞原則、被告人質證、重罪案件證據認定、偵查模式轉型等實踐問題,注重對辦案經驗的理論化和制度化提煉,更好地關切司法實踐。
四是實現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與有效辯護。近年來,刑事訴訟立法、司法的變化,對刑事辯護的司法公正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適應委托辯護、援助辯護格局的現實調整,應尊重辯護權,加強各主體的良性有效互動。推動辯護權訴訟全流程覆蓋,擴充程序對辯護功能的容納程度,保障選擇律師權解決先占式辯護問題,提升對抗性、解決協商難;律師應具備多重辯護思維,形成有區分的辯護思路。要從實體、程序或是反向理解有效辯護標準,以推動實現有效辯護。要突出法律援助“為被追訴人援助”的原則,提升援助律師專業化水平,明確標準化流程,強化職業倫理,加強經費保障。
[撰稿人:敬大力、鮑文強、吳洪淇、杜磊、何挺、羅海敏、郭爍、郭志媛(以撰寫先后順序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