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題在學術上與實踐中有著重大研究價值,圍繞著新時代‘如何確定政府權力邊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兩個核心命題開展研究,將為推進新時代下市場監管權力配置的理論創新、制度優化、學科交叉提出科學可行的實踐方案。”
9月26日,在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適應新時代市場監管需要的權力配置研究》開題報告會上,武漢大學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該項目首席專家孫晉在對該課題申報和初期研究情況進行總體匯報時,這樣說道。
當前的市場監管機構改革,旨在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為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推動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開題報告會現場。武漢大學法學院 供圖
在這樣的背景下,新時代市場監管需要的權力如何配置等問題尤為引人關注。所以,在武漢大學法學院舉辦的這次報告會上,來自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深圳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新疆大學、廣西大學、安徽大學、浙江理工大學、中南民族大學、上海政法學院等高校以及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的30余位專家學者、實務精英,圍繞我國“新時代市場監管權力配置”主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研究新時代現實問題的需要
報告會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桂清對我國市場監管權力配置的歷史變化進行了梳理。他認為,我國市場監管體系從無到有,從早期的部門主導監管轉向獨立型監管,如今又形成了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社會協同監管相互促進的統一大市場監管模式,我國已初步探索出了一條中國式市場監管路徑,但仍需進一步完善。
劉桂清提出,其歷史演進邏輯與政府、社會與市場三者相互作用密不可分,而監管權力的市場配置與政府配置,以及市場與政府的動態關系成為我國市場監管權力配置發展的邏輯主線。“在我國歷次改革中,上述兩個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來說依然存在市場監管權力設置存在缺陷和市場監管權力運行缺乏制約問題。”他說。
孫晉分析認為,縱觀我國市場監管的路徑變化,當前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還是市場監管權力設置存在缺陷、市場監管權力運行制約不夠等。該課題旨在通過梳理我國市場監管權力配置的歷史演變與現實困境,總結出新時代市場監管的新需要,并根據科學、有效的配置理念,尋找適合新時代市場監管權力重新配置的最優解決方案。
在孫晉看來,該課題要重點加強對制度保障與科技支持的研究,為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服務,助力高質量發展和推動實現公平競爭性內驅型發展轉型。
“該課題的研究,也是我國新時代對市場監管權力配置的新需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秩序研究部主任盧雁說。
圍繞“科學的權力配置”展開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特聘教授王先林也參與了該項目的子課題研究。在他看來,該課題擬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在公平性原則、比例性原則及包容審慎原則的指導下,構建符合新時代需求的、科學的權力配置監管體制。
王先林負責的子課題將主要以新時代市場監管權力的科學性原則為配置基點,對市場監管權力配置中的權力濫用、權力偏位、程序不正當、運行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深入觀察和分析,并提出針對性對策。
武漢大學中國政治學基礎理論研究中心主任、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俊祥將“回應監管權力配置有效性不足問題”和“承擔新時代市場監管權力配置進路重任”作為他參與該項目子課題的研究目標。
劉俊祥表示,他將重點關注以“大監管”理念為基礎的合作型監管治理新范式、不同部門之間的監管錯位和越位頑疾、構建市場監管權力的統一配置方式、如何加大市場監管權力資源供給等問題。“另外,在監管外部形勢嚴峻的同時,監管體制內部卻面臨著人員不足、專業度欠缺、監管硬件資源相對匱乏等問題,所以加大市場監管權力供給也迫在眉睫。”他說。
孫晉既是該項目首席專家,也是子課題負責人之一。他就“新時代市場監管權力配置的制度保障和科技支持”為題與專家學者進行了探討。他表示,該課題研究應當為推動市場監管法治化建設、健全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探索市場監管新機制提供理論支持。
為市場監管制度建設提供理論支撐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院長張守文教授肯定了課題的選題意義和研究價值。他強調,該課題研究應當考慮新時代給市場監管權力配置帶來的新問題以及新時代需要運用的新型市場監管手段等,期待課題組的研究成果為國家市場監管體制重大改革和制度建設提供強大的理論支撐。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馮果教授表示,該項目要回應新時代下市場監管存在的理論問題。“希望課題組不忘初心、虛心聽取評審專家組的意見,不辜負黨和國家以及學界的深切期望。”他說。
“可以通過案例研究、實證研究的方式廣泛深入開展調研,對項目的認真推進在理論與實踐上提出具體要求。”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張發林教授強調說。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教授說:“該課題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學術研究價值,課題方向選擇合理,回應了現實問題。課題組還需要密切關注新時期國家行政體制變革和市場監管改革的重大舉措和重大決策,進一步深入研究挖掘。”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盧代富教授認為,新時代對加強市場監管提出了新要求,該課題研究應當重點關注監管權力縱向配置中的審批權減少和下放出現的新問題,積極回應區域一體化建設對監管權配置提出的挑戰。
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院長王健教授認為,當前研究的總體框架比較成熟,并從科技賦能監管、科學性監管和有效性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意見,但同時要重視科技監管手段在市場監管中的重要性,需要課題組認真對待和深入研究。
廣西大學法學院教授許光耀建議,該課題還需要重點關注監管事項分類和權力清單設計等問題,為市場監管體制深化改革提供更為具體可行的方案。
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馮博認為,該課題涉及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個學科,可以結合經濟學原理開展研究。
武漢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李安安副教授建議,該課題可以結合金融監管的理念、規則、制度,探討新時代金融市場的監管問題;結合金融法學界在金融監管上的有效經驗,探討新時代市場監管的權力配置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深圳大學特聘教授王曉曄說,市場監管涵蓋整個經濟體制和全部市場主體的相關行為,在研究過程中要注意分類討論,全面理解“監管”一詞,適當限縮研究對象,結合實事熱點和典型案例,加強實證研究。
“該課題從市場和政府的關系入手,有一定難度。”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李青說,“所以,市場監管部門本身、市場監管部門與政府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行政與司法權力之間的配置,都值得課題組深入思考。”(□本社記者 田雄 □蔡倩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