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是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首部指導全國法院開展在線訴訟工作的司法解釋,將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規則》的制定印發,是人民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網絡強國戰略的重要成果,是構建完善“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互聯網司法模式的關鍵舉措。《規則》首次構建了涵蓋各審判領域、覆蓋訴訟全流程的在線訴訟規則體系,全面總結體現了近年來人民法院在線訴訟領域探索成果,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互聯網時代司法新需求,對保障當事人合法訴訟權益,增強人民群眾訴訟便利,提升審判質量效率,推動司法審判模式劃時代變革具有重大意義。
《規則》共三十九條,內容涵蓋了在線訴訟法律效力、基本原則、適用范圍、適用條件,以及從起訴立案到宣判執行等主要訴訟環節在線程序規則,為各方訴訟主體參與在線訴訟提供明確的程序指引。《規則》在內容上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色和亮點。
一是首次確立了在線訴訟的基本原則。《規則》首次提出,在線訴訟應當堅持“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權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五個基本原則,明確了在線訴訟的價值取向和基本特征。根據基本原則的要求,《規則》明確了在線訴訟的適用案件范圍,包括各類民事、行政、特別程序和執行案件,對于刑事速裁程序和減刑假釋案件等也可以在部分環節適用在線訴訟。同時,《規則》要求,在線訴訟適用以當事人同意、案件適宜在線辦理、訴訟主體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為基本條件,充分尊重當事人審理方式選擇權,確保案件審理的質量效率。
二是明確了電子化材料的效力和審核規則。《規則》堅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確了電子化材料“視同原件”效力,對經人民法院審核通過的電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訴訟中使用,不必再提交原件,有效豐富了當事提交人訴訟材料的方式,有助于提升訴訟便利,降低訴訟成本。《規則》針對電子化材料形式真實性審查和內容真實性認定,分別明確不同的審核規則和要求,促進防范化解訴訟風險,保障在線訴訟合法規范有序。
三是確定了區塊鏈存證效力范圍和審查標準。《規則》根據區塊鏈技術的特點,確認了區塊鏈存儲數據具有推定上鏈后未經篡改的效力,并分別明確了上鏈后數據真實性和上鏈前數據真實性的審查認定規則,首次對區塊鏈存儲數據的真實性認定作出規則指引,這將有助于當事人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解決電子數據“存證難”“認證難”的困境,提升人民法院證據認定效率,推動完善互聯網時代新型證據規則體系。
四是系統建立了在線庭審規范。《規則》對在線庭審規則作出全面系統規定,明確了在線庭審適用條件、適用范圍和庭審方式,建立了線上線下庭審轉換機制,并對在線庭審環境、在線庭審紀律、在線庭審公開、證人在線出庭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保障在線庭審的合法性、規范性和權威性。
五是確認了非同步審理機制效力。為進一步增強訴訟便利,《規則》允許各方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以非同步方式在線開展調解、證據交換、調查詢問等訴訟活動。同時,《規則》針對非同步庭審作出專門規定,嚴格限定適用范圍、條件和方式,將其作為一種特定條件下的特殊庭審形式,而并非在線庭審的常態。
六是細化完善了電子送達規則。《規則》全面規定了電子送達的適用條件、內容范圍、手段方式和生效標準,確立了“默示同意規則”,將“同意”形式擴展至事前的約定、事中的行為和事后的認可,推動加大電子送達適用力度。《規則》明確了電子送達“到達生效”和“知悉生效”兩種生效標準,有效兼顧送達的準確性和效率性,促進審判提速增效。
此外,《規則》還對身份認證、在線調解、在線立案、在線應訴、電子筆錄、電子卷宗、在線執行以及刑事案件在線審理等方面作出了具體明確規定。
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同步發布了以“互聯網司法建設”為主題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十一)》,集中展現了12家地方法院推進互聯網司法工作的探索創新和經驗成效,為各地法院深化互聯網司法建設提供了有益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