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活動用餐要節儉安排;點餐浪費或將收費,并明示收費標準……4月26日上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提請二次審議。
草案規定,公務活動用餐應當推行標準化飲食。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應當進一步加強公務活動用餐管理,更好發揮帶動作用。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提出,“標準化飲食”的表示不明確。草案二審稿明確,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當帶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公務活動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節儉安排用餐數量、形式,不得超過規定標準。
點一桌子菜剩一大半、吃自助餐拿太多吃不完……這種情況商家能否收費?草案二審稿對此作出進一步明確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對于反食品浪費工作的牽頭部門和有關執法主體,草案二審稿作出修改:一是明確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加強對全國反食品浪費工作的組織協調。二是明確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有關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實施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