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知識產權宣傳周新聞發布會,介紹2020年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相關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識產權法庭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剛剛發布的《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規劃(2021—2025年)》有哪些亮點?在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未來五年人民法院主要有哪些舉措?
答:《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人民法院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總體要求和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緊扣時代主題,積極響應中央決策部署。《規劃》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和核心要義,全面對標“十四五”規劃綱要,切實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從國家戰略高度和進入新發展階段要求出發,明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目標、任務和舉措。
二是立足新發展階段,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規劃》秉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加大對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促進科技自立自強。強調依法平等保護,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促進種業自主創新,加強地理標志保護,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建立長效機制。《規劃》著力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縮短審理期限、提高賠償數額、降低維權成本,全力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立足體制機制建設,完善專門化審判體系,健全訴訟制度,強化審判保障,更加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
四是回應各方關切,兼顧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規劃》落實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權益,積極回應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強調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司法領域全球治理,通過司法裁判推動完善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
《規劃》重點關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發揮審判職能。強調著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強創新成果保護,激發文化創作,助力知名品牌培育,依法懲治侵權犯罪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強調繼續深化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建設,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機構布局,大力加強互聯網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功能建設,深化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改革。
三是優化工作機制。強調進一步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機制,促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深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競爭機制。
四是強化審判保障。強調加強政治能力建設,筑牢服務國家大局意識,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加強優秀人才選拔培養,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助力司法保護工作,確保各項部署落地見效。
問:在加大科技創新成果保護、促進科技自立自強方面,請問人民法院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人民法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專利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發揮專利等技術類案件集中審理優勢,強化司法裁判在科技創新成果保護中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職能。加強對專利授權確權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嚴格審查,促進行政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健全有利于專利糾紛實質性解決的審理機制,有效縮短審理期限。
二是加大關鍵領域核心技術保護力度,推動完善科技創新機制。聚焦高端芯片、集成電路、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關鍵技術重點領域,持續加大司法保護力度,促進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和技術成果轉化應用,推進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帶動技術和產業升級。健全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規則,推動關鍵數字技術創新應用。
三是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積極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有效遏制侵權犯罪行為,為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完善平臺經濟反壟斷裁判規則,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農業科技成果的保護力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全力提升服務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司法能力,推動完善區域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推進區域協同創新。
問:知識產權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備受關注,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有關懲罰性賠償的司法解釋,請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答:知識產權侵權案件賠償數額確定問題,是知識產權審判的世界性難題。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情節嚴重的故意侵權賠償數額,懲治、威懾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對于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抓緊落實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從黨中央決策部署到民法典、有關部門法的規定,我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構建日益完善,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價值意義也日益凸顯。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充分體現了中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決心。今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實施了《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明確了懲罰性賠償構成要件的認定、基數和倍數的計算等,給實踐操作提供了明確指引,也給市場主體以穩定的規則預期。
需要指出的是,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要“罰當其責”,要與侵權行為的惡劣程度和損害結果相適應。應當將主客觀要件綜合考慮、依法判斷,既要切實發揮對嚴重侵權行為的威懾作用,又要防止懲罰性賠償的濫用。
可以預見,懲罰性賠償制度將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得到更廣泛的實施,人民法院將不斷總結審判經驗,進一步完善細化有關裁判規則,推動懲罰性賠償制度落地見效。
問: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今年已進入試點第三年,兩年多來,法庭在統一裁判標準、提升審判質量效率等方面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知識產權法庭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是黨中央從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舉措,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標志。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來,緊緊圍繞“知識產權裁判標準進一步統一,審判質量效率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加強”的預期目標,各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是著力提高審判質效。通過定期召開法官會議討論法律適用疑難問題、建設和完善技術類知識產權裁判規則庫、定期發布典型案例和法庭年度案件裁判要旨、下發發改案件分析報告、舉辦業務培訓等,推動裁判標準深度統一。2020年,法庭共新收案件3176件,同比增長63%;審結2787件,同比增長95%;法官人均結案82.5件,同比增長110%;民事案件發改率19%,高于法庭成立前,行政案件發改率8%,與法庭成立前相當;二審實體案件平均審理周期123天,比法庭成立前明顯縮短。
二是努力打造標桿案件。法庭受理的案件許多涉及前沿科技,2020年受理的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占比超1/8。法庭審結了一大批有重要影響案件,華為公司訴康文森公司標準必要專利案,作出知識產權領域首個“禁訴令”性質行為保全裁定并開創性適用“日罰金”措施;今年宣判的“香蘭素”技術秘密案高額判賠1.59億元,是目前我國判賠額最高的商業秘密案。連續兩年公開發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包括91個典型案件、86條裁判規則。
三是探索完善審理機制。建立“全國法院技術調查人才庫”及“全國共享機制”,已入庫450余名技術調查官,覆蓋30多個技術領域。法庭內部實行案件繁簡分流、民行分工,建立民行交叉案件協同審理機制,指導一審法院嘗試適用“侵權判決+臨時禁令”裁判模式,探索“知產法庭+巡回法庭”和“勘驗+庭審”審判模式,簡化涉外案件公證認證手續。
四是深入推進信息化建設。法庭建成集信息化終端運用、同步圈畫技術、AR技術等多項技術于一體的科技法庭。2020年疫情發生以來,在線庭審已達1000余次;率先嘗試集約送達,其中電子送達成功率達到96%,大幅提高效率,有效節約了司法成本。
下一步,我們將在嚴格依法審理好各類案件,持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同時,注意處理好以下三方面關系:
一是既促進經濟發展,又確保國家安全。重點加大對“卡脖子”技術以及新興產業、重點領域、種源等關鍵核心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在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同時,嚴格按照國際條約的要求和國內法規定,平等保護中外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是既保護科技創新,又維護公平競爭。在依法保護企業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應用的同時,注重加強司法反壟斷特別是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工作,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三是既嚴格依法保護,又防止權利濫用。在突出權利人利益保護導向,不斷加大侵權賠償力度,最大限度釋放創新驅動原動力的同時,注重在法定裁量范圍內公平合理界定權利邊界,使權利保護范圍與創新貢獻程度相適應,同時加大對濫訴行為的規制,切實避免因保護過度和權利濫用侵蝕公共領域、擠壓創新空間。
問:近日,反壟斷執法機構對部分企業壟斷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請問在司法反壟斷方面采取了哪些重要舉措,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答:反壟斷法是保護公平競爭、制止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性法律。我國反壟斷法確立了行政執法和民事司法雙軌并行的反壟斷執法體系。行政執法和民事司法各具特點、各有所長,二者相輔相成、同向發力,都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手段和力量。
2008年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制止非法壟斷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主要做了兩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專門司法解釋。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我國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基本框架,對于指導人民法院正確適用反壟斷法,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審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2020年底,全國法院共受理壟斷民事一審案件897件,審結854件,其中,2020年新收壟斷民事一審案件61件,審結107件,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受理壟斷民事二審案件42件,審結29件。在奇虎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人民法院首次確立了平臺經濟領域相關市場界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認定的裁判規則,相關裁判規則被納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于今年2月發布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
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國家支持平臺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同時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今年3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強調,要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促進公平競爭,反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十四五”規劃綱要中也明確要求,要完善壟斷認定法律規范,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黨中央的有關決策部署為人民法院加強反壟斷案件審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時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反壟斷工作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積極穩妥做好壟斷案件審理工作。嚴格依法界定市場經營者競爭行為邊界,科學判斷相關市場和競爭效果,準確認定壟斷行為,重點加大對互聯網平臺領域壟斷行為的司法規制。
二是依法支持和監督反壟斷行政執法。加強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依法支持和監督反壟斷行政執法部門履行職責,促進形成行政執法和司法合力,依法制止和打擊互聯網領域壟斷行為。
三是適時制定反壟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結合反壟斷法修訂和有關行政監管法規的完善,針對壟斷民事案件審判實踐反映出來的法律適用問題,特別是互聯網平臺領域反壟斷前沿疑難復雜問題,開展深入調查研究,適時出臺司法解釋,積極構建法律、行政監管法規以及司法解釋協調一致、有力高效的反壟斷法律規范體系。
問:在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打好種業翻身仗”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對種業保護有何作為?
答: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重點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秉持習近平總書記“要下決心把我國種業搞上去”的指示精神,既注重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又積極完善訴訟規則,努力為種業科技創新提供優質司法保護。主要工作舉措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司法改革方面。法庭統一審理全國范圍內植物新品種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從審判程序上避免了過去由32家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理上訴案件帶來的裁判標準不統一問題。
第二,審理案件方面。法庭成立兩年來每年審結的植物新品種案件分別為20件、40件,涉及“三紅蜜柚”水果品種、“蠡玉11”玉米品種等多個品種,明確了品種權保護范圍、侵權抗辯等法律適用問題,回應了業界的司法保護需求。
第三,審判指導方面。目前,我們正在起草有關司法解釋。發布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連續兩年公開發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中,涉及植物新品種案件5件、裁判規則6個,發揮典型案例的標桿指引作用。
第四,國際交流方面。法庭派員參加國際無性繁殖觀賞植物與果樹育種家協會(CIOPORA)第58屆年度大會、品種權實施與維權線上國際研討會等國際交流,積極宣介中國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經驗。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一是做好司法解釋制定工作。植物新品種司法解釋正在征求意見,近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見建議200余條。我們將在全面深入研究后及時將司法解釋稿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審議。
二是嚴格依法審理好每一起植物新品種案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嚴格依法適用保全措施,充分考慮品種權價值、侵權后果和維權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賠償數額,依法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切實保障品種權人利益,從源頭上增強種業自主創新的內生驅動力。
三是健全行政和司法銜接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將與國家農業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建立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機制,加大人才交流和業務培訓,促進完善植物新品種司法鑒定機制,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