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布修訂后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原《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由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2年5月31日公布實施。近年來,隨著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廣泛應用,部分行業風險分類存在與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實際不相適應的情況,有必要進行適當調整。
《目錄》將適用范圍由“指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分類監督管理”拓展為“適用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分類監督管理和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頻次確定”;將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由原來的嚴重、較重、一般三類簡化調整為嚴重和一般兩類,刪除較重等級。
《目錄》還增加了補充條款,“建設單位(或用人單位)所屬行業存在職業病危害但未納入本《目錄》風險分類的,可根據職業病危害評價結果確定風險類別”。并根據最新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結合全國職業病報告數據、行業特點以及文獻報道資料,納入《目錄》的行業領域補充了建筑業、農業、林業、漁業、開采專業及輔助活動、水產品加工、飲料制造、精制茶加工、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等行業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完善了需納入管控的行業類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