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從司法部獲悉,目前,我國律師隊伍已經發展到50多萬人。司法部表示,充分發揮律師隊伍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和規范律師執業行為是關鍵舉措。
司法部介紹,2018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于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范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重點對庭審階段律師權利保障和執業行為規范進行了規定,律師參與庭審活動更加有章可循。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活動,將保障律師的會見權、通信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妨礙律師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的情形等5個方面的執業權利作為監督重點,推動解決突出問題。針對律師執業中反映比較突出的“會見難”問題,2019年10月18日,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保障和規范看守所律師會見工作的通知》,對看守所依法及時安排律師會見,規范律師會見行為等作出部署。
司法部表示,近年來,司法部在強調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同時,加強對律師依法辦案的監督,廣大律師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在促進案件依法公正審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現了極個別律師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問題。為嚴明執業紀律和執業底線,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司法部及時公開對律師、律師事務所的行政處罰決定。與此同時,全國律協堅持做好律師維權懲戒工作,定期向社會發布典型案例,始終引導廣大律師依法依規誠信執業,在執業活動中勤勉盡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