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針對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等行為,整治行動還在持續。工信部最近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征求意見,明確了“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兩項個人信息保護基本原則。
隨著移動互聯網發展,以手機為代表的移動終端逐漸成為與人們形影不離的信息處理中心。不少運行其上的應用程序在讓人們生活更便利的同時,也時常做一些超越其功能需求的事情,比較突出的就是過度收集和濫用用戶信息。這不僅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也為不良企業違規使用用戶大數據提供了可能。
《暫行規定》對上述有關行為劃出了底線,明確了“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兩個基本原則,規定要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告知用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不得從事超出用戶同意范圍或者與服務場景無關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等。同時,對于那些拒不改正的應用程序,不僅要進行下架處理,而且規定20天之內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上網。這些舉措非常有針對性,可以說是打中了一些違法違規企業的“七寸”。
信息只有在流動中才能產生價值,但收集處理用戶信息要規規矩矩、依法而為。盡管《暫行規定》還在征求意見中,但制定《暫行規定》本身已經釋放了明確的信號:應用程序決不能天馬行空、任性而為,相關企業只有在合規經營中才能有發展有未來,否則,被“下架”的就不只是應用程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