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法學》面向重慶市政法單位和大專院校法學法律工作者,征集法學研究領域文學、藝術作品,體裁不限。來稿經該刊采用,即按國家版權局頒發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發放稿酬。
據了解,《重慶法學》是重慶市委政法委主管、重慶市法學會主辦、重慶法制報社承辦的黨政內部刊物,由重慶市新聞出版局監督和發行審核。該刊以全市法學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為發行對象,著力解讀法治政策,記錄法學會建設大事件,闡述最新法治理論與思想,展示重慶市政法單位和大專院校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法學研究成果,促進重慶市法學研究水平的提高。
以下附來稿要求:
1、來稿應反映法學研究領域的最新發展與水平,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條理清晰、題文相符、文字簡明,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實用性、可讀性。一般不超過8000字。
2、題名: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順序排列,作者單位及郵政編碼腳注在同頁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簡介,(含最高學歷、職務、職稱、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及E-mail)。
4、摘要:論著類文章應附300字左右摘要,英文摘要必須與中文標題與摘要內容相對應。
5、關鍵詞:關鍵詞一般為2至5個,應該在摘要下標引,以便讀者索引。
6、注釋:將注釋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編號,用數字加圓圈標注,并集中排列在正文后。
7、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編號,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標注并集中排列在注釋后。參考文獻應為正式出版物發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獻務必與原文核實,內容、版本、卷期、頁碼、年份應準確無誤,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8、副刊類作品:有思想、有溫度、正能量的短文短詩,如散文、雜文、隨筆、小小說等,體裁不限,1500字為宜,報告文學不超過3000字,詩歌不超過50行,亦歡迎攝影、書畫作品。
9、稿酬:來稿經該刊采用,即按國家版權局頒發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發放稿酬。投稿時請作者在文尾注明本人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開戶銀行及卡號,以便發放稿酬。
10、著作權相關事宜:該刊可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來稿經該刊采用,其專有使用權歸該刊所有;如發現抄襲、冒名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的,除作者文責自負外,該刊保留以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作者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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