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書簡介
致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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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輯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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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書摘
立法爭點——人格權是否獨立成編
作者:袁雪石,法學博士,現供職于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
來源:本文系《民法典人格權編釋論:條文縷析、法條關聯與案例評議》附錄一。
《民法通則》初步確定了人格權在編制體例方面的獨立地位。2001年以來,人格權是否獨立成編,成為我國民事立法中的重大爭點之一。圍繞該爭點的討論推進了我國人格權法的研究發展。
一、人格權獨立成編的理論梳理
肯定說以王利明、楊立新等為代表。據筆者掌握的資料,王利明是人格權、侵權責任獨立成編的首倡者,王利明、楊立新是該學說的核心建構者、推動者,這一學說為民法典立法所采納,是民法典立法體系的重大學說創新,為民法典立法體系提供了理論支撐,并逐漸成為多數說。1993年開始,王利明與楊立新等合作研究人格權法,在《人格權法新論》《人格權與新聞侵權》《人格權法》等著作中提出,人格權法應與侵權行為法一樣作為民法中獨立的制度對待,從而改變傳統民法歷來沿襲的重物輕人的狀況,并在此基礎上構建新的民法體系。1998年1月13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漢斌邀請王家福、江平、王保樹、梁慧星、王利明座談民法典起草,大家一致認為起草民法典的條件已經成就。王漢斌副委員長決定立即恢復民法典編纂,委托王家福、江平、魏振瀛、王保樹、梁慧星、王利明、費宗岏、肖峋、魏耀榮9人組成民法起草工作小組,負責編撰民法典草案。在民法典起草工作中,王利明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委托,與楊立新共同起草了人格權法專家建議稿,提出了人格權獨立成編的立法建議,并一直參與整個民法典草案的起草討論工作。隨后,楊立新、劉士國等也單獨提出了人格權編的專家建議稿。隨著立法進程的推進,肯定說逐漸被豐富和發展,多數學者逐漸支持肯定說。總的來看,肯定說是對中國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的充分總結,更加強調實踐、更加強調中國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的背景、更加關注時代精神。
否定說主要是以梁慧星、尹田等為代表。梁慧星同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成立的民法典研究小組成員。謝懷栻先生認為:“人格權在教學和理論中是可以單獨作為一編的,但是在立法中沒有必要單獨作為一編。我以前也想過將它單獨作為一編,或者專門作為一章。后來覺得這樣不好。我認為還是把它規定在自然人一章中。當然法人也有人格權問題,而且按照現在的發展趨勢,法人的人格權問題還會越來越重要,尤其是法人的名譽權!敝x懷栻先生被譽為“中國民法三杰”之一,人格魅力和學術影響力都很大,雖然他持否定說,但沒有給出具體的理由,且觀點也存在一個轉變。2002年,梁慧星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委托起草民法典專家建議稿,在總則部分用11個條文規定了人格權。否定說在論戰中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論證?偟膩砜,否定說更強調邏輯、更強調德國等比較法經驗、更加強調主體與人格權的密切關系!兜聡穹ǖ洹犯叨雀爬ǔ橄,強調科學化、體系化,體現技術性,不像《法國民法典》那樣更容易為普通民眾所理解!兜聡穹ǖ洹啡烁駲啾Wo部分先天不足,后天通過解釋憲法的方式在司法實踐中創設一般人格權,但其實踐中發展出的判例仍未充分法典化。
總體來看,人格權獨立成編,是一個立法技術和價值選擇問題,肯定說立足中國實際,在論戰中逐步得到更多人的支持。2015年,江平、魏振瀛指出,人格權法在民法典中獨立成編具有可行性和可能性。2018年,江平指出,目前人格權在民法總則中表現甚少,不足以彰顯人格權利,使人格權問題得到更好的保障,應當通過人格權在民法分則中獨立成編的方式來解決人格權保護的相關問題。人格權不僅要單獨成編,還要解決法規內容的問題,“保護人格權不應是空洞的口號”。
筆者認為,人格權獨立成編實為《民法通則》體系強制的結果,總體上是個立法選擇問題,但民法典分編增加人格權編意義重大,不僅貫徹落實了憲法規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權、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而且體現了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保護人格權的精神、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回應了人民的法治需求,同時是對1954年以來民法典立法、1986年《民法通則》立法體例、《2002年民法草案》的繼承和延續,也是對大量司法實踐的總結和提煉。此外,由于人格權是《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公約的主要內容之一,人格權的獨立成編也有利于我國在對外交往、國際談判中獲得有利地位。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人格權獨立成編將最大限度地使人民群眾和國家工作人員知曉:人格權是最基本的民事權利,這對于推動社會各界形成人格權保護的共同制度認知與制度預期,實現和保障人格權,規范和監督公權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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