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2020年“創新論壇”第五講在法學所辦公樓三樓舉行,法學所董文勇副研究員以“控煙法律實施的‘馬巒模式’與國民健康治理的中國道路”為題作了精彩的學術報告。
2020年11月3日上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2020年“創新論壇”第五講在法學所辦公樓三樓舉行,法學所董文勇副研究員以“控煙法律實施的‘馬巒模式’與國民健康治理的中國道路”為題作了精彩的學術報告。本次論壇由薛寧蘭研究員擔任主持人,王天玉副研究員、鄧麗副研究員擔任評論人。
在報告中,董文勇副研究員圍繞國民健康治理現代化的背景和前景、國民健康治理的兩大要素、健康法的獨特實施體制的考評、馬巒街道對控煙法律實施機制的探索、馬巒模式對國民健康治理的啟發意義及中國特色國民健康治理路徑建構等問題展開討論。
在報告的第一部分,董文勇副研究員首先介紹了國民健康治理現代化的背景、問題和前景,梳理出我國國民健康治理中現階段的三大矛盾,概括了國家對國民健康治理所規劃的未來圖景。他認為新時代的國民健康政策、健康中國戰略、法治中國戰略和國家治理現代化方略等國家政策和戰略要素共同構成我國國民健康治理現代化的約束條件和推動力量,要求我國國民健康治理從“以事為本”轉變為“以人文本”;從“疾病應對”轉變為“健康保障”;從“衛生領域的單兵突進”轉變為“各領域協同發展”;從“醫藥衛生行業管理”轉變為“國民健康綜合治理”。國民健康治理的現代化同時具備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等諸多特征。
基于國民健康治理的前景描述,董文勇副研究員在第二部分選取了國民健康治理系統中的科學治理和共同治理兩大要素,作為具體分析的主線。他認為,健康科學和社會管理科學共為國民健康科學治理的依托,因而國民健康的現代化治理必然是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董文勇副研究員通過青少年營養問題的治理和藥品價格的調控形象說明了科學治理的重要意義。隨后,董文勇副研究員從客觀要求、與科學治理的緊密聯系和共治的法治依據等三方面詳細分析了共同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進一步梳理了共治的類型和特征。
在第三部分,董文勇副研究員分析了健康法律法規特有的實施機制。他認為,法律實施是法律文本變現為法律秩序的過程,絕不僅僅限于行政執法,并且傳統的側重秩序行政的執法也不能滿足國民健康治理的需要。他以健康權為例,細致剖析了在健康領域的法律實施機制。在社會法中,健康權分為消極健康權與積極健康權。消極健康權表現為個體或群體的健康權利,其通過正面的權利確認被法律確定下來,與之相對的是消極不作為的剛性義務;而積極的健康權則表現為一種健康法益而非權利,法益往往不可識別或無法負擔,因而在法律規范中往往通過反面規定義務主體的剛性或彈性義務來實現對健康法益的保護。在法律實施階段,義務主體具有剛性義務的情況下,法律能夠通過守法和司法環節得以實施;義務主體具有彈性義務的情況下,法律無法完全通過司法得以實施,更多的是通過各類給付和守法的方式得以實施。在現階段的健康領域立法中,也體現了很多有關行政給付、社會給付等反向規定義務主體的法律實施的立法。隨后,董文勇副研究員分析了傳統健康治理的法治機制的弊端。首先,傳統執法與治理不同,傳統行政執法無法滿足科學治理和共同治理的要求;其次,國民健康領域存在著社會健康法益缺乏人格化代表、社會治理與法律實施體系存在內在缺陷、權力機關之間及其與社會組織和個人之間的合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這使得法律實施的動力嚴重不足;最后,健康立法客觀上存在著難以克服的內在缺陷,特別是必要的宣示條款、服務條款、彈性條款和道德條款等構成對傳統執法的強力挑戰和對新型法律實施機制的強烈需求。由此,董文勇副研究員指出,國民健康治理需要在法律實施機制層面上實現變革,依此解決法律實施的挖掘力、整合力、啟動力、牽引力和戰斗力等五大問題。
在第四部分,董文勇副研究員展示了中共深圳市坪山區馬巒街道工委對領導和參與控煙法律實施所作的模式創新探索。馬巒街道工委基于控煙法律所要求的控煙教育宣傳、服務型執法等要求,融合黨建活動、科技控煙等多種機制和手段促進控煙法律實施,最終達到了令人驚喜的效果。董文勇副研究員指出,相對于傳統的依靠行政部門控煙執法,黨組織領導、參與并推動控煙法律實施,是“馬巒模式”的重要機制創新。馬巒街道工委通過建立黨建理事會,將原來碎片化的“小黨建”有機整合成為系統性綜合性的“大黨建”工作格局,從而以黨建作為提高社會治理能力的組織保障。董文勇副研究員指出,馬巒街道工委通過黨建整合組織資源并充分發揮共治機制的優勢,將黨的建設、法律實施和社會治理有機聯系起來的機制創新具有極高的模式價值,在控煙方面實現了前述有關國民健康治理現代化所要求的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科學治理理念以及共同治理理念,探索出了黨建引領、黨建推進、黨政共治、黨群共治的法律實施新形式,有效解決了軟法實施的挖掘力、整合力、啟動力、牽引力和戰斗力等五大問題。
在報告最后,董文勇副研究員將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基于馬巒模式的啟發和問題,提出了完善國民健康的現代化治理、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治理方案,并指出了相關有待解決的問題。
主報告結束后,薛寧蘭研究員從研究方法的角度上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她針對報告指出,國民健康治理現代化問題是有戰略意義的時代命題,將黨的建設與法治建設結合起來的觀點非常值得探討和探索。我國在發展過程中,中國經驗與黨的領導、引領和參與密不可分,在法律實施中提出與黨建結合是非常有意義的。王天玉副研究員表示,黨的建設與法律建設在實踐中常常被當做兩張皮處理,而將二者結合起來確實是一種值得探索的新思路。鄧麗副研究員表示在報告中感受到了健康治理與其他領域、其他部門的結合的積極意義。針對控煙法律實施,鄧麗副研究員也從自己專業的角度對吸煙、嗜糖等損害自身健康權益的行為是否及如何加以干預發表了看法,并針對董文勇副研究員指出的青少年營養保障問題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在自由討論環節,與會人員就報告中的諸多方面展開了特烈討論。
劉洪巖研究員指出了在本次報告提出了許多值得進一步探索的問題,包括健康權的法益形態、軟法實現機制等法理學、社會法學和訴訟法學問題,并對馬巒模式中黨建與社會治理相結合的方式是否具有合理性、普適性等方面表示關注。此外,祁建建副研究員、張忠利助理研究員等與會人員也從不同專業角度就講座內容發表了評論和提出了問題。董文勇副研究員分別作出了積極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