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執行研究院《執行法與破產法論叢》創刊稿約
執行法與破產法,皆為公力保障債權人實現權益之法,兩者程序前后銜接,制度彼此借鑒,在當今經濟新常態之下,皆廣受社會各界重視。有鑒于此,西南政法大學執行研究院特創辦《執行法與破產法論叢》學術集刊,以"執行法與破產法"為主題,面向全國征稿。舉凡執行法與破產法理論前沿問題、執行法與破產法實務疑難問題,無論原創論文抑或論文翻譯,無論研究心得抑或案例評析,無論法條介紹抑或文獻綜述,只要言之有物,持之有故,合于規范,皆在本刊用稿之列。
本刊主編為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常委、研究生院院長李燕教授,西南政法大學執行研究院、民事訴訟法教研室主任馬登科教授。
本刊特約協助征稿單位:"善執者行"法律社群,聯系人:最深的林,微信號13392890803。
本刊擬于2021年4月出版第1輯。本輯開設"民事強制執行法立法" 與"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專欄,廣泛征集優秀稿件,歡迎實務界與理論界人士投稿。請作者以電子郵件形式將文稿發送至以下電子郵箱:zxfpcf@163.com,編輯部主任:谷佳杰,聯系電話13637983713。收稿截止日期為 2020年12月31日。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稿,將在作者投稿后一個月內通知是否采稿。
優秀作品將以稿酬相謝,并邀請作者參加西南政法大學執行研究院舉辦的執行法與破產法相關論壇。
茲就撰稿及注釋體例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投稿須知:
1. 每篇文章的正文字數在八千字以上,一般不超過2萬字。
2.本書所有文章采論文格式,因此文章必須具有摘要與關鍵詞。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 5個。
3.作者名字后加*腳注,注明作者所在單位、職稱(職務)、學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
4.來稿或其主要內容必須未在任何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過,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5.同意《執行法與破產法論叢》編輯部在不改變稿件基本觀點和實質性內容的前提下,在刊發前對稿件進行加工修改。
注釋規范:
1.一律采用頁下注,每頁重新編號。全文統一。
2.引用他人著作應依次標明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第一版的著作無須注明版次。例如:
①唐長孺:《魏晉南北朝史論叢》,三聯書店1955年版,第158~161頁。
②齊樹潔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 2頁。
3.引用他人論文,應依次標明作者、論文題目、報刊名稱、刊期( 或日期)、頁碼。例如:
①周一良:《關于崔浩國史之獄》, 載《法學研究》1982年第4期,第78頁。
②謝重光:《略論唐代寺院、僧尼免賦特權的逐步喪失》,載何茲全主編:《五十年來漢唐佛教寺院經濟研究》,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120—130頁。
4.引用譯作,應依次標明國籍、原作者、著作名稱、譯者、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例如:[美]羅伯特·C.埃里克森:《無需法律的秩序——鄰人如何解決糾紛》,蘇力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年版,第154頁。
5.轉引他人著作的注釋方式, 例如:BemhardFischer, Stock Marke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轉引自張軍:《中國過渡經濟導論》,立信會計出版社1996年版,第36頁。
6.引用報紙的文章,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報紙名稱、出版時間、第幾版等。例如:賀林平:《賠錢就可"減刑"?》,載《人民法院報》2007年 2月6日第 10版。
7.引用以書代刊的出版物,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主編、書名、期號、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例如:韓波:《仲裁當事人制度:缺失與構建》,載張衛平主編:《民事程序法研究》(第4輯),廈門大學出版社 2008年版,第16頁。
8.引用網絡文章的注釋方式,例如:江偉、孫邦清:《對我國舉證時限制度確立的反思》, http://www.civillaw.com.cn,訪問日期:2008年11月 8日 。
9.引用外文著作或雜志中的文章,格式要求同中文著作,只需將雜志名或書名改為斜體。例如:
①J. R. Stevenson &B. H. Oxman, The Preparations for the Law of the Sea Conference, American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74, Vol.68, No.6.
②Wilkinson, Cheung& Booth, A Guide to Civil Procedure in Hong Kong, 3rd edition, LexisNexis,2009, p.626.
10.引用外文的論文集,應注明主編姓名。主編為一人時用(ed.)表示,主編多人時用(eds.)表示。例如:
Deirdre Dwyer(ed.), The Civil Procedure Rules Ten Years 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p.349.
《執行法與破產法論叢》編輯部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