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萬靜
今天,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法治國情調研組對外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3年度報告發布情況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調查數據顯示,2013年度報告整體調研情況相較于2012年,進步不明顯,甚至在年報踩點發布、延遲發布方面的調查結果還有了退步。
年報發布拖沓情況沒有改善
《報告》調查指出,相當比例的行政機關年報發布時間較為拖沓。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雖然有的政府機關早在1月初就已經將年度報告公布在網站上,但大多數政府機關則集中到3月底才陸續在網上公布,有的則是等到3月31日才上網公布,還有一些政府機關的年度報告在3月31日24點前也未能在網上檢索到。據統計,3月5日調研開始前發布年度報告的,國務院部門有1家,省級政府有1家,較大的市有7家,而年度報告發布截止日期前5天內(即3月27日至31日)發布的,國務院部門有27家,占比近50%,而省級政府有17家,較大的市有17家。
綜合2013年和2012年的年報發布情況分析,年報發布拖沓的毛病沒有明顯改觀。
《報告》分析指出,在最后期限集中發布報告的做法雖不違法,但至少反映出其工作態度、工作水平還有提升空間。依照現有的信息化工作水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拖延到最后發布,說明其內部管理尚不夠高效、對年度報告的及早發布缺乏重視。
部委延遲發布數多于2012年
《報告》披露,2014年3月31日24點前,項目組未能在網上檢索出來其2013年年度報告的國務院部門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鐵路局、國家外國專家局,較大的市有呼和浩特、銀川、烏魯木齊。對此,項目組4月1日凌晨2點左右再次做了核實,并保留了網頁截屏。但4月2日再進行核查時,項目組發現,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鐵路局網站均顯示為在3月31日當天發布了報告。其中,民航局報告顯示發布時間為3月31日,但中國政府網顯示轉載時間為4月2日18時27分;鐵路局報告發布未標注時間,其網站首頁4月1日的新聞表述為"3月31日發布",但中國政府網顯示轉載時間為4月1日15時43分。
而根據2012年的《報告》調查結果顯示,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24時,58個國務院部門、31個省級政府、46個較大的市政府,都按時發布了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鐵道部因機構改革,網站停用。
年度報告編寫標準亟待統一
《報告》建議,為了避免各級各類政府機關編制年度報告過程中存在的隨意性強、避重就輕、統計口徑不一致等的問題,有關部門應當盡快制定年度報告的編寫發布標準,細化并明確報告必須具備的各項要素,統一部分重要數據的統計口徑。
同時《報告》還建議,年度報告欄目設置規范化應該引起重視。各級政府機關應在本級政府網站上配置年度報告欄目,且本級政府自2008年以來的年度報告均應當優先發布在年度報告欄目中,并形成以本級政府網站年度報告欄目發布為主,在網站其他欄目或者其他網站發布為輔的工作規范。對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應在向上級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的同時,在本級政府網站發布自身年度報告。
本報北京4月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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