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晚上六點半,由北京大學“楊春洗法學教育與研究基金”資助,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和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五校聯袂主辦的“當代刑法思潮論壇”系列活動第二十二場,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一層學術報告廳隆重舉行。本次論壇主題為“價值判斷與刑法知識轉型”,由清華大學周光權教授主講。
此次論壇由北京大學法學院陳興良教授主持,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曲新久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馮軍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勞東燕副教授為本場的主點評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劉明祥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阮齊林教授、方鵬副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秦一禾副教授、姜文秀講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鄧子濱研究員、樊文副研究員,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孫運梁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江溯副教授作為嘉賓出席了此次論壇。此次講座吸引了來自五個院校的三百多名學生到場聆聽。
周光權教授認為刑法學的每一次巨大的發展背后都一定有哲學的思想或者社會思潮的巨大的變化,其他的學科的發展為刑法學的飛速發展提供了基礎,對今天刑法學影響最大的是20世紀以后西方哲學界的新康德主義。周光權教授結合新康德主義等哲學思想以及“妻幫夫殺人”案件展開探討了“價值判斷與刑法知識轉型”的問題。周教授首先從學說史的角度梳理了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逐步分離。在此部分,他指出古典犯罪論體系強調盡可能拒斥價值判斷,新古典犯罪論體系推動價值判斷全面進入刑法領域,功能性犯罪論體系將價值判斷推演到極致。然后,周光權教授探討了價值判斷與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體系性重構。在此部分,周教授指出犯罪構成四要件說的實質是只有判斷對象而無價值判斷。犯罪論體系必須有助于區分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并確保先進行事實判斷,再進行價值判斷,因此我們應當引進價值判斷方法,推動刑法理論的體系化。接下來,周老師展開論述了價值判斷與中國刑法學具體知識的轉型。他指出價值判斷在中國刑法學基本立場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并對將價值判斷幾乎推演到無以復加程度的客觀歸責理論、答責性、義務犯問題做了探討,并在此基礎上指出了中國刑法學價值判斷的標準和限度。最后,周光權總結指出,無論是進行體系的思考或者問題的思考,都應當堅持和發展刑法客觀主義。刑法理論必須確立客觀要素在犯罪論體系中的核心地位,確保客觀判斷優先。在此基礎上,肯定刑法價值判斷的重要性,從而建構階層的犯罪論體系,對危害行為進行分層次判斷,實現事實判斷、價值判斷的適度分離,將價值判斷作為刑法問題的核心來看待。
在主點評階段,曲新久教授首先肯定了周教授的報告是啟人深思的,并指出本期的題目涉及哲學上的“事實和價值的關系”這一人類難題。此外,曲教授認為法學是一門價值評價的科學,而不是事實科學,認為我國犯罪構成的事實特征會比較明顯,犯罪概念是價值評價意義上的概念。但是曲教授認為周教授并未清楚評價中國的犯罪構成理論問題,也不贊成周教授所主張的先做事實判斷后做價值判斷,認為該主張從價值論的立場來看是不妥當的。勞東燕副教授認為周教授思考很深刻,并提出四點意見:一是周教授似乎把犯罪論體系的中外之比,古今之比給混淆了;二是周教授所講的刑法客觀主義是指行為刑法意義上的還是不法論意義上的客觀主義,周教授并未予以區分;三是報告中沒有考慮到本體性的東西在對價值本身進行制約的機制中的作用;四是對報告中的個別表述提了一些意見。馮軍教授首先贊揚了周教授的報告,但同時提出了幾點不同的意見。他認為報告中對歐陸刑法學的犯罪論體系登場的時間界定上是不準確的,古典犯罪論體系對違法性的判斷是形式的判斷,而不是實質的判斷,并且古典犯罪論體系在共犯問題上采取的是形式的主觀主義,而不是形式客觀主義。此外,馮軍教授還指出現在的四要件理論中也是有價值評判的,并對報告中提到的“妻幫夫殺人案”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之后,嘉賓阮齊林教授、劉明祥教授、樊文副研究員等分別予以點評。阮齊林教授指出周教授沒能闡明清楚四要件和“價值判斷與刑法知識轉型”之間的關系。樊文副研究員則指出刑法的任務在隨著時代發展不斷變化,刑法理論服務于刑法的任務,刑法知識也在與時俱進。劉明祥教授進一步闡述了四要件的犯罪論體系也是作價值判斷的。現場的同學們也提出了頗有見地的問題,周光權教授、馮軍教授、陳興良教授分別對同學們的問題予以解答。三個小時的講座最終在一種熱烈而和諧的學術氛圍當中圓滿結束。
“當代刑法思潮論壇”每月舉辦一次,是由北京大學“楊春洗法學教育與研究基金”資助,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與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聯合舉辦,是旨在展現當代刑法學術前沿基本立場、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專題性、系列性、學術性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