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法學院為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科學研究水平,推動本院向世界一流水平發展,承“周大福慈善基金”慷慨捐助,特設“鄭裕彤講席教授”崗位10個,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講席教授的聘任條件、職責、待遇、申請程序如下。
一、講席教授的聘任條件
1.國內外同行公認的知名學者、業界精英,熱愛教育事業和學術研究,在學術界或者業界具有良好的學術聲譽和影響;
2.學術造詣深厚,在本領域內世界著名出版社至少出版2本學術著作或者世界著名學術刊物上至少發表5篇學術論文,或在法律實務領域具有重大業績;
3.至少能熟練運用一門外語進行學術交流;
4.3年的聘任期內,能全職在校工作。
二、講席教授的職責
1.作為學術帶頭人,提出本學科的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申請對學科前沿或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帶領本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行列;
2.每學年講授具有國際前沿水平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課程不少于96學時,培養和指導研究生;
3.開展學科前沿或跨學科的高水平研究,每年至少召開1次高水平的國際研討會,經常舉行有關學術活動。
4.聘期內應當以清華大學教授的身份在國際一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至3篇。
三、講席教授的待遇
1.“講席教授”職位實行聘任制,清華大學與受聘者簽訂聘任合同。
2.學校為講席教授提供具有國際標準的協議年薪,根據不同情況分不同的級別,并提供一定安置費等。個人按照國家規定交納所得稅。
四、講席教授的管理
講席教授的聘任、日常管理以及考核等,依據《清華大學“講席教授”試行條例》進行。
五、講席教授的申請及聘任
1.應聘者提交詳細個人履歷(從大學填起)、反映本人從事教學、科研或實務工作的經歷、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有關材料(包括主持完成的研究項目、論著目錄,獲獎情況、學術兼職等)、聘任后的工作計劃及目標以及聯系方式(包括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E-mail地址等)。
聯 系 人:于老師、范老師
通信地址:中國 北京 清華大學法學院 人事辦 郵編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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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法學院
2013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