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發生的晚清變法,通常被認為意味著中國法律文化開始從傳統向現代轉型,被看作是中國法律文化逐漸獲致現代性的開端。自此以后,無論是民國時期以“六法體系”框架建構為主線的法制初創事業,還是新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借鑒西方經驗的中國法律體系重建過程,在很大程度上,均是國人在追求現代性的心態之推動下展開。因此,現代性與中國法律文化之間的關系,既是深入認識近代以來中國法制進程的關鍵要點之一,也是在全球視野之下理解當下中國法制建設的切入點之一。
5月26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聯合承辦的“現代性與中國法律文化”國際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601國際學術報告廳召開。本次研討會匯聚了在法學、史學、人類學等學科中對這一問題卓有研究的50余位中外學者。在一整天的會議討論中,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吉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蘇州大學、云南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杭州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等大陸高校、研究機構以及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澳門大學、臺灣政治大學等港澳臺地區高校和賓夕法尼亞大學、華盛頓大學、印第安納大學、倫敦大學、名古屋大學等國外知名學府的學者們進行了跨學科、多角度的深入對話。
上午8點30分,本次研討會正式開始。開幕式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致辭。在致辭環節中,韓大元教授回顧了近幾年來法治事業在中國的迅速發展,指出法治建設不僅僅是一個學術問題,并強調要從國際視野來看待中國法制特別是中國法律文化的價值和經驗,重新感悟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內涵,更好地推動中國法制的發展。
簡短的閉幕式后,進入分單元研討階段。
第一單元的主題為“中西法律文化對照中的現代性問題”,由美國華盛頓大學臧東升教授主持和評議。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國家二級大法官張文顯先生首先發言。在題為“法治現代化與訴訟社會”的主題報告中,張文顯教授認為“訴訟社會”是法治現代化和社會現代化轉型進程中的必經階段,并利用翔實的數據,指出中國已經進入“訴訟社會”,而這是法治現代化的一個標志或者法律的現代性標志。他強調訴訟社會彰顯了公民理性和法治文明、社會文明,現代司法的價值和司法公信,以及法律的公正性與確定性。不過,張文顯教授也指出,“訴訟社會”在表征了法律現代性的同時,也呈現出后現代的社會亂象。
第二位報告的嘉賓是來自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的Jacques deLisle教授。Jacques deLisle教授通過數個涉及國家責任、國家行動等的代表性案例,介紹了美國法院在裁判涉及中國的訴訟中引出的兩國法律文化和制度上的矛盾,并指出希望通過進一步的交流和對話加深中美兩國相互的理解。
本單元的最后一位報告人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景文教授。朱景文教授采取了一個新的視角來質疑中國法與西方法相互對立的這一傳統命題。他強調,傳統上所謂的中國法律文化與西方法律文化的各自特征,實際上只是這兩個文明在應對各自社會發展的實際問題時所相應采取的對應措施。在西方,其實也存在著如何在熟人社會中維護關系的問題,西方國家在面對重大公共危機時也會采取集權的辦法。
三位報告人發言結束后,臧東升教授進行了評論。臧東升教授認為,三位報告人的發言有著一定的關聯,如果說朱景文教授的發言是從法律社會學的層次對中西法律文化的相似性理論框架本身進行質疑的話,那么張文顯教授所提出的“訴訟社會”則以充分的數據表明中西存在著很多相似的方面,而Jacques deLisle教授通過很多具體的案例表明,中西方之間雖然存在著一些技術上的不同,但還是有很多相似的方面。現代性問題在這里有很多理論上虛構的東西,需要我們去不斷的解構,只有解構了這些問題之后我們才能以清醒的、真誠的角度去談論中國和西方。
第二個單元主題為“法律現代性的域外視角”,由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莫世健教授擔任主持人兼評議人。
首先發言的嘉賓是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院森際康友教授。森際康友教授指出日本的高等法學教育正面臨著挑戰與改革,著重談到日本在預備考試、司法考試、法學大學教育之間的協調問題,并以此來回應關于法律現代性的問題討論。
第二個發言的嘉賓是來自倫敦大學的彭文浩(Michael Palmer)教授,其報告的內容主要圍繞殘障人權益保障。彭文浩教授介紹說,在西方國家,關于殘障人士法律保護的立法模式已發生了變化,現在的法律更強調殘障概念是社會建構出來的,而不是傳統理解上的自然的醫學概念,因而社會就有義務采取措施來保障殘障人士能夠順利地融入社會,更加強調殘障人士得到救濟的權利,相比而言,中國在保護殘障人士的有關立法上近年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還需要加快進步的步伐。
莫世健教授在評議階段指出,森際康友教授講到了法學教育的功能與目的這個很好的問題,但法學教育本身有一個定位和期待,還有利益博弈問題,大學是社會的一部分,法學院是大學的一部分,在整個社會中我們都有利益,利益如何平衡?什么叫做好的教學質量?這些東西可能還得仔細琢磨。莫世健教授還以自己20多年前在澳大利亞的體會,分享了關于彭文浩教授所講的殘障人士權利保障的問題的看法。
第三單元的主題是“現代性問題的法學反思”,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舒國瀅教授主持和評議,清華大學法學院許章潤教授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喻中教授先后發言。
許章潤教授的發言題目為“轉型時代的歷史意識”,從宏大的歷史角度談到了中國歷史上幾次有影響的政治改革,并通過歷史主義的視角解讀了中國面臨的現代性危機與回應的發展脈絡。他還從十大方面對現代性在中德兩國的發生進行深入對比,并倡言法學歷史主義視角的重要性。
喻中教授則對“現代性”概念本身進行批評,這種立場,也鮮明地體現于他的發言題目——“法的現代性:一個虛構的理論神話”。他認為,自近代以來,現代性取代了上帝,成為了學者們的一種精神上的歸屬,現代性作為一個虛擬的概念已經異化成了圖騰,成為了現代人崇拜和信仰對象,這從一個特殊層面上表明,生活在當代的現代人依然沒有走出中世紀,永遠生活在中世紀是現代人有關無法擺脫的歷史宿命,所以,對圖騰的信仰這種現代性跟中國的法律并沒有什么太多的聯系,對現代性應該要有批判意識。不過,喻中教授也指出,現代性作為流行概念,雖然已經異化成了圖騰,但是它作為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在人文科學方面的價值還是存在的,它的虛構性、圖騰化并不意味著它沒有意義,上帝是虛構的,但上帝的意義是顯著的,現代性的價值和意義也可以做這樣的看待,它作為一個人造的圣物,可以在上帝死了的時代為人們編制出意義,現代性對17世紀以后的西方階層可以做出某種哈哈鏡似的反映,因此它的意義不能完全抹殺。
在評議階段,舒國瀅教授指出了兩位報告人在學術立場上的潛在對立,許章潤教授在倡導歷史主義上,試圖解讀中國的基本歷史走向,他歸納為歷史主義的走向,從他的解讀中可以看到一種在悲憫中的某種希冀和樂觀的展望,而喻中教授的發言則在根本上拆解到中國未來的路徑依賴,既然現代性這樣一個概念實際上是虛構,那么中國未來怎么走?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深思。
第四單元的主題是“中國傳統法律與現代性問題”,主持人兼評議人是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李秀清教授。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方瀟教授首先發言。他從明末以來的歷法與現代性概念之間的關系切入展開分析。方瀟教授認為,由于資本主義的擴大性,現代性具備了全球化的趨勢,但有很多地域文化的東西依然保持其原有性,就中國的法律現代性語境而言,最為突出的表現就是歷法的命運和變遷上。而從歷法自明末以來的發展來看,現代性只是體現一種技術層面,從本質上來看依然是中國性的體現。
接下來發言的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邱澎生教授,他通過清代蘇州商業案件的審理機制的演變問題,來討論現代性到底是意味著與傳統截然斷裂還是在繼承發展中與傳統銜接的問題。通過對蘇州商人團體實力的考察,邱澎生教授指出,現代性的因素能夠引入中國,也是建立在中國自身社會的發展與變革基礎之上的。
最后發言的報告人是清華大學法學院陳新宇副教授。他從古代中國律學中的“比引律條”所體現的法律技術出發,分析了刑法在中國近代變革的問題。陳新宇副教授認為,比附在中國傳統律學中其實有著很深刻的邏輯基礎和推理規律,是為了解決特定案例所必須的法律技術,而近代在廢除比附的時候,引入的是日本的新刑法,在量刑上給予了超大量刑的范圍。在這種情況下,就會造成當時的司法官在量刑上出現了很多問題,而古典比附在量刑上客觀審慎,通過復審制來保障這樣的結果,所以近代有科刑條例的出臺。
下午1點30分,研討會即進入第五單元,其主題為“近代中國法律變革與現代性”,由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范忠信教授擔任主持人兼評議人。
來自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李啟成副教授首先發言。他以岡田朝太郎對晚清廢除比附援引這一作法的認識為具體切入點展開探討,指出這個制度的廢除并不是中國學者被動地接受西方法律制度的結果,而是沈家本在充分反思的基礎上主動要求廢除的,晚清的學者受到進化論的影響,并沒有在這個問題上恪守中西對立的視角。
接著發言的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鄧建鵬教授則從訴訟法切入,談到了近代中國法制的移植問題。在題為“近代中國法制的移植、實效與成因——以訟費法規為切入點”的主題報告中,他指出,中國的訟費法規在近代從無到有的過程中,大量參照了日本法和德國法,但從國外移植這些法規以后,立法者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尤其是當時的財政困境,對法治做了相當的調整,最后構成了中國自身特色的法規體系,訟費法規展示的中國式立法過程也是異曲同工的。
香港大學法學院吳海杰助理教授第三個進行報告,他以“從治安到濟良——民國時期北京警務觀念的建構”為題,著重談到了清末民國警察在職能上與西方標準的差異問題。吳海杰助理教授認為,清末民國的警察承擔了很多瑣碎的社會職能,警察資源并不僅僅投放在治安和犯罪調查等方面,因此,如果純以西方現代性為標準來衡量,清末民國這些警察機構的設置都是不專業的,這就要求我們重新思考評價的標準問題,如果把所謂警務的觀念定義得太窄,就容易僅停留在控制社會的功能。
最后一位報告的是南京大學法學院張仁善教授。他的題目是“論近代中國法律移植的三重阻力”。張仁善教授認為,主權情節、法律文本與實踐的脫節、法律精英的理想與社會發展落后之間的脫節,這三個因素造成了中國近代法律移植的問題,并強調法律是奠定在民族歷史文化之上,沒有相應的文化土壤,法律移植很難成功。
范忠信教授在點評時強調,現代性應該落實在這些具體問題上,不管微觀問題還是宏觀問題。他還就前幾個單元中一些發言人關于現代性的顛覆性看法表達了保留意見,認為現代性就是人類社會追求的至善至美至真,人的尊嚴的升華,孔子時代、孟子時代都有他的現代性,但每個時代的現代性絕不會把違反人類幸福改善的東西叫做現代性,現代性跟我們今天的普世價值有相通之處。
第六個單元的主題是“現代中國法律與現代性”,由北京理工大學謝暉教授擔任主持人兼評議人。
本單元第一位報告人是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鄭永流教授。他談到了在當代中國,大陸和港澳臺四地各自擁有自身的完備的法律體系,因此可將四地的法律體系用“中國法圈”來概括,并且雖然四地的法律各有不同,但是一些基本價值如保護人權、程序正義還是被共同尊重的,這一現象可以看做是現代性與民族性的一致與差異的張力的體現。
接下來發言的是臺灣政治大學法學院王曉丹副教授。她通過聚焦于臺灣地區人口販運法制的被害者主體,談到了法律的壓制性與創造性的雙重特點。這兩個概念是用來形容法律的社會規制和社會解放的兩個任務。在王曉丹副教授看來,中國在吸收西方法律文明的過程中,并不具有社會解放性質,中國的傳統法律與壓制性也有很密切的聯系。
第三位發言的是云南大學法學院王啟梁教授。他指出,如果法律的現代化僅是一種單向度的發展,僅以富國為目標、經濟的發展為目標,就會造成個體在生活追求上的價值斷裂,這種單向度的法治發展,不僅不能容納傳統的多元價值與多元文化,而且容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
最后報告的是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周恩宇博士生。他通過對自己在貴州苗族聚落進行的田野調查的介紹,展示了國家權力進入當地人生活的困難,指出國家很大程度上是被當地人視為外部的力量,與本民族的傳統習俗形成鮮明對立。
謝暉教授在評議時,用“三個一元、三個多元”來概括本單元四位報告人的發言。根據謝暉教授的闡釋,所謂“三個一元”,是指本單元四位報告人討論的時段大體上是一元的,討論的是當代中國的問題,盡管在當代中國的問題當中,事實上我們討論的仍然是傳統;在方法上大體上是一元的,大致用的都是社會學方法;探討的目的是一元的,是探討在什么背景之下,在中國現代進程下怎樣選擇現代性。而“三個多元”則是指本階段四位學者探討的主體是多元的,同時其研究的對象是多元的(有的學者研究的是大傳統的問題,而有些學者研究的是小傳統的問題),還有觀點也是多元的。
第七單元的主題是“古今對比中的中國法律現代性”,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范愉教授主持兼評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高仰光副教授首先做報告。他認為,從中國古人對天與道相分、地與氣相和的理解來看,他們也相信人類社會存在有基本的共通性,這是和的基礎;如果現在我們把特色當成第一性,實際上是一種本末倒置的理解;中國古代理論發展的實踐表明,中國人長久以來追求統和、反對分裂,但是和而不同的境界實際上并未達致。
第二個報告的是吉林大學法學院李擁軍教授。李擁軍教授認為,中國傳統的孝道觀念與現代性理念差異頗大,在融入現代法治社會時會遇到三大難題,即身份型的孝與法的沖突、孝的內在性與法的外部性的矛盾、孝的差別主義與法的普遍主義的矛盾,因此需要對孝的觀念重新進行理論詮釋,才能保證孝道與法治不相矛盾。
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高漢成副研究員第三個發言。他的報告主題是探討罪刑法定原則在中國的演進與異化。高漢成副研究員指出,自從清末變法規定罪刑法定的原則之后,實際效果并不理想,從比附原理制度到罪刑法定主義,是在制度上否定了比附原理,但在基礎上保留了比附方法。他特別強調,在一百多年來,刑法解釋在中國罪行法定原則的貫徹當中起到了非常不好的作用,通過這種解釋,很多背離罪行法定原則的內容,也被涵蓋在了罪行法定原則原則之內,成為異化的東西。
本單元最后一位發言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尤陳俊助理教授。他通過梳理“案多人少”這一問題的歷史脈絡,在進行古今對比的基礎上剖析了一些應對之道。尤陳俊助理教授指出,“案多人少”的問題自古就存在,僅僅依賴于“制度資源”的擴充很難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重視對相關話語資源的運用。
范愉教授依次對四位報告人的發言進行了簡短的評議。
第八單元的主題是“中國法學研究中的現代性問題”,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徐愛國教授擔任主持人兼評議人。
首先發言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龑副教授。他指出,民意在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也有多種不同的面目;民意一般可被視為天意,又可被視為民情民心;中國當今的任務。就是通過法治建設和制度設計合理地體現出民意這一概念內在的多種涵義,如民意體現為天意這一點,用現代話語來說可以用人權來表示,而民情民心則體現的是人民的基本需求。
第二位發言的是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馬劍銀助理教授。他指出,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每次改革、學習西方的動機都是一種實用主義和功利主義,即將社會維持下去,法律移植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不能解決本質上的爭論,隨著時間的推移,價值沖突必然會浮出水面。
徐愛國教授在評議階段指出,張龑副教授在報告將盧梭當作自由主義者,但盧梭常常也被很多人視為民族主義者,而自由主義和民族主義差異頗大,因此,盧梭到底應歸結為自由主義者還是國家主義者,需要進一步思考,此外,張龑副教授試圖用盧梭的套路從形式上、邏輯上研究中國問題,可能會造成由于泛化使用而缺乏獨特性的問題;馬劍銀助理教授的論文,始終在現代和后現代、破壞和建構、理性和非理性之間徘徊,在一些問題給人以脆弱之感,需要進一步思考。
八個單元的分主題討論結束后,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馬小紅教授就本次會議進行總結。
馬小紅教授指出,中國法與現代性的關系這一命題是當今學術界的前沿問題,同時還是中國法學界中的基礎性問題,因此討論這個命題具有重大意義。在中西對立這個問題上,馬小紅教授認為,現代性應該是開明的、豐富的、多元的,中國法律文化應該是有深厚歷史底蘊的,是與時俱進的,是與現代性相輔相成的,現代性將由于中國法律元素更加豐富合理,中國法律文化也會因為現代性更加博大精深,并引“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作為結語。
下午6時許,本次國際研討會圓滿閉幕,其密集的發言、直接的交鋒和緊湊的安排,給每位與會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編輯 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