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5月14日至15日,第十四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在上海召開。會議表彰了2012年度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優秀成果,開展了2012年度高檢院重點課題研究成果匯報交流,對2012年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情況及2013年工作重點進行了分組討論。
本屆年會主題為“兩大訴訟法修改與檢察制度的發展完善”。會議分為“兩大訴訟法修改與檢察制度完善”和“刑訴法修改與檢察工作中的新問題破解”兩個單元。與會人員圍繞上述主題進行了深入研討。
圖為研討會現場 劉金林攝
“修改后的刑訴法和民訴法已正式實施,法律運行中的一些新問題已逐步顯現;新一輪檢察改革即將開啟,改革思路和具體舉措亟待研究細化。我們應當找準切入點,突出時效性,努力做好兩法實施的問題研究和新一輪檢察改革謀劃。”5月14日至15日,在上海召開的第十四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上,與會人員達成上述共識。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
目前的法學研究中,一方面,有創造力的學者似乎太少,或者制度、環境不鼓勵創造,使得有創造潛力的人也逐漸失去了學術上的創造力;另一方面,大量“學術論文”噴涌而出,原因是我們的社會對于學術原創性缺乏重視。學界要想不成為“一場濫污”,就需要以原創性為評判標準。只有確立這樣的標準,該標準得到學界的一致遵行,學術研究才是有價值的,也才能有真學者與真學術;真學者與真學術才不至于被洶涌而來的偽學者與偽學術淹沒,我國的法學研究才有希望。
中紀委駐高檢院紀檢組副組長、高檢院監察局局長王洪祥:
有人提出,民事訴訟法第14條規定的“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中的“有權”監督還不充分,改為“依法”監督才夠完備,以表明檢察機關履行監督義務是一種法律責任。我認為,這種觀點不妥!坝袡唷睂嵭斜O督已經對檢察機關的監督給予了充分的權力保障,而且法律監督也必然是依據法律實行的監督。
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兆松:
為了加強對自偵案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監督,應當建立三項制度:
1.備案審查制度。在偵查階段對于“特別重大賄賂犯罪”的指定監視居住,上一級檢察院偵查部門批準后,應當在3天內將相關材料報同級檢察院的偵查監督部門備案審查。
湖北省興山縣檢察院檢察長李云:
刑訴法實施后,檢察機關的辦案經費中將增加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工作經費在內的13項費用。當前,在檢察資源配置中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人、財、物保障的滯后性制約著刑事訴訟法有效實施。
檢察機關大多數的人員在基層,大多數的業務量在基層,大多數的經費困難也在基層。按照目前日常公用經費標準,往往是經濟條件好的地區經費標準高,而經濟條件差的偏遠縣經費標準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
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中均規定了簡易程序,都是為了更精準地進行案件審理,而絕不僅僅是為了提高效率。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訴訟中的簡易程序不是為了解決案多人少的問題,不能因為解決辦案人員不足等公權力中的問題而去減損被告人的權利。所以在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的簡易程序都要堅持三個原則:程序相稱性原則,費用相當性原則和比例性原則。
此次年會提出,“加強對新一輪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研究”是今年檢察理論研究的重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陳衛東教授提出,獨立的負責任的司法機構改革逐漸成為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共識。對于檢察機關來說,建議結合推行檢察官分類管理改革進行這方面的探索。陳衛東表示,目前檢察工作中實行的是檢察長負責制,但是否所有的檢察工作都適合實行該制度,是否要區分司法性質與非司法性質的工作實行不同的制度,都值得進一步研究。為此他建議,可以探討分類領導體制。
民訴法賦予檢察機關為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需要,可以向當事人或者案外人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職權。
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高偉認為,隨意啟動調查核實權的情況比較多,調查核實權啟動的前提是證據存疑,包括檢察機關對當事人一方提供或者雙方提供的證據都存在疑問。鑒于檢察機關的監督是一種事后監督,且作為私權的民事權利的處分取決于當事人,因此,在調查核實權的啟動方式上,應以當事人的申請為主、檢察機關依職權調查核實為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