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創新網訊 2013年1月30日下午,第7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龍如期舉行。大家穿越京城的重重迷霧,相聚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明德樓725室,懷著極大的熱忱,共同聚焦最高法院發布的三批指導性案例中的4個刑事類案例。沙龍由北京大學法學院陳興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司改辦副主任蔣惠嶺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黎宏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林維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黃卉副教授、北京師范大學刑科院及法學院楊雄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車浩副教授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付立慶副教授擔任報告人,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明祥教授與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國法學》副總編李仕春教授主持。
陳興良教授率先發言,充分展現了其對指導性案例的興趣和深入研究。在肯定案例指導制度規則創制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對現有四個指導案例創新性不足發表了意見。蔣惠嶺教授緊隨其后介紹了案例指導制度出臺的諸多背景,闡述了指導性案例發布過程中求穩求準、由少到多等策略,并提出了今后完善的設想。
黎宏教授結合日本的相關情況,在肯定指導性案例對司法改革的正面影響時強調指出,對具體案例的選擇要慎重。黃卉副教授認為從已經公布的情況看,指導性案例目標不夠明確致使其功能體現得不足,今后要注重去除指導性案例產生機制的行政化色彩,建議由最高法院提審有關案件從而形成指導性案例。楊雄副教授提出,指導性案例對程序和證據問題的指導作用還沒有體現,而這是刑事訴訟中一個重要方面,今后應當加強。車浩副教授著重從積極層面闡述了指導性案例的三個功能:改革的功能、表態的功能和創設規則的功能。付立慶副教授指出,指導性案例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選擇適用等問題,如何將案例的指導作用落到實處還要加以重視研究解決。林維教授認為,雖然總體上案例指導制度仍然是一個最高院主導的,仍然是一個對判決要旨進行抽象的活動,但這是一個從法院解釋慢慢轉向法官解釋的轉變,值得肯定。同時,已經發布的四個刑事案例還存在許多值得商榷之處。
最后,大家在李仕春教授的主持引導下,又就更好地推動我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各種思路進行了熱烈討論。沙龍由下午2點一直持續到5點半,專家們熱情洋溢、妙語連珠。
本期沙龍盡管在學校寒假期間舉辦,但仍有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大等高校的老師、同學到場。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主任呂興煥、研究一處處長王偉國、辦公室副主任周楊(副處長)、陳謙信副研究員、曹菲博士等大部分工作人員籌備并參與了整個沙龍活動,訪問學者袁治杰副教授、陳無風副教授、程雪陽博士后及孫道萃博士研究生也積極參與了沙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樊沛同學為沙龍的舉辦做了許多會務工作。金杜律師事務所的孫廣智律師作為協辦單位代表出席了沙龍,并對沙龍的效果給予了高度肯定。
據悉,金杜明德法治沙龍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治信息研究中心承辦,北京市金杜公益基金協辦,至今已經成功舉辦6期。其中,第6期主題為聚焦最高法的第一批指導性案例;趯χ笇园咐贫鹊某掷m關注,本期沙龍是第6期沙龍的延續與深化。
溫情提示:有關本次沙龍的實錄正在整理制作中,各法學專家的詳細觀點闡述不久將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公布于中國法學創新網(www.daheisha.com),敬請法學法律界同仁予以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