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函〔2012〕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人事)司(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經所在高校、教育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并經公示,2012年度“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員已經確定,現予公布(名單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員的資助期限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自然科學類資助金額為5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類為20萬元。資助經費一次核定,一次撥付。“985工程”高校入選者的支持經費由所在高校“985工程”建設經費資助;教育部直屬高校入選人員的支持經費由教育部和所在學校按照1:1比例共同資助;其他高等學校入選人員的支持經費由教育部和所在單位按1:1比例共同資助。
二、凡已獲得“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我部僅授予“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稱號,不再提供資助經費。
三、獲資助者在資助期內工作單位發生變動的,請及時將有關情況報我部科技司。
四、請各有關部門和高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計劃”實施方案〉和有關實施辦法的通知》(教人[2004]4號)和《“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計劃入選者的管理和考核,大力支持其教學和科研工作,進一步加強高校青年學術帶頭人隊伍建設。
附件: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員名單
教 育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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