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至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破產重組專業委員會、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辦,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北京市破產法學會承辦,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與北京市企業清算事務所協辦的“第五屆中國破產法論壇”在北京友誼賓館舉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先生;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先生;北京市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田玉龍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宋曉明先生;中國破產法論壇組委會主任、北京市破產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國際破產協會前主席Robert O. Sanderson先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于建偉先生;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小煒先生等領導、專家學者、法官、律師等中介機構以及企業代表等500余人參加了本屆論壇。
中國破產法論壇組委會主任王欣新教授致開幕詞,他在致辭中指出,連續舉辦五屆的中國破產法論壇,以司法實務與理論研究并舉、法官等實務工作人士與學者互動的方式,推動破產立法完善和司法進步,已成為我國社會各界在破產法領域進行學術交流的穩定、權威的平臺,希望各位嘉賓共同努力推動破產法制進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先生,北京市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田玉龍先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于建偉先生,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小煒先生分別發表致辭,一致認為,中國破產法論壇為學者、法官、律師及其他破產從業人員搭建了研究探討和業務交流的權威性平臺,為中國破產法的理論提升與實踐運用作出積極貢獻,并祝第五屆中國破產法論壇圓滿成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先生在開幕式上致辭,向本屆破產法論壇的召開表示祝賀,并發表了主旨演講。奚曉明副院長回顧了我國破產法實施五年來的情況以及破產法司法解釋的制定進展,指出在司法實踐中還存在破產案件受理難問題,主要原因是對破產法的社會功能缺乏正確認識,沒有充分認識重整、和解程序在挽救危困企業方面的作用,以及清算程序在化解債務沖突、保障債權公平有序清償方面的功能。破產法司法解釋(一)的出臺對解決案件受理難問題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還有待于進一步落實實施,同時也要考慮以多種方式綜合促進破產程序及時啟動。要處理好管理人與法院、債權人會議的關系,繼續完善破產管理人的指定和激勵機制,建立管理人的資格準入、定期培訓、考評和淘汰體制,實現對管理人名冊的動態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對管理人的分級分類管理,為加強行業管理應當及時建立管理人行業協會。
會議圍繞破產重整、破產財產、合并破產、破產程序與執行程序的銜接等破產法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王欣新教授,國際破產協會前主席Robert O. Sanderson先生,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林金文副院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審判長劉敏女士,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鄧中華先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長甄潔瑩女士,全國律協破產與重組專業委員會主任尹正友先生等在論壇上發表了主題演講。本屆破產法論壇獲得與會者的高度好評,達到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圓滿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