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大學陳安國際法學發展基金會章程》第7條規定,廈門大學陳安國際法學發展基金會(簡稱“基金會”)理事會經研究,決定啟動“陳安國際法學講座教授”項目。
陳安教授是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學科的創建人和學術帶頭人。1979年廈門大學法律系復辦伊始,與陳朝璧教授、盛新民教授、胡大展教授等同仁,為適應改革開放形勢之急需,及時確立了以國際經濟法專業為重點的學科發展戰略。先后于1982年、1985年和1986年獲教育部批準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生、本科生和博士生,并于1987年主編出版國內第一套國際經濟法系列著作,為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學科的發展奠定了基石。
陳安教授是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的創建人之一。在1984年廬山國際經濟法講習班講學期間,與上海社會科學院周子亞教授、武漢大學姚梅鎮教授、復旦大學董世忠教授等發起創立了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即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的前身)。1993年起,陳安教授連選連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團結全國學界和實務界同仁,積極開展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國內外學術交流,逐漸形成和確立了“以文會友,以友輔仁,知識報國,兼濟天下”的學會宗旨和共識。
陳安教授是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的奠基人之一。在潛心治學中,一向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追求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積極倡導“知識報國、兼濟天下”的治學理念。陳安教授創辦和主編的《國際經濟法學刊》,撰寫的鴻篇巨制《國際經濟法學芻言》和《陳安論國際經濟法學》及發表于海內外權威學術刊物的中英文學術論文,忠實記錄了其對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的杰出奉獻。
陳安教授還是中國國際經濟法律實踐的先行者之一。在教學研究百忙之中,承擔和承辦了一系列重要的國策咨詢和典型國際經貿仲裁、司法案件,是中國政府根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仲裁員,也是中國第一位審理ICSID案件的仲裁員。
陳安教授在長達六十年的執教生涯中,以其堅韌不拔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努力,成就了利國利民的不平凡業績,實現了其報效國家人民之志,亦成為后學之師范。鑒此,“陳安國際法學講座教授”的榮譽學銜具有精神和文化傳承的深遠意義,蘊含著陳安教授等老一輩國際法學者對廣大中青年學者、專家的關懷和期盼,也是對受聘中青年學者、專家的褒獎和激勵。
茲簡介“陳安國際法學講座教授”項目如下:
(一)項目宗旨
弘揚陳安教授開拓創新、嚴謹治學、樂育英才、知識報國的高尚精神,創設開放性、常設性的學術交流平臺,支持海內外中青年國際法學者、專家前來廈門大學開展教學、研究和交流活動,培養優秀國際法人才,促進中國國際法學事業的發展。
(二)申請人資格
在國際法領域學有專長的海內外中青年學者、專家(原則上50歲以下),包括高等學校、研究機構的教學研究人員和法律實務界的專家。
(三)申請程序
1. 由申請人提出申請,講學時間可根據申請人本職工作情況商定,為期1周(6-9課時)或2周(15-18課時)。申請人需填寫和提交《“陳安國際法學講座教授”項目申請表》(可從基金會網站www.chenanfoundation.org 下載)及附件,并將申請表電子版發至ieli@xmu.edu.cn。
2.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由基金會秘書處聘請3位同行專家評審,報基金會理事會批準。
3. 經基金會理事會批準后,由基金會秘書處頒發聘書。
(四)工作待遇
由基金會根據工作量情況提供人民幣貳萬元至叁萬元課酬,并支付往返旅費和住宿費。
(五)榮譽證書
由基金會頒發“陳安國際法學講座教授”榮譽證書,并在基金會網站、《國際經濟法學刊》等報道相關信息。
我們確信,本項目創設的旨在“獎掖后學”的學術交流平臺,必將大有助于中青年學者、專家的學術發展,惠及廣大國際法學者和莘莘學子,對培養我國國際法人才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基金會熱誠歡迎海內外中青年學者、專家積極申請參與本項目!
項目聯系人:肖彬
電子信箱:ieli@xmu.edu.cn
電話:0592-2181983、13950172004
傳真:0592-2183152
廈門大學陳安國際法學發展基金會
2012年4月16日
附件1:項目申請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