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現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300余畝;各類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職工近1400人。學校設有 16個學院(部),建有10個博士點、21個碩士點、22個本科專業及法學博士后流動站。學校遵循“篤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訓,發揚“逆境中崛起,憂患中奮進,輝煌中卓越”的精神,現已發展成為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
現因教學科研以及學校發展的需要,根據《華東政法大學人員招聘暫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師資人員。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或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師資的招聘條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學位或本專業最高學位;
2.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過學術論文;
3.應聘人員的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4.博士后出站人員以及獲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學位的人員優先。
三、招聘崗位、職數以及具體條件
見附件一。
四、招聘辦法
1.報名
應聘人員下載附件二《華東政法大學應聘人員登記表》,發至huazhenghr@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畢業院校、應聘學院及方向,并附詳細個人簡歷。報名截至2012年3月30日。
2.考核
(1)資格審查。學校人事處根據應聘者信息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組織面試。
(2)用人部門考核。通過人事處面試者,由人事處向用人部門推薦,由用人部門進行專業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選,并組織面試和試講,并由教務處、科研處分別評價試講情況和科研情況。用人部門向人事處提交擬錄用報告。
(3)政審。人事處對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體檢。擬錄用人員向人事處提交二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公示及錄用
人事處根據擬錄用人員的考核、體檢結果,報校長辦公會審議。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的擬錄用人員,在學校公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部門備案后,辦理進校手續。
五、相關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到崗位后,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按學校規定執行。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儲老師
聯系電話:67790279、67790045
華東政法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