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按照《廈門大學教師聘任條例》執行。
二、任職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為人師表,熱愛教學科研工作。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3.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員;在國外高水平大學獲得博士學位或博士后經歷者優先。
4.應聘者需在CSSCI刊物上發表兩篇以上論文(含兩篇)。
三、招聘專業:
法律史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刑法學、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等。
四、崗位待遇:
廈門大學正式編制。
五、應聘材料:
1.個人簡歷(貼上相片)。
2.個人相關資歷證書復印件及個人成果材料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有意者請將材料電子版于2012年4月1日前發給我院人事秘書吳老師,電子郵箱law01@xmu.edu.cn,電話0592-2186181。
2012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