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學會的統一部署和《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規則》的規定,我會率先召開了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投票表決通過了《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章程》,產生了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擬任負責人(即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為了盡快完成在民政部門的登記工作,民訴法研究會于近日召開常務理事會議,討論了常務理事、理事的增補事宜。即日起,我會增補常務理事、理事的工作開始展開。現就增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常務理事的申請資格
民訴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的總人數控制在50人以內(含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申請擔任常務理事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屬于學界的,應當為現任理事,且具有教授職稱或者博士生導師資格;
(2)屬于政法或相關實務部門的,中央單位原則上為正廳級以上,地方單位原則上為副廳級以上;
(3)屬于律師的,應當為一級律師或在省級律師協會擔任副會長以上職務。
2、理事的申請資格
民訴法研究會理事的總人數將控制在260人以內(含常務理事會成員)。
申請擔任理事的,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屬于學界的,應當具有副教授以上的職稱,且從事民事訴訟法學教學科研;
(2)屬于政法或相關實務部門的,中央單位原則上為正處級以上,地方單位原則上為正科級以上;
(3)屬于律師的,應當為二級律師或在省級律師協會擔任理事以上。
二、申請程序
1、申請的提出
擔任民訴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理事,一般以自愿申請為原則。申請者可登錄“中國民事程序法律網”的公示公告欄中下載常務理事、理事的申請表,填寫完畢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郵寄至研究會秘書處。凡屬于實務部門的申請者,也可以先申請,經確定增補后再報單位蓋章同意。
2、申請截至時間
申請截至時間為2011年12月4日(以郵戳為準)。
3、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擬于2011年12月17日在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舉行的“《民事訴訟法》修改第六次研討會”上,同時召開常務理事會會議,對申報人員能否擔任常務理事、理事進行討論、表決。
特此通知!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
2011年11月4日
附:秘書處聯系方式
秘書處所在單位: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四南大街兵馬司胡同63號,郵編100034
電子郵箱:msfmsc@gmail.com
聯系人:強梅梅博士
聯系電話:010-66152221(兼傳真);13691472097(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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