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在重慶召開的2011年全國法理學年會暨“法治發展與社會管理創新”學術研討會開幕式上,首屆“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的頒獎儀式隆重舉行。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副校長鄭成良教授主持會議,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朱景文教授宣讀評獎規則和獲獎名單,中共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劉光磊、中國法學會秘書長林中梁以及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的多位領導為獲獎博士頒獎。
“孫國華法學理論發展基金”是2010年4月在“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暨慶祝孫國華教授從事法學理論研究60周年學術研討會”上發起設立的目前國內唯一的法學理論發展基金,以促進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研究為目標宗旨。基金的設立得到了眾多國家機關、全國高校和科研院所法學理論界等學者、學子們的熱誠支持和踴躍捐贈,目前基金會共獲得捐助約110萬元。
今年年初,經“孫國華法學理論發展基金” 管理委員會協商通過,一致決定設立“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于11月5-7日在西南政法大學召開的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年會同時舉行。
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評選標準是:1.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面對中國現實問題;2.論文選題有重要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并且確屬法學理論研究前沿或亟需研究的重要問題;3.在理論觀點或研究方法上有重要創新,達到國內同類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3.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首屆“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的評選于2011年5月正式對外發布公告。同時向全國各個法學理論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寄送了《孫國華法理發展基金獎勵評選辦法》、《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申請表》、《孫國華法學理論發展基金章程、管理委員會名單》等相關文件。
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申報程序及要求是:1.本獎項須由博士學位論文作者提出申請;2.申報評審的對象為2010-2011年度國內各法學理論博士學位點已通過論文答辯的法理學博士學位論文,但答辯時已獲正高級職稱者所撰寫的博士學位論文除外;3.每個法學理論博士學位點推薦名額不超過兩篇。
截至2011年10月,共收到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等十一個單位選送的總共14篇法學理論專業博士論文。接著,由“孫國華法學理論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五位知名法理學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秉持“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了認真評閱審核,最終采取得分累計分等的方式確定了獲獎名單(名單另附)。
14位受獎人除獲頒“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榮譽證書外,也得到一定的獎金鼓勵。
附:
一等獎2名,每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方樂,《司法知識理論研究:兼及轉型中國的司法》,2010屆,博士生導師公丕祥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知文,《中國當代司法的內部組織構造》,2011屆,博士生導師張志銘教授;
二等獎7名,每人獎勵人民幣3000元:
吉林大學法學院崔明石,《話語敘事:文化視域下的情理法》,2011屆,博士生導師霍存福教授;
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付夏婕,《論英國土地法律制度與經濟轉型》,2011屆,博士生導師張恒山教授;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張婧儀,《論法律趨同:從歷史演進的角度分析》,2011屆,博士生導師龔廷泰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院王康敏,《國家轉型的法理解釋》,2011屆,博士生導師汪習根教授;
山東大學法學院尚海濤,《民國時期華北地區農業雇傭習慣規范研究》,2011屆,博士生導師謝暉教授、齊延平教授;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孟慶濤,《現代性視野下的革命與憲法》,2011屆,博士生導師付子堂教授;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諸宸舸,《近代民主學說的中國化:以國民大會的制度構建為樣本的研究》,2011屆,博士生導師林來梵教授。
優秀獎5名,每人獎勵人民幣2000元: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周升乾,《法教義學研究——一個歷史與方法的視角》,2011屆,博士生導師舒國瀅教授;
清華大學法學院周偉,《政治與司法——政法體制下的人民法院(1949-1957) 》,2011屆,博士生導師高其才教授;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蔣余浩,《批判與重構:昂格爾法理思想研究初步》,2011屆,博士生導師吳玉章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院汪沛:《法律實施的精確性研究:以卡普洛的均衡程序正義觀為分析框架》,2011屆,博士生導師汪習根教授;
吉林大學法學院馮學偉,《明清契約的結構:功能及意義》,2011屆,博士生導師霍存福教授。
孫國華法學理論發展基金
201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