訃 告
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會活動家,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湖北省首屆“荊楚名家”、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克昌先生,因病醫治無效,于2011年6月22日19時16分在武漢逝世,享年85歲。
馬克昌教授遺體告別儀式定于6月26日上午9時在武昌殯儀館天元廳舉行。
特此訃告
武漢大學馬克昌教授治喪委員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武漢大學馬克昌教授治喪委員會辦公室:武漢大學法學大樓218室
吊唁地點:武漢大學宋卿體育館
電話:027-68756607;027-68752839
傳真:027-68752157
電子信箱:makechangjjh@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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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昌先生生平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會活動家,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湖北省首屆“荊楚名家”、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克昌先生因病醫治無效,于2011年6月22日19時16分在武漢逝世,享年85歲。
馬克昌教授1926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西華縣。他幼時聰穎,中學時期,學習刻苦,成績優異,遍讀中國古典名著,尤喜唐詩宋詞。抗日戰爭勝利后,他以優異成績同時考取武漢大學、河南大學和西北師范學院。基于武漢大學在全國的聲望以及對法學的偏愛,馬克昌決定到風景秀麗的珞珈山學習,從此將自己的一生獻給了中國的法學事業和所熱愛的武漢大學。大學期間,他勤奮研習法學典籍,廣泛涉獵哲學、史學、文學、邏輯學。由于品學兼優,深受我國著名法學家、時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的韓德培教授賞識,于1950年留校任教。同年,被保送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攻讀研究生,師從前蘇聯著名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研究蘇聯刑法理論。1952年研究生畢業后,馬克昌返回母校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
1957年,馬克昌教授被錯劃為“右派”,至1979年徹底平反,20多年的黃金歲月都在遠離法學教育與研究的活動中流逝。
1979年8月,已53歲的馬克昌教授被學校委以重任,受命協助韓德培教授共同重建武漢大學法律系。1980年10月,他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的邀請,參加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起訴書的討論,隨后,受司法部的委派,擔任該案被告人吳法憲的辯護人。1983年,馬克昌教授擔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1986年擔任武漢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他曾先后擔任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九五”規劃法學學科規劃小組學科評審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暨法制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等職。
馬克昌教授是堅定的愛國主義者和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他在挫折中矢志不渝,堅持真理。大學期間,他就積極參加校內外的進步活動。解放后他衷心擁護黨的領導,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盡管受到二十多年的不公正待遇,但他始終沒有放棄心中的信仰和希望。1986年,他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實現了多年的愿望。馬克昌教授始終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秉公辦事、剛直不阿,他多次被評為“武漢大學廉政建設標兵”、“武漢大學優秀教師”、“湖北省高等學校先進教育工作者”。道德文章,堪稱楷模。
馬克昌教授是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里,他積累了豐富的治學經驗,并形成了自己學品與人品相統一、理論與實踐相統一、厚積而薄發的治學風格。1957年,作為青年講師的他發表了《如何解決刑法科學中的因果關系》一文,引起法學界高度關注。改革開放以來,馬克昌教授更是以對新時期中國法學事業發展的強烈責任感和使命感,潛心研究,筆耕不輟,發表了一系列有影響的著作和論文,對新中國刑法學體系和基本理論的創建做出了巨大貢獻。他任副主編的高等學校法學試用教材《刑法學》,是我國恢復法學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權威的刑法學教科書,初步建立起一個比較完善的刑法學體系。他任主編之一的《刑法學》和任副主編的《中國刑法學》,分別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和特等獎。他主編的《犯罪通論》、《刑罰通論》分別獲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和二等獎,已成為我國刑法學研究的典籍性文獻,是刑法學者案前必備之書。他主編的《中國刑事政策學》,是我國大陸地區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專著。他主編的《經濟犯罪新論》,為我國經濟犯罪理論的研究與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獲得中國圖書獎。他主編的《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是我國第一部系統研究西方刑法學說的刑法論著。他主編的《特別辯護——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辯護紀實》,從擔任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辯護律師這一角度,以真實的筆觸記錄了處于國家歷史轉折時期展開的這場歷史性審判,為后人留下了珍貴的第一手資料。他歷時四年,一個一個字用筆寫就,在78歲高齡完成的80萬字的鴻篇巨著《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是中國比較刑法領域最全面的教科書和專著,曾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和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在病重住院期間,馬克昌教授還心系法學事業和法治建設,他擬定了與《犯罪通論》、《刑罰通論》相配套的姊妹篇《百罪通論》的編寫計劃,并親自撰寫了5萬余字的書稿;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之邀,他針對《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征求意見稿,就刑法修訂應當堅持的指導思想、刑罰結構調整、具體罪名修改與完善等十多個問題提出了具體書面意見,提交人大法工委作參考;他還接受了中央電視臺《大家》節目欄的專題采訪,該節目播出后產生了很大的反響。馬克昌教授并在《大家》欄目的留言薄上題詞:“促進學術繁榮,弘揚民主法治”,這既是他對該欄目的鼓勵,也是對我國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的美好期望。直至逝世前,馬克昌教授還時刻惦記著尚未完成的個人著作《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研究》,還不時感慨已經沒有精力去撰寫構思已久的個人獨著《刑法總論》。“壯心未與年俱老”、“不待揚鞭自奮蹄”,這詩句正是晚年馬克昌教授的真實寫照。
馬克昌教授是杰出的法學教育家。他擔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和法學院院長長達12年,是武漢大學法學院迄今任期最長的院長。在任期間,他嘔心瀝血育人才、一心一意謀發展,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作出了巨大貢獻,為使武漢大學成為我國法學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他為學術帶頭人的武漢大學刑法學科,1986年就被批準為刑法學博士學位授予點;1990年又取得首批刑法學博士流動站資格,成為我國刑法學研究的重鎮。他從教61年,教書育人、誨人不倦,為我國培養了大量高級法律專業人才,桃李滿天下。他言傳身教,獎掖后學,為使中國法學在繼承歷史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加速發展步伐,更好地培育人才,多出科學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務社會,馬克昌教授出資、募資建立了“武漢大學馬克昌法學基金會”,這是全國高校法學領域首個以個人命名、且正式注冊的基金會。基金會成立后,馬克昌教授還多次將稿費等個人收入捐給基金會,并倡議設立獎學金、獎教金。他親自指導了近百名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研究生,學生中有的已擔任高校或司法實務部門的重要領導職務;有的已成長為知名教授、博士生導師;有的在跨國機構、企業中擔任要職。因馬克昌教授指導的學生群體展現出的強大實力而被國外學者尊稱為法學的“馬家軍”。馬克昌教授把畢生精力投入到我國法學教育之中,在他病重彌留之際,念念不忘的是學科的梯隊建設,是學生的開題報告,是學生的事業發展。馬克昌教授學高為師,身正示范,他高尚的人格魅力和無私奉獻精神影響了一代又一代法律學人。
馬克昌教授是卓越的社會活動家。他在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審判,擔任被告人吳法憲的辯護人時,不計個人在文革中所受的磨難,忠實地履行律師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對特別法庭提出了實事求是、合法合理的辯護意見,得到了特別法庭的重視,并最終被采納。判決宣告后,吳法憲對自己的辯護律師感恩戴德,對特別法庭的判決心服口服。《長江日報》以“無產階級執法者的寬廣胸懷”為題,發表了記者的長篇訪問,對馬克昌教授不計個人恩怨,為法制事業無私奉獻的精神大加贊揚。在擔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期間,他力主法治,強調嚴格執法,幫助司法機關嚴把案件關,他聯合其他7位常委提出了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歷史上第一個質詢案,糾正了當時某行政機關越權辦案的錯誤。馬克昌教授具有開闊的視野,重視學科建設與國際接軌,重視學術的國際交流。他曾先后多次赴美國、日本、韓國、德國等國講學或參加國際會議,憑借在國際上的崇高學術威望和影響力,積極推動中美、中日、中韓、中歐之間的法學交流。在他的指導和協助下,武漢大學法學院以及武大刑事法研究中心與世界上多所一流大學及研究機構建立了深度的合作交流關系,選撥和推薦了不少青年學子出國留學,如今,武大乃至中國法學界許多知名的中青年法學家都曾受惠于這些交流計劃。馬克昌還長期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以及一些省市法院、檢察院的法律顧問等多種社會職務,為我國刑事立法、司法改革、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進步和完善殫精竭慮。
馬克昌教授在武漢大學學習、工作、生活了六十余年,奉獻了畢生的心血。他對武漢大學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一人一事都懷有特殊的情懷。他總是像愛護眼睛一樣地呵護武漢大學。他經常就育人環境、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研創新、梯隊建設等向學校建言獻策,他的很多意見被學校采納并實施,產生了良好的效果。馬克昌教授長期擔任校長的法律顧問,為學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為依法治校和化解矛盾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從風流才俊,到一代宗師,馬克昌教授見證了武漢大學大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八十五載風雨路,六十一年求索情。滄桑歷盡雄心在,學問融通貫筆端。世紀之案弘法治,珞珈山麓育英才。馬克昌教授上善若水的道德情操、淡泊名利的學人風骨、嚴謹認真的治學作風、高屋建瓴的學術造詣、追求真理的執著精神、提攜后輩的高風亮節,永遠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六十余載的歲月里程,馬克昌教授的足跡遍布珞珈的山山水水,他的睿智啟迪著一代又一代的武大學人。如今星沉碧落人歸去,怎不令珞珈草木含悲、東湖湖水嗚咽。馬克昌教授的與世長辭,使中國法學界和教育界痛失一代學術宗師,使武漢大學痛失一位可敬可愛的長者和導師。
馬克昌教授的一生,是追求真理、熱愛法治的一生;是誨人不倦、無私奉獻的一生;是探索創新、碩果累累的一生。他的精神風范,是自強、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最好詮釋和集中體現,他的光輝一生,是我國刑法科學發展史上不朽的豐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