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中國法學會在全國人大會議中心舉行食品安全法治高層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席會議)。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北京大學教授、研究中心顧問羅豪才同志,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席劉飏同志,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學術委員會常務副主席陳斯喜同志等領導同志出席會議。與會的還有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衛生部、農業部、工信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法學會等有關中央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南開大學的專家學者近20人。大家聽取和深入討論了研究中心主任、學術委員會秘書長李仕春同志所作的研究中心2010年工作報告和2011年工作計劃,并提出了許多重要的建議。會議由劉飏同志主持,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暨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承辦。
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北京大學教授、研究中心顧問羅豪才同志出席會議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席劉飏同志主持致辭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學術委員會常務副主席陳斯喜同志出席會議
劉飏常務副會長在主持致辭中說,首先非常感謝羅豪才主席、陳斯喜副主任和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會議。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自去年的8月29日一成立,就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得到了領導和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還有我們的專家學者熱情的傾力的參與。研究中心成立的時間不長,但還是做了一些工作,有一些工作還是比較有影響。應該說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開局良好,但是相比較我們當前的食品安全的形勢,就有點令人高興不起來了。瘦肉精、染色饅頭、毒豆芽相繼曝光,這是壞事。但曝露出來了,引起廣泛的重視,也是好事。針對當前的嚴峻形勢,國務院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對瘦肉精要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治理,還有對食品的非法添加整頓也發出了呼告。國務院食安辦聯合九部門,正在抓這件事情。而全國人大有三位副委員長現在分頭帶著《食品安全法》的檢查組奔赴七省市進行執法檢查,這些是非常必要的應急的措施。現在我們考慮怎么樣能夠構建出一個保證食品安全的這么一個法線,構建一個天羅地網,從源頭上能夠尋求治本之策恐怕是更為緊迫的。我想這也是我們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的初衷,同時就是這個研究中心應該為我國的食品安全能夠盡我們的責任。這是我們的責任和使命。
研究中心主任、學術委員會秘書長李仕春同志作工作匯報
李仕春同志首先作了關于研究中心2010年9月—2011年4月工作總結的報告。
2010年8月29日,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暨聯合國“食品安全監管與法律保障”項目啟動儀式在全國政協禮堂金廳隆重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科學院院長路甬祥院士發來賀信。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出席成立儀式,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劉飏常務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朱孝清副檢察長、全國人大內司委陳斯喜副主任委員、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等領導發表重要講話。來自全國人大內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部、衛生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中央相關部門的領導,以及中國社科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近100人出席了會議。自2010年8月29日成立以來,研究中心在中國法學會黨組的領導下、在中央各部門的支持下、在聯合國開發署駐華代表處和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的配合下、在廣大專家學者的參與下,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積極參與重大立法活動,為《刑法修正案(八)》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提供理論支持。2010年8月30日,研究中心受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委托,組織專家學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提出具體建議。研究中心迅速組織專業力量,梳理了我國懲治食品安全犯罪的現狀、所面臨的問題和刑法現有規定的不足之處,收集了3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立法例,提出了我國刑法相關條文修改和完善的建議。9月29日,研究中心在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和支持下,邀請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食安辦等10余家中央各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的知名教授,舉行了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完善專家研討會。10月15日,研究中心形成了《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完善專家建議稿》,報送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食安辦。201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通過之后,全國人大法工委致電、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專門致感謝函,高度評價了研究中心在立法過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二、通過具體的工作,逐步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中央單位的相關部門建立了合作機制。1.先后受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司的委托,針對《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五年規劃綱要》、《2011年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計劃》、《關于開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等征求意見稿提出完善建議,被充分肯定;對刑八修正案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宣傳提出方案,目前已經獲得批準,正在逐項落實;組織人員翻譯編寫《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主要內容。2.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司的委托,為《關于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的通知》、《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提供專家意見。2010年11月23日,研究中心還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行專家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對征求意見稿發表高見。3.目前,受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的委托,將參與某一重要文件的前期調研和初步起草工作。
三、面向中央決策、監管、司法等部門,編輯出版《食品安全法治》內刊。現已出版了4期。該內刊專門向食品安全監管的中央決策、立法、司法、執法部門,各知名大型食品企業,有關研究機構和專家學者免費寄送。
四、面向社會,開通建設“中國食品安全法治網”。設專人每天上傳數以幾十條的最新資訊,及時反映中央和全國各地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開展的重大舉措、顯著成效和存在的問題。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該網站已經成為國內關于食品安全法治方面內容最全面、更新最迅速的專業網站之一。
五、開展政策法規的宣傳。先后組織專家就有關食品安全政策法規,接受中央電視臺、《求是》雜志下屬的《小康》雜志、《中國食品安全報》、《民主與法制》雜志、《中國醫藥報》等媒體的采訪。
六、開展橫向交流和對外交流。1.積極開展橫向合作。3月7日晚,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同志和貴州省社會科學院院長吳大華教授與貴州省副省長謝慶生同志商談,圍繞如何在貴州省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領域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體系進行合作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并達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2.積極參與食品監管部門舉辦的研討會。2010年11月25日,研究中心派員參加由中國工商出版社主辦的“部分省市區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研討會”,與全國工商系統加強交流與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3.適時開展對外交流活動。2010年10月26日,研究中心接受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中心賀詩禮副主任一行的拜訪,介紹了中國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決心和所采取的重大舉措以及研究中心的工作目標。12月7日,與北京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了“食品安全法治國際研討會”,與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中德合作食品項目組、德國食品安全問題專家就國內外食品安全法治信息進行了交流。
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人才的發現和培養。在工作中積極發現、聯絡一些了解實踐又精通相關理論的高校學者、實際部門的專家、在國外留學、專門研究食品安全問題的博士生。除此之外,研究中心還委托正在國外訪學的兼職研究員積極了解國外的相關信息和治理經驗,與有關機構開展合作。
接著,李仕春同志就研究中心2011年工作計劃(征求意見稿)向與會領導和專家作了匯報。
一、積極承擔中央部門委托的活動和課題。1.按時高質地完成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已經與研究中心建立聯系的中央部門交辦或委托的課題。2.爭取承擔或參與其他中央部門委托課題或活動。
二、主動為中央領導和中央部門建言獻策。研究中心將通過一定的渠道,主動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全國人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兩高、各中央監管部門提供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當好法治參謀助手。
三、面向社會發布部級課題,有針對性地組織研究。經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同意并報學會領導批準,將“食品安全法治研究課題”列為中國法學會“專項任務項目”。每年發布10項。完成期限為1—2年;課題立項、結項的評審專家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國務院食安辦綜合司、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委托單位等部門的領導和專家共同組成。課題經費由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與委托單位共同解決。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計劃前3年拿出30萬元用于課題研究。
四、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舉辦全國性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競賽。1.5月份,舉行針對刑法修正案(八)中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宣傳,計劃通過新華社通稿、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1+1欄目訪談、《法制日報》和《民主與法制》專訪、“中國經濟網”對話等方式來進行。具體方案已經由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審定。2.6月份,參與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周”活動,具體承擔“全國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競賽”活動。該活動由國務院食安辦主辦,由中央各部門協辦。具體考題需要各部門提供。經費擬由國務院食安辦負責。
五、遴選食品安全制度創新事例,通過研討會或者論壇、建立異地試點等方式予以宣傳推廣。6月份之前通過各中央部門征集各系統和社會的食品安全制度創新事例,并組織遴選;7—8月份,在各中央部門的支持下圍繞創新事例舉行經驗交流會或研討會(論壇);9月份,在全國選擇1—2個地區或縣推廣創新制度,進行制度移植。
六、開展公益性的針對不同對象的食品安全法律培訓。擬在今年開展針對執法人員、司法人員、食品企業人員、律師和消費者等不同對象的食品安全法律培訓。
七、適時進行國內外調研。赴1—2個省進行制度創新的調研或者推廣試點的調研;赴2—3個國家或地區進行調研。
八、繼續辦好“一刊一網”。一如既往地繼續辦好“中國食品安全法治網”,加大對國外進行正面宣傳的力度;繼續辦好《食品安全法治》內刊,2011年計劃出刊7期。
九、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的作用,建立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的作用:(1)確定課題、立項、結項;(2)重要建議報送中央之前征求意見;(3)探討食品安全法治重大問題。同時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相關部門確定一位干部為聯絡員,進行日常工作聯系。
隨后,與會領導和專家對研究中心所開展的工作一致給予了高度的評價,認為研究中心成立時間不長(8個月),但是干了不少事,打開了局面,一些工作還得到中央部門的充分肯定。同時,大家還對研究中心下一步工作進行了熱烈的討論、提出非常有價值的建議和中肯的意見。
陳斯喜(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學術委員會常務副主席):一年來我們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應該說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卓有成效,應該給予充分的肯定。去年8月份剛成立,《食品安全法治》刊物就出了4期,很有質量。今年的工作安排也是很豐滿,很充實,跟實際聯系很密切,我很贊成。我想談兩點想法:
一個想法就是在研究具體法律制度完善的同時,研究的視野還要再開闊一點。為什么我們花這么大力量去抓,但是形勢依然這么嚴峻,老百姓對于這方面的意見比較多,我覺得恐怕最主要的問題有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是我們的監管思路還不夠適應需要,不完全適應。我們現在特別強調對食品的源頭管理,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食品涉及的面非常廣,戰線很長、環節很多。如果僅從源頭管理,我們能力有限就不能完全覆蓋,就會造成很多漏洞。因此,我覺得就是要加強終端管理,從末端,從終端,到你餐桌上,在商店發現問題,加大檢查的力度。再一個就是監管的體制,現在我們監管體制部門分割,地方分割比較嚴重,形成不了合力。我覺得從國家層面應該要好好研究一下,怎么來確實地整頓我們的力量。這種監管的體制問題恐怕不存在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的區分,不會說學了美國的監管辦法,我們就變成了資本主義,都是一個手段的問題。回過頭來講到研究,除了法律之外,視野要放寬一點。這個方面能不能考慮考慮我們在這個方面研究一下各國的監管思路,給中央提一個建議,到我們的中心成立一周年、兩周年的時候,給中央形成一個比較有分量的報告?關于安全法治的報告,作為其中一個內容來研究。
第二個想法是現在我們中國法學會有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會沒有?現在我們成立了研究中心,已經把一些方面研究人員團結進來了一些,但是力量恐怕還不夠,在研究中心的基礎上下一步我們能不能膽子再大一點,由劉飏常務副會長支持我們,著手籌備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會,搞一個研究會,把更多的人團結進來,來溝通從事這項研究工作。
黃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非常高興參加這樣一個高層次的會,今天與會的都是級別很高的領導,還有各方面頂級的專家,這也反映了咱們研究中心本身作為一個高層次智庫的分量和價值。我在想咱們這個研究中心還是成立的晚一點,如果再早幾年,當初我們搞食品安全法就能借上力了,從我自己來說我是在2007年的年底接手食品安全法立法工作,一直到2009年2月底出臺,也在手上磨了一年多的時間,中間經過了四次審議,還有一次立法論證會,也是有一些坎坷,在立法當中,尤其是中間發生了三鹿奶粉事件,所以我們整個法工委行政法室承擔《食品安全法》立法工作的壓力很大。如何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心,制訂出一部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法,從制度上杜絕類似三鹿奶粉事件的發生,我們一直在這方面下工夫。
包括后來在體制上的完善,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等于在各個部門的基礎上成立這樣一個高層次的協調機構,所以我們作為立法者也應該感到很欣慰。但是就像劉書記剛才所說的,最近在這個法出來以后,還發生了這樣一些刺激大家神經的這么多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時候我也在反思,我們這個法出來了以后,為什么還有這么多的事發生?是我們立法本身有問題,還是我們執法方面有一些漏洞?我非常同意劉書記的想法,應該是一個綜合的因素。所以還需要我們在制訂食品安全法制的研究和完善,我想這是我們中心成立的意義之所在。剛才聽了李仕春秘書長介紹的中心成立以來做的這些工作,還有2011年的工作計劃,我覺得談得非常好,非常全面,也非常的務實。各方面的工作都談到了,的確中心成立以來,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們有個切身的體會,刑八增加了食品安全方面的犯罪,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為我們法工委在立法方面提供了大力的幫助。那么說到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我這里也想談一點建議。主要是我想能不能在三個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個是立法,國家層面的立法《食品安全法》出臺了,配套的行政法規也在制訂之中。我們當時食品安全法中,還有很重要的一塊監管內容涉及到食品安全生產加工小作坊和小攤販的監管,授權給各省級人大通過領導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因為情況比較復雜,國家各個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別,所以不好在全國性的立法中做統一規定,是授權給地方。地方根據自己的情況通過許可或者非許可性的管理,把這方面管好。這塊的立法從各省級人大的情況來說,很多地方還沒有制訂出來,那么他們也給我們反映說難度很大。就是說你把這個難題轉移給我們了,我們也很難弄出來。但是我想既然是這個法律有這樣一個要求,因為這個地方立法也是需要完成的,能不能在這個方面,咱們這個中心也可以發揮一些作用。地方立法、地方法規因為也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個層次,給他們提供一些方面的支持,這樣也有利于提高地方立法的質量,加快他們立法的進程影響,這也是保證立法能夠在全國落實的很重要的因素。因為沒有配套法規的配合,很多法律是沒法落實的,這一塊我想應該是一個可以作為的地方。
還有一個就是管理體制,我看今天工作計劃中提到了,我非常贊成管理體制的研究。管理體制現在我們《食品安全法》確立了這樣一個分段監管,多部門來共同監管這樣的一個模式。我想不能說它是最優模式就可以了,我們立法中碰到的最大的難題是這個體制的確立,到底確立什么樣的體制,把中國的食品安全管好。我們研究了世界上的體制基本上兩種,一種是像咱們國家現在的這種,就是幾個部門來共同監管這樣一個體制。像美國也是五個部門來管,不同的是人家按照食品的品種,咱們是按段來分。像德國和加拿大他們是單一的模式,就是一個部門,頂多兩個部門整個全管起來了,沒有那么多的環節。這兩種體制各有優點和缺點,我們這個體制會產生監管職責的交叉,但是會產生合力。這樣的體制確立起來,2004年到現在一直是這樣的體制,將來會怎么樣?根據我們將來食品安全監管確立一個適合的形式,我們在法上留了一個接口,授權給國務院根據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對食品安全體制可以作出調整的。所以我想咱們對體制問題進行深入地研究,應該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將來我們體制需要調整的話,如果出來一個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應該為我們體制提供一個非常有力的支撐,所以我覺得體制這個課題選擇應該是非常好的,是好好要研究的。如何把我們的體制,就是多部門管,我們能不能考慮像美國的品種式的監管,段與段之間真的很難劃清楚。我們法工委行政法室接到最多的法律詢問,就是某一個東西應該歸哪個部門管,弄的我們也很難辦。不好說這個歸誰管,因為食品生產業態非常復雜,各種業態,想都想不到,就像毒豆芽幾個部門都說不歸它管,反映了我們體制的漏洞。大家老百姓餐桌上經常有的食品,找不到一個準確的監管部門,我們這個監管是有漏洞的,這個要好好研究。
第三個可以研究的就是食品安全的標準,我們當時立法中專門定了標準,也想把標準作為整部法的關鍵詞,我們將來的執法活動就是一個標準化的監管,生產企業按照標準來生產。我們的法律責任也是按照違反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一切按照標準來。如果我們這個標準定的科學合理,這是我們確定的基本原則。這個不僅限于法學問題,還有食品行業自身的科學規律。但是這個標準問題,在我們媒體上大家說的比較多。我前一段也看到有的媒體在炒作,出口的食品標準高,國內的食品標準低,是不是對國內的老百姓不公平?出口要符合進口國的標準,國內的標準是國內,不能說是一國兩制,但是我們自己的標準如果定的科學合理,是不是一味說一定要高,跟國際標準完全接軌就好。因為你還是有一個我們的生產的實際,就是我們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到什么樣了,我們這個標準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如何更加合理?我覺得這個也是專家能夠好好研究研究,能夠把安全管好,讓老百姓放心,我們的標準是科學的,但是又不脫離標準。
以上三個方面是我的一點建議,希望我們的中心大有作為,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績。
姜明安(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剛才李主任做得報告很不錯,2011年的工作規劃我也是完全同意,我們的研究中心跟各個部門的研究中心應該是有所區別,我們應該更多地注意綜合性的研究,它可能就是涉及到刑法、民法、行政法、訴訟法,這個涉及到各種各樣的學科,所以剛才斯喜主任講成立一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會。因為這不是哪一個學會能夠解決的問題,也不是刑法能解決的問題,但是都涉及到,涉及到很多學科和部門,體現了綜合性的研究。
第二個我們研究的不是純理論的研究,也不是純學術的研究,要結合起來,不像衛生部或者是質檢總局的研究,他們的研究可能是具體涉及到每一個問題,我們的研究涉及到產生問題的原因,我們采取的措施,我們制訂了這么多法律,我們設定了這么多條款,怎么還出這么多問題,原因到底在哪兒?
這個原因的探討,就是我們的課題要探討的。可能是涉及到一個綜合性的東西,這個綜合性的至少三大塊是涉及到了,一個是立法,一個是執法,一個是個人的素質。這個東西你監管的再好,底線都沒有了,這個人怎么干這種事,這是不可想象。所以這個東西它沒有道理,沒有很好的立法和執法的監管,你要監管的話,老百姓的意識沒有也不行,老百姓的意識怎么產生的?我們到日本去很少有這種假冒偽劣,他們的食品還是安全的。怎么能夠達到真正的健康?他知道可以去塑造公民的意識、道德品質,這個道德品質返過來也會促進立法,所以我們接下來要更多地綜合性地來監管。食品方面的立法,我們還有很多方面的法是有缺陷的。我們有很多行業協會,這些行業協會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如何把他們的作用發揮起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他們制訂一些規矩。生產豆芽的,生產豆腐的,生產肉品的,他自己有一套規矩,這種規矩是非常民間的。民間一方面是生產者,一方面是消費者,消費者是不是也可以產生一些組織,就像國外的某組織是搞環境保護的,我們食品專家可不可以搞一些社會組織,因為涉及到很多技術性問題,有很多人愿意做這種公益事業,他成立這些組織,這些組織你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對食品的監管靠社會組織。民間現在沒法做,要慢慢形成意識。
執法方面有些事情像毒豆芽,我們的執法者有一種法律意識,這個事情雖然不是我這個部門管的,但是我可以做一些跟蹤,我可以打電話給那個部門,我可以跟質監局聯系,就像法律一樣,這個案子這里不審理,我要升到上一級法院。他自己有一種法治意識,現在咱們就是法律教條主義,老百姓也不知道找哪一個執法部門。這是我們將來的課題,我們是一個研究會,不是立法會,可以做綜合性的研究。特別是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根據這些原因怎么來解決這些問題,可以把搞刑法的、行政法的、民法的專家都拉進來,搞一個綜合性課題,大家一起來研究,這可能對我們國家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會有一些好處。
韓大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研究中心成立一年來的工作確實是非常有效果,給我們法學界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平臺。2011年的工作計劃總體來說是不錯的。提一點建議:第一個,剛才姜教授談到了,陳主任也談到了,我們的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以及食品安全法治化的理解,或者理念方面,是不是可以做一些思考。我們所調整的食品安全是不是僅僅就是我們《食品安全法》寫的一般的標準,我覺得這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安全到底怎么理解?僅僅是吃的東西,食品的安全?還是更高的層面?因為羅主席是中國人權研究會的會長,我認為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中國的人權事業的問題,人權的保障的問題。(姜明安:所以是憲法的問題,也是你的問題。)憲法寫了要保障人權,人權最核心的,最基本的是生命權、健康權。健康的保障是一個國家的義務,不僅要尊重,而且要保障。通過各種方式讓國民能夠在安全的體制下,特別是食品體制下生活,我想這個角度來理解的話,能夠提升食品安全的標準。從人權視野,人權保障,人權的理念,這個角度來看看我們的食品安全,是不是能夠尋找出我們解決問題的這樣一個根本的方法。第二個,食品安全事件經常出現,它的背后是很復雜的,這是我們整個社會的結構問題,特別是我們的發展的理念問題。如果地方領導的政績觀念不改變,我認為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是一個難以得到根本轉變、根本解決的問題。這個問題要真正跟我們十七大報告提出來這種經濟發展模式領導人的這樣一個政績觀的改變要密切結合起來,才能夠從根本上予以解決。第三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很多,說明黨和國家對食品安全很重視。但是從行政管理和法律的角度,對某一個事項如果要保持一個協調性、統一性、時效性,我覺得部門多也有弊端。這么多監管部門,從我們公民個人來說,我們關心的健康權的保證來說,到底時效性、協調性是不是能夠得到實現?所以我也覺得呢,我們跟李仕春主任研究一下,目前這樣一個監管的體系,主管的機構怎樣更加高效,更加有效,是不是有些職能可以整合?第四個,我覺得既要加強對策性,同時也要加強基本理論研究。我覺得食品安全是跨學科的,過去我們沒有研究這個問題,所以很多基礎的理論問題搞清楚也是很有必要的,把兩者結合起來,能夠找一些食品安全國外的理論動態、國內的重大理論問題,然后可以讓學者們研究一下。不要大家都來只是談怎么加強立法,制訂什么法律。因為法律體系形成之后,更重要的是怎么用好這個法律,我們想一定程度上要改變這種僅僅用法律來調整社會生活的問題。
孫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社社長、原研究室副主任):2011年工作計劃非常好,大家都充分的肯定。我提幾個建議:第一個是促進。我們這個機構促進有關機構發布一些關于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指導性案例,指導各級審判機關和行政機關怎么辦。第二個是食品安全研究范圍還需要往前延伸:一是添加劑的問題,二是關于食品安全的環境污染問題。第三個,我們這個中心搞一個很有份量的報告,有案例,有理論,有國外經驗的借鑒,又很符合中國國情的建議,上報給中央,把這個事情說透,讓中央領導批示。
許新建(國家質檢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第一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要把法治和德治結合起來,光是靠剛性的力度也解決不了關鍵問題。第二個,有這么一個好的平臺,確實需要跟我們監管部門加強聯系。我覺得建立的聯絡員制度挺好的。因為為什么呢?光靠我們開展會議聯絡是不夠的,你比如說像有一些工作,我們已經做的重復了。你像要開展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研究,實際上我們早就開始研究了。我們還給總局、國務院領導形成一個報告。第三個,有好多事情需要研究,怎么來利用這個平臺。一個就是我們現在的監管,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我們的監管陷入一個現象,媒體曝光,然后高層重視,中央領導批示,然后監管部門出動搞整治等等。這個里頭的問題,我們的行業組織,我們的消費者組織如何發揮作用,不能全部是政府監管部門沖在一線。第二個具體的事情,比如說食品召回的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法出臺之前,基本上沒有召回的案例出現。食品安全法確立了召回制度,但企業是很難去主動召回的。第三個具體的東西就是關于嬰幼兒的乳粉監管的問題。比如說駐廠監督的問題,現在落實到地方政府,駐廠監管很難搞,一個是人員的資質、內容問題,地方政府很難操作。
李迎賓(農業部農業政策與法規司立法處處長):我們感覺確實研究中心這塊一個優勢在超越部門的視角去研究一些綜合性的問題,可能對我們食品安全法制的健全,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從我個人角度來講,我們研究中心是不是今后能夠在這幾個方面著重研究一下。一個是國外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我們,對國外食品安全歷史的沿革,掌握的還是不夠的。比如說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美國也是多部門進行監管的。不僅要研究國內出現的問題,還要研究國外的問題,這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完善,有指導性的作用。另外,著重對現在一些執法的問題,執法體制機制的問題進行一下研究。現在好多包括我們一些專家研究的時候著重對立法的問題,法律是怎么規定的了解得比較多一點。但是對人一些執法的體制機制保障問題,包括我們國家現在的執法體制機制保障問題研究的不夠。 現在就我個人感覺,現在好多出現的問題,盡管有法律不完善的原因,但是更多的可能是屬于我們執法的問題,包括執法體制的問題,執法機制的問題。現在好多我們發現了一些違法行為,其實要去找處罰條款的話,基本上都能找得到。但是為什么我們事故還頻發呢?要落實到執法的問題上。執法怎么來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做好執法工作,領導對那塊也是關注的不夠。農業部來講,承擔了很多執法職責,包括農藥獸藥的執法職責,但是隊伍的問題,裝備的問題,需要成本的投入的工資、經費、裝備的保障也是一個大問題。因此,在執法體制機制的完善上和執法行為的監督與保障上,是不是我們著力研究一下,給領導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議。
陳銳(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研究中心成立的時間盡管不長,但是做了大量的工作,跟各個部門有密切的聯系,包括中心領導專門到衛生部去探討今后怎么加強合作,深入研究一些問題,非常好。我們也有很多的體會和感受。目前食品安全的形勢非常嚴峻,而且是社會高度關注,網民、老百姓對這個食品安全的信心程度是在下降。各個部門包括中央到地方那么都在加大力度在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我覺得對于今年的計劃沒有什么修改,就提兩個建議:一個就是我覺得咱們中心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可能優勢在于他不是監管部門,第二是對法律法規非常熟悉。因此,樂以多做一些宏觀政策方面的研究,包括剛才大家提到的體制機制,還有重大政策方面的建議,因為我們是非常權威的研究中心。從食品安全,全國性的重大的問題對策和政策建議,體制機制一些難點,深層次問題里面好多。監管部門難免帶有部門的色彩,旁觀者清,這方面可以做一些工作。第二個在普法和提高全民的素質、道德水平做一些工作。現在食品安全來看出現了嚴重的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全靠隊伍監管,部門人員去盯著的話,那是防不勝防。這個防線必須前移,首先是生產經營者從事這個行當,必須要有起碼的準則、準入的門檻。我們希望全社會方方面面都要來努力,使食品安全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早早地形成,這個才是關鍵。我們中心可以發揮優勢,突出做這方面的工作。
高伏(工業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副巡視員):工信部在食品安全上是怎么從產業的管理的維度來考慮問題,怎么樣更往前移,大的定位是這樣的,沒有執法的定位。剛才聽了各位領導的發言,包括秘書長做的工作報告,我覺得咱們中心成立時間不長,短短八個月,但是工作卓有成效,在完善法制建設,研究相關法律工作,開展宣傳培訓,開展交流合作幾個方面都是做了很務實的事,對今年的9項工作也是很有思路的,我覺得非常好,基礎很好。那么現在又在運作上更多地和相關部門聯手來深入后期的工作,我覺得今后這方面的工作一定會更有起色。咱們國家在這個階段,食品安全的事的確是比較突出的。因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狠抓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下面,我對提一點具體的意見。如果從工作的開展方面,至少是近兩年,有兩類工作需要做。第一類工作,就是應該對現有的食品安全法實施的狀況進行一下梳理。一個是了解一下現在的安全法或者相關法律,這些法律規定內容是否已經得到了實施?那么實施中還有什么問題?一個是現有的法律體系,剛才說雖然有34部法律,但是法律體系,法律法規、規章、技術層面的標準,相關的管理規定、規則是否配套?這方面要做一下梳理,需要制訂一些什么?讓管理層心里有數。一個是法律的內容是否健全,因為實施一年多了,一些不說是重大事件,但是食品安全事件還是有的。那么相對法律來講,有沒有覆蓋不到的?我覺得這個也可以做一下梳理。第二類工作,我覺得從長效機制的建立上要研究探索。我記得2008年毒奶粉出來之后,溫家寶同志的批示說的非常好,說要從立法、監管、誠信等各個環節入手,系統而有序地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實際上這句話已經講了長效機制了,剛才大家發言也說到這個問題了。不光是一個法律的問題,不光是一個監督的問題,還要延伸到人文了、人的道德、誠信層面。前一段總理又說了,瘦肉精的事件已經反映出當前企業的誠信缺失,道德滑坡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我覺得都是講的這些問題,所以下一步是對長效機制的建立,應該注重預防。目前對食品安全法相關法律普法的教育很不夠。做這個行業的人,首先要知法懂法,宣傳教育有很多的工作要做,這是提高全民素質的一個基礎。再一個就是法律約束,剛才我說的對法律進行補充完善,健全體系,法律約束本身就是預防的一個方面。再一個呢,現在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咱們還處于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并不健全和完善,用市場的辦法解決市場的問題。另外說到誠信問題,好多同志說了道德建設的問題,應該大張旗鼓地宣傳,而且要大張旗鼓地抓。而且要把道德的問題要量化,不是光是概念性的東西了,要量化,要有約束。包括現在的食品安全法,實際上是食品安全監管法,只限于監管,監管以外的事沒有延伸,沒有說到其他方面的問題。所以我覺得長效機制這方面的工作可以做些探討。
出席領導與專家名單
領導
羅豪才 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劉 飏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陳斯喜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專家
全國人大
黃 薇 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石耀宇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司副司長
最高人民法院
孫佑海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社長、原研究室副主任、審判員(正局級)
最高人民檢察院
聶建華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
公安部
馮 毅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處長
商務部
劉 紅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處長
衛生部
陳 銳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
劉松濤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干部
農業部
李迎賓 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立法處處長
工信部
高 伏 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副巡視員
國家工商總局
肖學文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司處長
國家質檢總局
許新建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法規司副司長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王柏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司副調研員
中國法學會
方 向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
李仕春 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學
姜明安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
韓大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
南開大學
宋華琳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秘書長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王偉國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處長、法學博士
范世乾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辦公室主任、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處長、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劉葉深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處長、法學博士
馮家亮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彭小龍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張元元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陳詠華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法學博士
周 楊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法學博士
葉彩琴 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