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現將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扎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促進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中的示范作用。
二、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領域中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優秀學術研究成果。
三、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范圍為國家社科基金除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以外的23個學科,常年隨時受理申報,計劃5月、11月各評審一次。
四、不再受理學術譯著個人自選申報,其申報資助方式另行確定。
五、下列情況不得申報: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自選譯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論文通過后不滿3年且未作較大修改;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者;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等。
六、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項目結項前成果不得出版,否則視為放棄申報或予以撤項。
七、以少數民族文字成果申報者,須同時附規范漢字稿。
八、申請人須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請到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popss-cn.gov.cn)規定的條件進行申報。
九、申請人從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下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用計算機填寫一式2份(A4紙,左側裝訂),經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后,1份申請書連同5套申報成果、1份包括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光盤隨時報送我辦(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成果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參考書目。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另1份申請書(包括出版社推薦申報的)報送所屬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辦和中央黨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全軍社科規劃辦等在京委托管理單位。
十、為保證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申請人要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推薦人要如實填寫推薦意見,并承擔相應的信譽責任。凡在申請和推薦時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申請人和推薦人三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十一、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當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額度。
十二、我辦將做好申報材料的保密工作。申報材料一律不退回。
申報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力學胡同3號力學賓館 全國社科規劃辦收
郵政編碼:100800
聯系電話:(010)58336103、83083053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