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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樹臣
北京市人,1949年10月出生。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1978年2月考入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學習,1982年2月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留系任教。從事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法律文書寫作等教學研究工作。1993年8月被評為教授,1993年9月在張國華教授指導下在職攻讀博士學位,1996年2月畢業并獲得博士學位,1996年6月被評為博士生導師。1997年4月調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任黨組副書記、副院長,2005年4月調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任部長。在此期間,武樹臣教授繼續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招收和指導中國法史博士研究生。武樹臣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包括: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比較法律文化、民事審判、司法改革、奧運法律實務。
陳云生
北京市平谷縣人,1942年生。1966年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畢業后在廣西從事過司法、教育、行政工作;1978年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深造,師從著名法學家張友漁教授攻讀憲法學專業,1981年和1987年先后獲得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是中國本土培養的第一個法學博士,也是張友漁教授的唯一博士生)。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代表作有《民主憲政新潮――憲法監督的理論和實踐》(獨著),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等。陳云生研究員為中國法學會會員,憲法研究會理事。
馬俊駒
北京市人,1941年生。1966年畢業于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曾在基層人民法院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982年中國政法大學民法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并到武漢大學法律系任教。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兼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馬俊駒教授擁有多部極具影響力的作品,其中就包括《法人制度通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蔣立山
北京人,1962年11月生。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蔣立山教授在法治道路的研究中獨樹一幟,提出“政府推進型與民間自發型相結合”的發展模式,該文曾在《中外法學》上分為兩期連載,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焦洪昌
北京人,1961年生。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第二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 焦洪昌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人權理論、憲政理論,代表作品有《選舉權的法律保障》、《私有財產權法律保護研究——一個憲法學視角》。
張保生
北京人,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國政法大學)主任。張保生教授1983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一分校哲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獲哲學碩士學位;1999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張保生教授還兼任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證據法、法理學,主要著作有《法律推理的理論與方法》等。
朱景文
北京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1982年畢業于人民大學法律系,獲碩士學位,從1982起,在中國人民大學任教至今。1987-1988,美國夏威夷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CLEEC);1997-1998,美國威斯康星大學富布賴特訪問教授;1999-2000,荷蘭萊頓大學歐洲研究中心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高級訪問教授。研究領域包括法理學、法社會學、比較法學。朱景文教授還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國際社會哲學和法律哲學協會中國分會副會長。
費安玲
北京人,滿族,1959年11月生,法學博士,民商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意大利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第二檢察分院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費安玲教授2004年6月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得民商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1月-1994年7月在意大利羅馬大學法學院學習并從事羅馬法原始文獻翻譯工作,1999年11月―2000年5月作為高級訪問學者在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法學院進行研究工作,1994年至2007年,先后近二十次在意大利羅馬第一大學、羅馬第二大學、博洛尼亞大學、比薩圣安娜研究大學等歐洲著名大學舉辦學術講座或客座講學。
何家弘
北京人,滿族,1953年生。1979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一分校,學習法律;1986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后留校任教;此后曾兩次赴美國進修學習,并于1993年在美國西北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訴訟法學博士生導師(偵查學方向和證據學方向),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歐洲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
黃京平
北京人,1958年1月生。1986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碩士生畢業后留校任教,1994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主要兼職有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暨常務理事等。主要研究領域為犯罪學、刑法學等。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等科研項目多項,出版《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研究》等書籍30余部,論文40余篇,主持、參與的國家級或者省部級科研項目多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獎勵。
葉 林
北京人,1961年11月出生。1987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研究生班,留校任教后,師從趙中孚教授攻讀民商法博士課程,并于1993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司法部公證律師業務委員會委員。葉林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證券法,出版了多部證券法專著。
劉 星
北京人,1958年生,北京人。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劉星教授1981年至1985年,就讀于中山大學法律系本科,1985年獲法學學士學位。1985年至1988年,就讀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88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至2008年,在中山大學法律系任教。2008年至今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劉星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為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出版多部重要作品,包括《法律是什么》、《西方法學初步》、《中國法學初步》、《西窗法雨》、《古律尋義-中國法律文化漫筆》、《法律的隱喻》、《法學作業-尋找與回憶》。
郭壽康
天津人,1926年生,早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1948)和法學研究所(1952)。曾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喬治城大學、加州大學法學院及德國馬普研究院工業產權、版權和競爭法研究所研究進修。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版權講座教授、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版權研究會副會長、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中心仲裁員,國際版權學會執委,國際工業產權學會理事。
蘇亦工
天津人,1962年12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博士,長期從事法律史學的研究,尤長于清代法制、香港法律史及比較法律史的研究。蘇亦工教授多次受邀出國訪問研究,1993年8月-1995年10月在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進修比較法制史。1997年9月-12月底、1998年12月-1999年1月、1999年11-12月、2001年2-3月間4度在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側重研究香港適用的中國固有法律及習慣。2001年9月—2002年8月,受韓國高等教育財團資助在韓國漢城國立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研究一年。法學專著:出版專著4部,包括:《明清律典與條例》、《中法西用——中國傳統法律及習慣在香港》及《中國近代警察史》(合著)。
徐大同
天津人,1928年出生,中國著名政治學家,政治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天津師范大學資深教授,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先后任教于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曾當選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和華僑委員會委員,第八屆天津市政協委員、天津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先后擔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委理事、副會長、顧問,天津市社聯副主席、天津市政治學會長、法學會副會長。徐大同教授的著作包括《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20世紀西方政治思潮》、《當代西方政治思潮》、《現代西方政治思想》、《現代西方政治思潮》、《西方政治思想史(五卷本)》、《中西傳統政治文化比較研究》、《中西政治思想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