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國務院正在準備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拆遷條例》),目前已經組織了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林業局等相關部委局,再次進行前期的立法調研工作。
北大法學院教授沈巋亦向記者證實,其已獲悉國務院相關部委正準備修改《拆遷條例》的消息。
今年7月,《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作為《物權法》的配套法規,原計劃在2008年完成修改的《拆遷條例》,修改近兩年卻尚無音訊。
昨日,沈巋聯合北大四位教授,以公民名義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廢止或修改《拆遷條例》相關條款。
昨晚,記者致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該室一位官員在了解了相關情況后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這一建議書;至于能否給北大五教授反饋,“目前還沒有建立對公民、法人、其他社會組織提出立法審查建議的反饋機制,正在研究怎么去反饋。”
這位官員坦言:“不是不想去反饋。如果這項工作做不好,我們也就成了信訪單位了。難度在于法規備案審查多涉及國務院行政法規、地方立法和規章等很多已經成型、生效的規定,怎么去操作,是個問題。”
按照《立法法》規定,對于法規的審查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行使,由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人大、中央軍委提出審查要求,由社會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出審查建議。
據悉,2003年孫志剛案發生后,北京大學法學院三位博士許志永、滕彪、俞江就曾以公民身份建言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當時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審查;2004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成立,并負責對審查要求和審查建議進行先期研究,確認是否進入啟動程序,然后交由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是審查法規備案、下位法與上位法(尤其是憲法)的沖突和抵觸的專門機構。
拆遷背后有著巨大的利益誘惑,現在根本問題是,我們沒有制度去阻擋地方政府的利益訴求
47歲的唐福珍在醫院與傷痛搏斗了16天后,在11月29日孤獨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路程。彌留之際,她的數名親人或受傷入院或被刑拘,重癥監護室被4名治保人員警戒,親人無法探視。
16天前,為了抗拒拆遷,唐福珍將汽油潑到自己身上,點火自焚。
中國式拆遷更為慘烈
唐福珍本是金牛區天回鎮金華社區的女企業主,她的三層小樓建于1996年。2007年8月,成都市要在此地規劃建設一項污水處理廠的配套工程,唐福珍家正好位于規劃紅線內。這幢建筑面積1000多平米的房子政府按1996年建房標準賠付117萬元,而唐福珍一家希望賠償800萬元。
兩年的協調,雙方始終未達成一致。今年4月10日,強拆開始了,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帶著拆遷隊浩浩蕩蕩,但在唐福珍的樓前,他們遭到了激烈抵抗。唐福珍及親屬向執法人員不斷投擲石頭、汽油瓶,這場拆除行動被迫取消。
時隔半年多的精心準備后,拆遷隊伍卷土重來,這次他們集結了更龐大的隊伍,穿著迷彩服的人、消防隊的戰士,甚至醫務人員,悉數到場。11月13日天未亮,力量懸殊的拆遷大戰打響,親屬們繼續用石塊、燃燒瓶阻止拆遷,唐福珍則在天臺,她提前備好了汽油。
誰也不知道看著拆遷隊伍,唐福珍在想什么,根據錄像,只能看到當時唐福珍的肢體動作,她幾次往自己身上澆了汽油,“你們退下,我們可以坐下來商量,否則我就要自焚了!”但無人理會,強拆繼續進行,執法人員持械沖入,唐家人仰馬翻。10分鐘后,唐福珍點燃了身上的汽油,她變成一團火,很亮很亮,最終倒在自家的天臺上,身后是一面五星紅旗。
唐福珍在被送到醫院時留給家人的最后一句話是,“你一定要從我家里面選一張漂亮的照片做遺像”。但她的自焚并沒有阻止房子被拆,當天房子就變成了一片廢墟。
唐福珍的悲劇上演前后,中國的拆遷之戰正在多處爆發:在上海,被拆遷女住戶潘蓉手持自制燃燒瓶阻擋掘進的挖土機;在貴陽,無奈的被拆遷居民用40多個液化氣罐堵路討要說法;在昆明,因為拆遷一個大型集貿市場,上千商戶上街抗議……
天南地北,形態各異,中國式拆遷所引發的對抗正逐步升級,方式則更為殘酷慘烈。
對抗歷經三階段
2007年,重慶“最牛釘子戶”吳蘋打著維護物權法的旗幟,在媒體和網民暴風雨式的民意轟炸下促成了拆遷史上“一個偉大的標志性事件”。這讓遭受同樣境遇的被拆遷戶多了幻想,但吳蘋的幸運并沒有在中國拆遷案例中復制。
在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所長、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組副組長的蔡定劍看來,當初是因為《物權法》出臺時出現輿論高潮,地方政府對強拆稍有收斂。但實際上,從本世紀初至今,暴力拆遷從未停止,“有時地方政府只是潛伏一陣,等風頭過后,還是會強拆”。
近幾年,地方政府的拆遷手段越來越強悍,抵抗的百姓還會被刑拘。前段時間,某直轄市的一份內部講話資料曝光,其中明確提到強拆是一種合適的手段,并且要“形成巨大的壓力,造成兵臨城下的態勢”。這次金牛區地方政府定性唐福珍事件為“暴力抗法”,并刑拘家屬。正是種種強壓,業主采取了玉石俱焚的抗議。
國內知名評論人五岳散人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認為,從最近的事例來看,拆遷中雙方的耐心似乎都被消磨了,對抗的手段與結果都越發的激烈。
“對抗從哀求式的上訪,開始轉變成傷害自身以求傳播效力的最大化。”作為強勢的一方,由于各種條件都具備,越發沒有了協商解決的耐心與誠意,而住戶方在財產損害更大、權益被侵害更多的狀態下,也以更激烈的方式進行對抗。
五岳散人把中國拆遷的對抗分為三個階段:最初,對抗是單向壓制,因為那時傳播媒介是有限的;第二階段是上訪以尋求司法救濟;第三階段,傷害自身同時也傷害對方,有時集體對抗,更極端的是自焚造成社會傷害。
《物權法》無力抗拆遷
近期頻發的暴力拆遷引起了中國社會的極大關注,也引起了世界的廣泛關注,日本《產經新聞》就此評論認為,中國市民維權意識增強,“一方面是地方不顧形象的蠻橫做法,另一方面是市民保護私有財產的維權意識逐漸提高,這種官民沖突的事件很可能越來越多。”
于是,在拆遷的對抗中,有媒體人士將這樣的場景形容為:一邊是高舉著支持依法強拆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一邊搖動著本該更有力的《物權法》;一邊是現實利益的鏟車,一邊則是鏟車下迅即變成磚瓦石塊的立身之所。
“無法阻止拆遷,人們才發現《物權法》是沒有牙齒的。”蔡定劍認為,2001年6月修改制定的《城市房屋管理拆遷條例》為拆遷矛盾頻發埋下隱患。盡管2004年修改憲法時,加強了對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保護性規定,并在2007年出臺了《物權法》,但拆遷條例并沒有改變。
不少地方政府的拆遷行為都是以拆遷條例來支撐,高高地舉起推土機鏟。
背后的地方利益訴求
與以往中國式拆遷不同,本輪強拆行為中,有不少涉及地方政府的公共建設,成都被拆遷戶唐福珍和上海被拆遷戶潘蓉的房子在拆遷后,前者用作建污水廠,后者則用作上海世博會的重點工程虹橋交通樞紐。
去年,為抵御金融危機沖擊,國家出臺了規模龐大的4萬億投資計劃,其中流向地方的基礎建設占了很大比重,而當前寬松的貨幣政策也進一步刺激了地方政府投資熱。“這次強拆集中爆發是由一個整體經濟框架走向決定,地方政府需要消化這些資金,進而拉動GDP。”五岳散人告訴本報。
在涉及公共項目和基建項目建設時,地方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牌子進行拆遷,如果有合理的賠償,想必唐福珍和潘蓉不會以死抗爭,但是,拆遷行為往往被利益集團和開發商利用,成為一種掠奪。
“地方政府出現罕見的拆遷沖動,是因為巨大的利益誘惑。”學者袁劍這樣分析。他認為,地方政府將土地從居民那里拿來之后,要么親自拍賣,要么通過地方政府擁有的地產公司轉手土地,一方面拼命壓低買地價格,另一方面又拼命抬高賣地價格。這種具有經紀性商人的身份讓地方政府成為交易中的一方。
還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則表示,這輪拆遷暴力也許僅是開始,“四萬億的效應還沒有完全顯露出來,一些央企地王還沒開拆,將來對抗方式或許會更加極端激烈。”
蔡定劍則認為,無論刺不刺激經濟,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從土地財政所獲得的巨大利益,“拆遷背后有巨大的利益誘惑,現在根本問題是,我們沒有制度去阻擋地方政府的利益訴求。”
燃燒的現代化
自焚的唐福珍在醫院掙扎了16天,還是死了。
那棟她試圖用生命保衛的“違法建筑”如今僅余殘跡,用不了多久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成都城北大天污水處理廠將會“正常運行”,金新路也會“全線貫通”,唐福珍的房子給“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和交通出行帶來不便”的局面將一去不返。
就算這些金牛區政府的上述自辯理由既冠冕堂皇又言之有據,人們還是會不禁問一句“值得嗎”?用生命換來的“正常”還能算是正常?誠然先哲有云 “不語怪力亂神”,但金牛區政府難道真的一點都不擔心某個坊間傳說會從此徘徊在污水廠上空?比如說走夜路時會看見一團刺眼的火焰在街邊升起?
當然,21世紀了,現在沒有多少人還相信我們敬天法祖的傳統,更別指望用這種涉嫌迷信的東西嚇唬住那些拆遷公司和他們的幕后主使了,因為他們有一個可以橫掃一切的理由――現代化。
小區開發、道路升級、工業園建設,這些年來,打著現代化旗號的大規模建設在中國的每一個城市和鄉村方興未艾。漫天塵土中高樓大廈拔地而起,盡管很多困守蝸居的老百姓只能望樓興嘆;廠房林立,拯救世界經濟的奇跡就在機器轟鳴中照進現實,盡管我們也因此使自己成為了排放巨頭。
金融危機期間,我們被很多國家看做是拯救經濟的救星,甚至在電影中,“中國制造”已經成了人類的最后希望。然而,現實中的“諾亞方舟”并非建立在喜馬拉雅山麓,而是誕生在響徹九州的機器轟鳴聲中。
沒有人反對現代化,除了那些一廂情愿幻想在古老東方保持千年田園牧歌傳統的歐洲養老金領取者(或者說是領取養老金的歐洲),但是問題在于我們究竟要一個什么樣的現代化?在我們的現代化之路上,要拆掉多少棟房子?破壞多少畝田地,要有多少個唐福珍被碾在“前進”車輪下?
上海、南京、青島、赤峰,從金融中心到三線城市,不止一個成都的現代化進程因此而蒙羞,用“自我劫持”對抗暴力拆遷不起源于“暴力抗法”的唐福珍,也很難說會結束在“處置失當”的鐘長林。唐福珍不是“前進”的落伍者,而曾是當地招商引資的楷模。這可真應了那句俏皮話“長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前浪”尚且如此,那些在死水微瀾中沉浮的平頭百姓又當如何――深更半夜被“拆遷公司”破門而入,架起來扔到大街上?難道我們要的就是這樣的現代化?
更為重要的是,用這樣的方式我們能實現現代化嗎?試圖用一句“處置失當”開脫責任的金牛區政府懂得什么叫做現代化嗎?他們知道用錯誤方式是不可能解出正確答案的嗎?他們是覺得用170萬補償款拆掉價值800萬的房子是一筆劃算的買賣,還是覺得靠暴力就可以保證人民的“正常生活”?再說一句誅心的話,誰能保證他們的目的真的是為了當地人民的福祉?
我們要現代化,我們希望擁有現代化的道路,現代化的污水處理廠,但我們也要一個現代的法治社會,要擁有尊重人民生命權利的城管執法局及其背后的公共權力,我們要一個知道自己的前進需要代價并且敬畏這種代價的現代化進程。
再過20年,不會有多少人還記得唐福珍,大天污水廠可以夜以繼日地為一個清潔的成都服務,然而,萬一錦官城的孩子們問起這座現代化污水廠的來歷,我們這些大人可該怎么回答呢? (葉海林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