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健教授被德國弗萊堡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2009年10月29日下午,在有著550多年歷史的世界知名學府德國弗萊堡大學(Albert-Ludwigs-Universität Freiburg)的中心校區,隆重地舉行了該校法學院授予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院長米健教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Dr. iur. h. c.)的頒授儀式。弗萊堡大學法學院公私法領域的二十余位教授出席了頒授儀式。正在弗萊堡大學學習深造的我院比較法學專業的學生以及眾多從德國各地趕來的中國留學生也有幸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授予名譽博士學位儀式由弗萊堡大學法學院院長Prof. Dr. iur. Hanno Merkt主持,整個儀式過程莊嚴隆重。Merkt教授在儀式開始的致辭中,歷數了米健教授的學術歷程和學術成就,高度評價了米健教授在其既往的學術生涯中為羅馬法在中國的傳播、中國比較法學學科建設以及促進中德法學交流等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貢獻。
在分別用拉丁語和德語宣讀了證書正文之后,Merkt教授為米健教授頒發了以拉丁文書寫的名譽法學博士學位證書。在隨后的答謝辭中,米健教授向弗萊堡大學以及該校法學院表達了誠摯的謝意,并滿懷深情地說到,“這是我迄今所獲得的最為寶貴的榮譽之一,我會將其引為一生的驕傲”。
接下來,按照弗萊堡大學名譽博士學位的頒授程序,米健教授做了題為《比較法·共同法·世界主義(Rechtsvergleichung, Ius Commune und Weltbürgertum)》的學術報告。報告主要圍繞共同法的世界觀基礎、對比較法的正確界定、共同法的發展階段以及世界主義等問題展開。米健教授認為人類的共同本質和共同理性,使得一種普遍適用于人類社會的普遍法或共同法必然會存在。發現和發展這種共同法或普遍法,并從不同角度對其予以說明的科學就是比較法學。通過對共同法發展過程的分析,米健教授提出狹義的共同法,也即普遍法,經歷了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而21世紀將是共同法的世紀。最后米健教授主張研究比較法、發現共同法需要有世界主義的世界觀,因此正確認識世界主義以及正確處理世界主義和民族精神之間的關系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個當代比較法學家既要有一國公民的自覺,也要有世界公民的頭腦,既要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民族精神,又要有人類理性使然的世界主義胸懷。
學術報告之后,學位頒授儀式在與會人員長時間熱烈的掌聲中結束。儀式結束以后,米健教授還興致勃勃地與從德國各地趕來的留德莘莘學子合影留念。
附:
德國名譽博士學位授予制度簡介:
名譽博士,拉丁文的語源是doctor honoris causa,一般簡寫為Dr. h. c.,本意就是基于榮譽的博士。其起源現已不易考證。但可以確定的是,名譽博士學位的授予在19世紀初已經出現,迄今已有兩百年的歷史。
名譽博士不同于作為最高學位的博士學位,它本質上是一種榮譽嘉獎,是對一個人與授予單位有所關聯的學術貢獻的一種高度認可。在德國,大學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相對其它國家來說更為保守和謹慎,主要考慮獲頒者的學術貢獻。這一方面體現在德國大學頒發名譽博士學位數量相對更少;另一方面也體現在,頒布名譽博士學位乃各個大學院系自主權力,完全是學術共同體的內部自治行為,與國家政治行為不相關聯。因此,名譽博士學位在德國學術界和司法實務界也被經常認定為是一種學位。
根據弗萊堡大學法學院博士學位條例第26條的規定,授予名譽博士學位需基于全院至少四分之三全職教授簽名申請。在申請中應當對被授予人的學術貢獻詳細予以說明。該申請應當及時遞交給全體博士學位委員會成員以及退休教授。該申請應該在博士學位委員會經過兩次開會予以討論。當有五分之四與會成員同意時,申請才能獲準通過。名譽博士學位通過名譽博士學位證書的頒發而被授予。在名譽博士學位證書中應當突出強調獲得者的學術貢獻。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名譽博士學位的授予是一項非常嚴肅的表彰行為,其獲得難度非常之大,以被表彰者擁有巨大的學術影響力為前提。弗萊堡大學所規定的五分之四多數同意,意味著要獲得法學院的名譽博士學位,幾乎要獲得法學院教授們的一致同意。事實上獲得弗萊堡大學名譽博士學位的難度也是德國最大的。
另據不完全統計,獲得過國外大學名譽法學博士學位的中國大陸法學家可謂鳳毛麟角,目前可以查知的有著名法學家吳經熊、王叔文、江平、羅豪才、曾憲義、曹建明。而獲得德國大學頒發的名譽博士學位的法學家米健教授厥屬第一人。據查,中國自1937年翁文灝先生首獲德國柏林大學名譽博士學位以來,一共只有12人獲得過德國大學頒發的名譽博士學位,依次如下:翁文灝、周恩來、郭沫若、裘法祖、武忠弼、張玉書、朱維錚、謝和平、俞可平、萬鋼、田力普。獲頒者皆為各自領域之翹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