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7日,由北京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和平崛起與中國法理學問題”學術研討會在北京香山景明園賓館順利召開。會議共收到參會論文45篇。經過老師的評審,最終,會議確定25篇研討論文,分為“中國法理學傳統的重述與批評”、“中國政制的歷史流變”、“民族國家與帝國的憲政”、“司法改革和法治進程”四個專題進行。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知名學府的近50名位中青年學者和學生參加了本次會議。
會議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張騏老師致開幕辭,強世功教授闡述會議宗旨。會議旨在為國內關心法理學發展的學者搭建一個開放交流的平臺,總結中國法制與社會發展的基本經驗,力求提煉中國經驗的世界意義,提出新問題,開拓新視野,以期推進中國法理學的學術研究。
其后,在第一主題中,支振峰、劉星、張中秋老師各自宣讀了《中國早期左翼革命法學的遺產》、《知識與法理——中西之間》、《概括的傳統中國的法理觀 》三篇論文。支振峰梳理了從晚清以來的法學思想變遷,對于中國的法理學傳統進行了反思和批評。張中秋老師對中國古代法理思想進行了一個結構性的重述。劉星老師發掘了民國法學思想中一個為人所忽視的左翼思想傳統,總結其法律思想為“彈性、變遷和對民意的重視”,引起了與會學者的熱烈討論。
在隨后的“中國政制的歷史流變”主題中,楊昂、柯小剛、周偉宣讀了《中華太平盛世——清帝國治下的和平》、《儒法關系與人民共和的古代歷史淵源》、《政治權威重建與儒家大一統法思想》三文,力圖激活中國傳統思想與實踐,為當下的政治法律變革提供歷史的借鑒。學者們在“帝國”的概念、“一與多”、“古代共和思想”、“社會變遷中的變與不變的法”等問題上展開激烈的討論。
在下午的“民族國家與帝國的憲政”主題中,吳強老師的《社會運動如何促進社會變化—對歐洲正義法院的法和政治學分》一文擺脫以法院為中心的視角,從社會運動的角度分析了整個歐洲社會運動對歐盟及其成員國法律的影響。翟志勇的《中國的法律意象—以憲法序言作為分析文本》集中討論了憲法序言中的中國觀以及人民/公民的概念,引起了與會學者的熱烈討論。憲法學者陳端洪老師肯定了法理學的公法學轉向,但也指出了其中的一些不足。常安老師接著闡述了《少數民族王朝、立憲與民族-國家建構》一文,從晚清的立憲為切入點探討中國的民族關系問題,與上午楊昂對于清朝的分析形成呼應關系。
在最后一個主題中,桑本謙、侯猛、戴昕分別宣讀了《政策是怎樣“失靈”的—以預防腐敗為例》、《中國司法的模式:問題與改革》、《威懾補充與賠償減刑》,運用了法律社會學和法律經濟學方法分析當代中國的司法實踐。此后的討論集中在了社會科學對于法律研究的意義、法理學與部門法之間的關系等問題上。
在會議最后,馮象老師作總結發言,分析了中國法理學發展的“路徑依賴”問題,強調了法律背后的歷史意識和政治意識的重要性,肯定社會科學方法引入法理學研究所具有的思想解放的意義。中國法理學除了重視法律技術的研究之外,更應該關注疑難問題,吸納眾家之長,以建立中國自身的法律概念和學術傳統。(徐斌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