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政法大學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批準成立比較法學研究院,由原中德法學院院長米健教授出任院長,張生教授為常務副院長。分別在2002年成立的中美法學院和中德法學院的存廢、院長的人選之爭,塵埃落定。
米健教授簡歷:
1957年6月出生,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等。主要研究和教學領域:民法,特別是外國民法及比較法律。
1977年考入甘肅蘭州大學歷史系,1981年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12月到中國政法大學任教。1987 年起任講師;1992 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5 年破格晉升為正教授。1988.1-1989.5 獲國家獎學金前往聯邦德國漢堡馬普外國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進修,其間先后于德國帕騷大學、波鴻大學,瑞士洛桑比較法研究所和弗里堡大學作學術報告并進行學術交流; 1990.4-6 應邀作為客座教授前往意大利羅馬大學訪問交流。同年,獲國家教委優秀青年教師科研基金獎。1991.10-1995.4 應澳門政府法律翻譯辦公室聘請,受司法部、國家教委派遣,以中國法律專家身份前往澳門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工作。
1997-1998 獲德國最高獎學金 — 洪堡科研獎學金,作為客座研究員于德國波恩大學法學院進行專題研究。1998 年以來,先后于德國漢堡大學、波鴻大學、帕騷大學、漢堡馬普外國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法蘭克福法學會、法蘭克福大學、科隆大學、弗萊堡大學、柏林司法部、奧格斯堡大學和奧格斯堡法學會、慕尼克大學、慕尼克馬普社會學研究所、圖賓根大學、波恩大學、明斯特大學、瑞士洛桑比較法學研究所和弗里堡大學、義大利羅馬第一、第二大學和弗羅納大學,日本中央大學等作學術報告和進行學術交流。
2001-2002 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4 月受聘法蘭克福大學東亞文化研究中心首任客座教授。2002 年起,任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研究所所長, 2003 年起任中德法學院院長等。2004 年起受聘為德國洪堡基金會總理獎學金選拔委員會委員。2007 年 9 月起,擔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澳門政府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
主要著作有:《羅馬法基礎》(合著);《歐洲單一市場》(主編、作者);《澳門法律》(合著);《澳門民商法》(專著);《澳門法制與大陸法系》(論文集);《法以載道》(論文集);
主要論文有:《現代侵權行為規則原則探索》、《推定過失的比較觀》、《論所有權的相對性》、《現階段我國城市的現鄰關係》、《當代中國民法傳統的形成與發展》、《關于“公平原則”的幾點思考》、《從人的本質看法的本質》、《從中西方法律文化的沖突與交融看澳門法制的未來》、《香港澳門法律過渡問題的同異及其相應政策》、《從比較法到共同法》、《用益權制度及其現實思考》、《典權制的比較研究》、《意思表示分析》、《法律交易論》、《論司法獨立的制度要素與保障》、《中國入世后司法必須獨立的八大要因》、《法制國家與法官國家》、《物權變動的司法創制》、《論“民事法律行為”命名的謬誤》、《司法創制對歐洲一體化的影響》、《臺港澳法學教育之比較》和《法律語言與法律利益》等。
主要譯著有:《比較法總論》、《法學導論》、《后現代法哲學》和《用益權》(《學說匯纂》第九卷)、《社會主義文化論》等。此外,多次在外國刊物上以外文,包括德文、英文、義大利文、葡萄牙文和日文發表論文。
